旗下微信矩阵:

传阿里巴巴集团与港交所商谈所有权结构事宜

阿里巴巴集团如果能在今年进行IPO(首次公开募股),将可能会筹集到数十亿美元的资金。不过,阿里巴巴集团仍在考虑是到香港还是在纽约进行IPO。
2013-08-19 09:04 · 腾讯科技  悦潼   
   

  

传阿里巴巴集团与港交所商谈所有权结构事宜

  知情人士透露的消息称,阿里巴巴集团正在与香港股票交易所谈判,共商所有权结构事宜。

  《华尔街日报》引用知情人士的消息称,阿里巴巴集团正在与香港股票交易所举行谈判,共商所有权结构事宜。这一谈判将有助于阿里巴巴集团上市,同时还将有助于阿里巴巴集团创始人马云及其管理层维持对集团的控制权。

  阿里巴巴集团如果能在今年进行IPO(首次公开募股),将可能会筹集到数十亿美元的资金。不过,阿里巴巴集团仍在考虑是到香港还是在纽约进行IPO。据分析师的估计,阿里巴巴集团进行IPO时的估值大约为700亿美元,这将使阿里巴巴集团成为全球互联网行业进行*规模IPO之一的公司,因此,各大交易所都在尽力拉拢阿里巴巴集团前来上市,一旦成功,交易所也会引以为豪。

  如果阿里巴巴集团在港交所进行IPO,那么这也将成为香港近几年来*规模的IPO活动之一。

  港交所——也是阿里巴巴集团旗下阿里巴巴网站曾经上市的地方,但在去年,阿里巴巴网站进行了私有化——因此,知情人士透露,阿里巴巴集团可能一直是想选择在港交所进行IPO。不过,香港股票交易所不允许上市公司使用两级股权结构(dual-class structure)——这种股权结构在美国被普遍使用,可以让创始人和其他重要股东在公司上市后继续保持对公司足量投票决定权。例如,纽约股票交易所和纳斯达克股票市场都允许公司使用这样的股权结构。

  据两名知情人士提供的消息称,为了获得一种能够替代两级股权结构的方法,阿里巴巴集团和港交所正在讨论“创新”方案,从而让阿里巴巴集团的大股东能够保持对公司的一定的控制权。不过,这两位消息人士并没有透露可能的方案。

  美国诸多大科技公司,如Facebook和谷歌等都采用了两级股权结构,这样就可以让这些公司发行两种不同类型投票权的股票,最终,公司创始人和管理层就可以拥有比没有这种股权结构更多的投票权,而且,这还将给对冲基金和激进投资人图谋影响公司决策的行径带来困难。

  对于上述传闻,港交所发言人仍拒绝置评。

  不过,在港交所首席执行官李小加在一份简短声明中称,港交所“目前无计划”更改规则以便允许两级股权结构的存在。他还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仍是保护市场健康发展的最重要原则之一。

  两年之前,港交所曾因为两级股权结构问题而拒绝了英国足球俱乐部曼联的上市。最终,曼联老板格雷泽(Glazer)家族决定在美国上市。

  阿里巴巴集团执行主席马云持有阿里巴巴集团7%的股权,日本电信运营软银持有阿里巴巴集团36.7%的股权,而雅虎仍持有阿里巴巴集团24%的股权。阿里巴巴集团发言人称,该公司还未决定上市地点。另外,该公司也没有正式任命IPO交易的承销商。不过,据知情人士透露消息称,瑞士信贷摩根士丹利很有可能会成为阿里巴巴集团进行IPO的主要承销商。

  事实上,在去年阿里巴巴集团回购雅虎所持71亿美元股权的交易中,瑞士信贷就担任了阿里巴巴集团的主要财务顾问。另外,在阿里巴巴网站私有化的过程中,瑞士信贷也担任了顾问,并资助了这一价值达25亿美元的交易。除此之外,瑞士信贷分析师张永恒还于今年加盟了阿里巴巴集团投资者关系部门。

  与此同时,摩根士丹利曾也是2007年阿里巴巴网站进行IPO的主要承销商之一,同时也是阿里巴巴近期进行80亿美元贷款交易的主要资助银行之一。事实上,瑞士信贷和摩根士丹利在科技公司IPO中都有强劲的信誉,特别是在纽约。摩根士丹利还是Facebook去年6月进行IPO的主要顾问之一。

  据知情人士透露,多家银行一直在竞争阿里巴巴集团IPO的顾问,自2012年5月以来,一些银行就已经会晤马云,当时正值阿里巴巴集团与雅虎签署协议以回购部分股权之际。根据阿里巴巴集团与雅虎之间的协议规定,如果阿里巴巴集团在2015年12月之前进行IPO,那么,阿里巴巴集团将有权从雅虎手中回购更多的股权。

  另据知情人干的消息称,位于伦敦的汇丰控股证券资本市场全球主管约翰·克洛普顿(John Crompton)也经常来香港,会阿里巴巴集团高管层会晤。另外,花旗集团首席执行官高沛德(Michael Corbat)也于今年5月的亚洲之行中,会见了阿里巴巴集团的多位高管。

  如此看来,阿里巴巴集团的IPO将令业界瞩目,但最终阿里巴巴集团会在何时何地IPO,或聘请哪家投行担任IPO承销商,还需拭目以待。

【本文由投资界合作伙伴腾讯科技授权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editor@zero2ipo.com.cn)投资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