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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交易额破18万亿

到2015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翻两番,突破18万亿元。其中,企业间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超过15万亿元。企业网上采购和网上销售占采购和销售总额的比重分别超过50%和20%。
2012-03-27 14:41 · 腾讯科技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发挥电子商务部际联席会议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加强电子商务推进工作的部门协同,落实和强化政府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宏观指导。坚持统筹兼顾、动态协调的原则,创新电子商务管理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在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审理、标准规范制定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管理和服务合力。各地方政府要相应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将电子商务纳入区域的发展规划。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中介组织、高等院校和专家队伍等在推进电子商务中的积极作用。

  (二)建立健全电子商务诚信发展环境

  积极营造诚信为本、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社会信用环境。推动开展部门指导、行业组织、企业和消费者参与的电子商务自律规范制定工作,大力推进企业和行业自律。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按照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开发利用合同履约等信用信息资源,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开展商务信用评估,为交易当事人提供信用服务。充分发挥人口、法人和地理空间等国家基础数据库以及银行征信等数据库的基础与协同作用,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息的有序交换和共享,支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电子商务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三)提高电子商务的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水平

  推动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的衔接,为企业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务。依法有序推动政府信息资源的开放服务,提高社会化、市场化开发利用水平,改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高电子口岸发展水平,促进相关机构间的信息交换、业务协同,优化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提高电子商务的通关效率。建立部门间电子商务监管协调配合机制。督促网络经营主体特别是网络交易平台切实履行责任,守法经营,加强自律,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秩序。依法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加强监管,加强对网络信息服务、网络交易行为、产品及服务质量等的监管。加强监管方式方法的创新,加快电子商务监管信息系统与平台建设,实现监管技术手段的现代化,实施对网络商务主体、客体和过程的经常性监管,实现网上巡查的常态化。

  (四)加大对电子商务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依法组织开展网络违法交易专项整治,探索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杜绝违禁品网上销售。创新社会管理,建立投诉举报与主动发现相结合的机制,加大对利用网络进行的商业欺诈、传销、侵犯知识产权、侵犯个人隐私、侵犯商业机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和不正当竞争等活动的打击力度。充分利用管理和技术手段,增强电子商务网站的真实可信度。

  (五)完善权益保护机制

  积极研究和探索网络环境下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和措施,推进12315等相关消费维权体系向电子商务领域延伸。畅通网络消费权益保护渠道,及时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并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发布网络交易风险警示信息,提高网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风险防范意识。指导监督网站经营者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在网站设置消费投诉举报及电子标识链接等多种形式。加强电子商务纠纷调处机制建设。坚持预防与调解相结合,建立分类处理的调处办法。鼓励当事人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解决网上交易纠纷。督促交易平台建立数据保全机制,履行在电子商务纠纷处理中应尽的责任,协助交易双方解决纠纷。积极探索通过仲裁制度,解决电子商务交易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的作用,通过法律诉讼等途径,妥善处置各种复杂疑难电子商务纠纷。依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处理网络侵权行为。

  (六)加强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设

  在贯彻执行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继续推动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研究确定电子商务立法的整体思路、调整范围和规范方式。根据需求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增强现行法律法规在电子商务领域的适用性和操作性。针对网络促销、电子合同和代收货款等问题,加快研究相应的行政规章和法律法规。面向电子商务不同业务形态发展的实际需求,加快电子商务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和推广应用。着力提高电子商务服务的规范性,促进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完善交易主体身份认定机制,提高电子商务信息发布、信用服务、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纠纷处理等服务的规范水平。

  (七)完善多元化的电子商务投融资机制

  进一步拓宽电子商务投融资渠道,加强对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的资本支持。培育和发展创业风险投资,促进风险资本对电子商务自主创新和创业的支持。鼓励实体企业在信息化建设中加大对电子商务的投资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电子商务的信贷扶持。加强政府财政支持对社会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形成政府引导性投入与社会资本投入互补的投融资机制。加强对投融资效果的评估。

  (八)加强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工作

  加强相关部委、地方及有关机构的联合,研究和改进电子商务发展统计指标体系与统计分析方法,逐步建立全国性电子商务调查统计制度,加强对电子商务热点问题及其与实体经济相互关系的研究。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现有的电子商务企业联系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和社会性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动态发展监测等工作,鼓励各地加强对区域电子商务发展的动态监测,拓展信息获取渠道。做好电子商务统计信息发布工作,加强政策引导。

  (九)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养

  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加强电子商务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更多的高素质专门人才。鼓励职业教育和社会培训机构发展多层次教育和培训体系,加快培养既懂商务、又具备信息化技能的电子商务应用人才。积极开展面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电子商务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吸引并帮助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创业型人才成长。

  (十)加强国际合作

  积极参与国际组织中电子商务相关活动,认真开展国际电子商务法规、标准制定与实施的调查研究,主动参与相关标准规范的制修订,积极参与国际双边、多边涉及电子商务的条约和协议起草工作,推动国内电子商务发展与国际对接。

  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做好规划宣贯工作,增强社会各方面实施规划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对规划实施的阶段成果实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对规划内容进行调整。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规划实施工作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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