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互掐
唱片公司无疑成为这次冲在前方呐喊的群体。对于“草案”中的一些条例,集体管理组织给出的解释是:防止唱片公司垄断。刘平忿忿不平地说:“你听到谁的反对声音*,不就是唱片行业吗?就是触动了他们的利益!”
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在公开的发布会上明确表示,先行的规定是为防止垄断,并利于作品更好地传播,对此,宋柯的疑问是:在目前中国的现状下,著作权法的首要目的是该有利于权利人,还是该有利于传播?
在征求意见刚出来时,李顺德应邀出席了研讨会,他认为,从立法者的角度看,草案本身是想进一步来保护著作权人,即词曲作者的合法权益。但部分规定,会触动唱片商的合法权益,以及和唱片商有密切利益合作的词曲作者的利益。
事实情况是,为了给歌曲包装,制作唱片要投入商业广告的宣传,而这部分群体自然在意投入和回报的比例,“草案”会直接导致的可能是:唱片商还没把钱赚回来,其他录音制品已出来。李顺德认为,本身各有优劣,但这涉及到各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词曲作者与唱片商的利益平衡问题。
在宋柯看来,这些规定使得集体管理组织的主要作用变成统购统销,就意味着包括词曲作者、唱片公司等权利人丧失掉定价权和许可权。
“如此一来,唱片公司还怎么有动力花大价钱买断版权?即使买断版权,还如何能为推广歌曲投入昂贵的广告费,谁那么傻会为别人做嫁衣?而广播媒体将是第二受害者,它们会损失巨额的广告费。”周亚平认为这将对行业产生深度震荡。
现今的音乐行业事实情况又如何?唱工委秘书长卢建则以一些数据,分析了现今中国音乐行业的状况:目前中国有上万个创作者、上千名歌手,却只有40余家稍微有点规模的唱片公司,平均拥有20个员工,且整个内地唱片行业,没有一家上市公司。“十多年前,内地唱片公司靠实体唱片的发行,一年有20个亿的收入,但去年唱片业在CD销售上的收益总和,只有1个多亿,足足缩减了95%。”
但不可否认,网络的发展也极大地推动了音乐行业的整体发展,单看网络音乐和无线音乐的收益数字,还是让行业兴奋的。以去年为例,无线音乐的收益超过了330个亿。而音乐业从卡拉OK领域获得的收益,跟卡拉OK产业的真正收益相比,完全不成正比。“卡拉OK产业每年的收益为1000个亿,目前国内保守估计有15万家卡拉OK经营单位,300万个包间,每个包间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最高每天12元左右的版税,一年的版税应该约100个亿。”卢建强调,这个按规定算出来的版税数字,实际根本收不到。
事实情况是,从去年至今,整个音乐行业在卡拉OK领域真正收到的版税,仅有1个亿左右。而这1个亿经过音集协、音著协收取的管理费,及负责收账的天合公司的手续费,真正留给权利人的大概只有20%,而这20%还有一大部分是海外公司的版权,最终分到大陆一线的唱片公司,去年每家只收到37万。“每年1000个亿的卡拉OK产值,最终分配到一线唱片公司只有37万,这是什么比例!”
“现在用经营惨淡来形容华语唱片都是正向说辞。”年初的宋柯已辞去太合麦田(微博)董事总经理职位,开起了烤鸭店,亦首度高呼“唱片已死,音乐永生”。
“唱片产业现在很惨,早不是通过音乐来盈利。”周亚平的鸟人艺术,还算圈里有头有脸的公司,他坦言目前大多数公司就已经把维权作为公司最常态化的工作,且发展为主要的盈利模式。而法案一旦通过,就意味着唱片公司再无法诉讼,更何谈胜诉的可能。“对方只要交钱给协会,就合法,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周亚平直呼这次把唱片公司维权的路彻底堵死了。
在卢中强看来,最悲观的现状是,他的公司从2007年到现在共投入1200万,做了22张唱片,近400首歌的单曲,其版权收入没超过5万元。而“草案”中涉及的“三个月期限”,即意味的可能是:“歌手唱红一首歌,一万首山寨版权的歌随后出来,且这些山寨版交给音著协2000块钱即可使用,哪还有公司投钱去传播?”
而市场状况更是惨淡。“现在一首歌,词、曲、录音、乐手、混音等加在一起,对外开价2500元是常态。”在卢中强看来,再加一个零都是奢侈,而“草案”一出,更是对音乐界产生致命的打击,到最后,上中下三游大家都没得好。“如果立法通过了,别扛了,该关门就关门。”“现在所反的这个垄断,反而把*的一个垄断源头晒了出来。”小柯直言,真正反垄断的手法应该是市场经济,如果一家独大,再怎么反,还是垄断。令他寒心的是:“音乐人、唱片公司、音著协各方利益团体都在看自身的利益,这让我们很难从立法上看到真正为发展中国的音乐文化而做出任何贡献。”
那又如何能让草案更切实地服务于著作权人?能得到的共同答案是,除了完善保障机制外,集体管理组织更需提高其服务能力。此外,集体管理组织引入竞争机制在周亚平看来非常有必要:“我们不能只允许一两家集体管理组织存在,应该引入竞争机制,会员才能享受更好的服务,自己也有选择权。”
行业宿命
事实上,单看网络音乐和无线音乐的收益数字,至少它并非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惨淡行业。只是整个行业的分配及原则存在扭曲和不规范。卢建拿出国际唱片工业产值对比:日韩90%、欧美70%、台湾60%、中国2%。
“在这样的夹缝中,活得*的还是歌手。”卢建称,全中国年收入在3000万以上的歌手有几十人,像王菲这样级别的过亿。其次是演出商,通过运作各类演唱会获得高收入,然后是大小网络歌手,如《爱情买卖》在中国夜总会非常受欢迎,一个月演出在20次以上,月收入高达几十万,但垫底的是词曲创作者。目前的现状是,只有免费将歌曲放到网上,让别人都知道你,才可能通过演出来挣到一点点版税。
在卢中强看来,如果整个行业能拧成一股绳,跟渠道能达成一个好的话语权,而且能形成一个良性的分发渠道,无论是唱片商,还是音乐管理组织、著作权人,每一个个体权利人,都会全力配合,达到双向互动共同发展的目的。现在的情况则相反,垄断导致上中下三游同时受损,利益*化的一方必然会遭到公权力阻碍。
“作为一个音乐人、词曲作者、歌手,我深深知道创作的艰辛。我们对于自己作品的权利应该是光荣地拥有,而不能被无情地剥夺。我们希望活得有一点尊严。”刘欢直言,“草案”会让本已衰弱的音乐产业将遭受灭顶之灾,创作的积极性将被彻底扼杀,音乐界将再不能通过商业渠道推出新作和精品。
“艺术是船,商业是水。”小柯感叹,自己和高晓松这批人,都是野蛮生长出来的,但下面的孩子经受不起野蛮生长的困境,所以要为后面的人喊。这些年,他曾尝试过很多和音乐有关的商业模型,企图可以让音乐自谋出路,良性的发展,但最后都不成功,“都耽误在‘版权’二字上,版权不解决,什么模式都不成。”
从事20多年音乐行业的李广平直言,写词只是业余工作,单靠写词作曲根本没法生存,这亦是目前内地音乐人面临的普遍生存困境。“所付出的努力及拥有的才华和他的回报完全不成正比。”在他看来,能在国外享受贵族待遇的音乐人,如今却仅能够维持生计,令他们无奈和痛恨的仅是“版权”。
在小柯看来,这次草案直接把音乐定位成快餐文化。“在随便拿随便用的时代,谁会精心做音乐,你认真做它会随便被拿走。”他坦言已好久没正经写过音乐,“写也仅供自娱自乐,真的怕‘被传播’,要传播就面临着被盘剥。”而小柯剧场,俨然成了他表达音乐的新出发点,希望在于,至少还有写作的原因。“起码剧场还能容纳200人的观众听我表达,我还能建立一个自己的乌托邦乐园。”他突然停顿良久,沉沉地吸了一口气:“我愿意接受自己的盘剥。”
在这之前,八卦早已漫天:年初,宋柯开了烤鸭店,春天,小柯开了剧场,同时,高晓松的新书《如丧》大卖,脱口秀节目《晓说》深受热捧。4月29日晚,高晓松把人生中最后最真实的“一张唱片”定格在感动一代人的《青春无悔》里。那晚,“此间的少年”圆满谢幕,伴随着他无限的感慨:“夏天,还有幕后音乐人会卖西瓜,秋天,大家收了庄稼,继续做些免费给大家使用的音乐。”这时,版权之争将变得更加无奈,但音乐仍要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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