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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市意见齐出 PE成金融中心之争第二役标的物

在鼠年春节前的最后一周,北京市五部门联合下发了 《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
2009-01-23 00:00 · 经济观察报  程志云   
   

  在鼠年春节前的最后一周,北京市五部门联合下发了 《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

  根据该意见,在北京注册的私募股权基金(PE)或管理公司除了能享受到等同于金融企业的税收优惠和政策补贴之外,还将在产业链的上下游得到北京市的大力支持。

  该 《意见》成为北京与天津、上海、重庆争夺金融中心的最新的利器。美国艾金·岗波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基金业务负责人张莹认为,北京市对于PE行业的扶持政策是很具有系统性的政策方案,对PE有很大的吸引力。

  暗战京津沪渝

  实际上,北京市早在2008年4月发布的 《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中就曾提出,要研究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在京发展的改革措施。

  此后,津沪渝三家城市也纷纷发布各自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优惠措施。

  2008年8月,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对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注册资质、工商登记、税收政策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其中,浦东新区的税收和奖励政策尤为吸引人:对落户浦东的股权投资企业除了在进入程序等方面给予优惠之外,对在浦东新区登记注册的企业按照注册资本金的比例给予300万-1500万的开办费。而对企业高管,以返还个税部分40%的方式进行奖励,对企业中层则返还个税部分20%。对于投资高新企业的还将享受高新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紧随其后,重庆市政府于2008年10月发布了《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设立股权类企业、加大对股权投资类企业的财政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尤其是在财政税收政策方面,提出了办公用房补助、营业税减免返还、个人所得税返还等。

  天津滨海新区在收到国家发改委《关于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股权投资基金有关改革问题的复函》之后,也于2008年11月联合天津市发改委、金融办等六部门发布了《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登记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对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登记、备案及投资运作做出了规定。并经与国家税收总局沟通,在实践中明确了相关税收政策。

  而此次1月19日北京市金融办、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以及工商局联合下发了 《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对PE行业的支持政策。

  根据《意见》,经国务院或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企业;以及在本市注册登记,其所发起设立的股权基金在本市注册登记,且累计实收资本在5亿元以上,投资领域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的企业,参照金融企业享受 《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的政策支持。

  张莹告诉记者,根据国外的经验,PE基于当地的扶持政策会有一部分投资优先考虑投入当地的产业项目上。因此,长期看,PE集中在某一地区,会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拉动作用。这也是四大城市集中竞相推出PE政策的原因之一。

  税收优惠

  记者了解到,对于PE企业而言,《意见》*的优惠政策在于税收。

  《意见》规定,注册在北京的合伙制股权基金和合伙制管理企业不作为所得税纳税主体,采取“先分后税”方式,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而合伙制股权基金和合伙制管理企业的合伙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合伙制股权基金和合伙制管理企业代扣代缴。其中通过法人单位分得的个人所得,由该单位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意见》规定,合伙制股权基金中个人合伙人取得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者“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而合伙制股权基金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性收益,属于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收益,该收益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直接分配给法人合伙人,其企业所得税按有关政策执行。

  对于合伙制股权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以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投资入股的参与利润分配和股权转让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一位接近北京市金融办的人士告诉记者,除了税收优惠之外,PE在北京市更大的优惠在于政府奖励。对于公司制管理企业,自其获利年度起,由所在区县政府前两年按其所缴企业所得税区县实得部分全额奖励,后三年减半奖励。而且,市政府给予股权基金或管理企业有关人员的奖励,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

  业内人士称,这与其他三个城市的PE政策相比有了更多的优惠条件。

  以上海为例,去年下半年,上海颁布了《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该《通知》规定,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征收5%-35%个人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所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所得税法中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打通产业链

  一位PE人士指出,除了税收优惠之外,北京市《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吸引人的地方在于,他们在想办法帮助PE企业打通产业链的上下游。

  从投资者方面,根据该《意见》,支持企业年金、地方社保基金按照有关规定投资在本市注册设立的股权基金。国有参股的非上市企业,可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合伙制股权基金或合伙制管理企业。鼓励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在本市依法合规投资或设立股权基金和直接投资公司。

  “这就为PE基金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来源。”该PE人士称。

  而从PE融资环节,鼓励商业银行在本市开展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和并购贷款业务,支持其依法合规以信托方式投资于股权基金。

  在PE投资和退出环节,北京市明确表示支持在京注册的股权基金免费分享政府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信息。本市优秀上市后备企业有限推荐给在京注册的股权基金。对股权基金投资的本市企业,优先列入本市上市后备企业培育计划,支持其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并支持股权基金及其所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张莹告诉记者,中国目前已经走到了一个需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市场的时期。单一依赖国有银行进行间接融资已经不能满足国内产业升级和整合的需要。发展直接投资行业将是大势所趋。但是,目前国内产业投资政策法规都尚未完备。

  例如,地方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保险资金等机构投资者一方面需要组合配置包括PE等不同类型投资品,以分散风险并提高收益率。而另一方面,出于风险考虑,国家对于这些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范围控制得非常严格。

  张莹指出,对于发展初期的中国国内股权投资基金行业而言,行业自律显得尤为重要,PE协会可以在配合国家有限监管、保持行业活力、保障投资人利润、提升行业公信力、培养优质的本土基金管理公司等方面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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