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业投资市场上,每年都会出现一个或多个投资焦点,而2006年这个焦点落在了新媒体行业上,这一趋势一直持续到2007年第一季度。
新媒体行业在2006年获得创业投资(简称VC)超过1.4亿美元,在2007年第一季度也获得了不少于5,000万美元的投资额,投资力度强劲。从下表中我们可以看到2006年以来新媒体行业获得投资的大致情况:
表1 2006年-2007年第一季度部分获得投资的新媒体公司
| 投资方 | 被投资方 | 主营业务 | 投资轮次 | 投资金额(百万美元) |
| N/A | xplus | 电子杂志 | N/A | N/A |
| Walden International和 Legend Capital |
广典传媒 | 互动媒体 | A | 16 |
| Intel Capital | 信语通 | 户外电视传播平台 | A | 4 |
| Morningside Group等 | 互力传媒(中国)有限公司 | 户外电视传播平台 | B | 20 |
| Qiming等 | 触动传媒 | 户外电视传播平台 | A | N/A |
| SAIF | 炎黄健康 | 户外电视传播平台 | A | 5 |
| Oak Investment Partners、Sierra Ventures、NIF SMBC Ventures和Gobi Partners 等 |
数码媒体集团(DMG) | 户外电视传播平台 | B | 数千万美元 |
| Jafco、TDF、Hotung和 Sumitomo |
玺诚传媒 | 户外电视传播平台 | B | N/A |
| 美林亚太、Red Point、 TDF、Jafco、Sumitomo 和Huitung等 |
玺诚传媒 | 户外电视传播平台 | C | 24 |
| CDH、Walden International和Chengwei Ventures等 |
世通华纳 | 户外电视传播平台 | B | N/A |
| SAIF Partners和WI Harper等 |
中宽传媒 | 网络视频 | B | 10 |
| Harbinger | 中国播客网 | 网络视频 | A | 1 |
| Bluerun Ventures等 | PPLive | 网络视频 | N/A | N/A |
| Granite Global Ventures、Jafco和IDG |
土豆网 | 网络视频 | B | 8.5 |
| Qiming、联创策源和另一 家VC |
PPStream | 网络视频 | B | N/A |
| Sequoia、DFJ、 Highland Capital、 Steamboat Venture 和SIG 等 |
悠视网 | 网络视频 | B | N/A |
对于一个新兴行业来说,盈利模式的不确定是阻碍其发展的最大问题。在上述新媒体行业中,除了户外电视传播平台具有清晰的盈利模式之外,其他细分行业都还在摸索之中,而这个问题也直接导致包括网络视频在内的Web2.0行业目前获得投资额的下降。下面我们就以网络视频和电子杂志为代表探讨新媒体行业当前的和可能的盈利模式。
1. 广告
似乎与互联网和无线增值服务相关的新商业模式都将广告作为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网络视频和电子杂志也概莫能外。视频网站通常是在播放视频内容之前或之中插播广告,即所谓的贴片广告,或者在影片下载期间播放缓存广告;视频网站的另一种广告来源是在与传统媒体的合作中获得广告赞助。电子杂志网站则是通过对传统媒体内容的包装和精准分类,进而制成互动广告。
2. 内容付费
用户付费的盈利模式一直存在于业内人士的讨论中,但迟迟难以实现。一方面,国内互联网所培养的网民享受免费资源的习惯对网络视频和电子杂志服务提供商形成了很大的收费压力;另一方面,特别是在网络视频中,如何提高画面清晰度,保证内容播放的连贯性以及确保音频和视频一致等问题尚未得到很好的解决,这些都增加了收费的难度。
3. 提供无线增值服务
与移动增值服务商合作提供无线增值内容也许是网络视频和电子杂志内容提供商的又一条出路。与习惯享受免费的网络资源不同,消费者们比较认可付费购买手机增值服务,因此内容提供商们可以将视频内容或电子杂志内容制作成手机电影或手机杂志以供付费下载,最终与无线增值服务提供商实现利润分成。
4. 与传统产业合作,实现利润分成
对于网络视频服务商来说,当前与传统产业合作有不同的方式,包括为电视台和广播电台提供相关的视频和音频节目内容;或者与电视台合作在网上进行某些节目的直播,如UUSee与央视联合直播2006年春节晚会,PPlive与湖南卫视联合直播超女比赛等。
当前电子杂志与传统产业的合作则采取了另一种方式:与企业合作,根据企业的要求为其定制多媒体杂志并发放给用户。
除了上述盈利模式之外,拥有自己的P2P技术的网络视频服务提供商们还可以通过出售技术并提供售后服务来获得部分收益。但无论如何,上述盈利模式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固定的和清晰的收费方式和渠道,这不但是服务提供商们的心头之痛,也降低了创业投资商们的投资热情。
本文来源投资界,作者:朱芸,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0705/20070522198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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