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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第四季度营收121.53亿元 同比增长53.4%

鉴于个人电脑与移动互联网的整合加剧,我们将在财务报告中合并互联网增值服务分部及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分部,并将自2013年*季度起合并互联网增值服务及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项下相关收入类别。
2013-03-20 17:23 · 腾讯科技     
   

  2012年第四季度财务分析

  互联网增值服务收入比上一季度增长1.0%,达到人民币84.559亿元,占2012年第四季度总收入的69.6%。网络游戏收入为人民币59.904亿元,与上一季度基本持平。国际市场及自主开发游戏的收入均录得增长。该等增长多被以下因素所抵销,包括第四季度是游戏行业的淡季,以及我们更关注在未来推出主要游戏的新资料片,而不是仅侧重于该等游戏的市场推广。社区及开放平台的收入比上一季度增长2.8%,达到人民币24.655亿元。该项增长主要由于开放平台上应用的按条销售收入增长。促销活动亦推动“QQ会员”的收入增长。

  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比上一季度下降1.3%至人民币9.339亿元,占2012年第四季度总收入的7.7%。其主要反映来自短信套餐的收入减少,部分被来自手机游戏手机阅读的收入增长抵销。

  网络广告业务的收入比上一季度下降6.7%至人民币9.473亿元,占2012年第四季度总收入的7.8%。该项减少主要由于上季度有来自伦敦奥运会的积极影响以及第四季度处于行业淡季而导致品牌展示广告收入减少,其部分已被社交网络效果广告及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搜索广告收入增长所抵销。

  电子商务交易业务的收入比上一季度增长48.5%,达到人民币16.836亿元,占2012年第四季度总收入的13.8%。该项增加主要由于季度性促销活动以及业务区域从最初的华东地区拓展至华南地区带动了电子商务自营业务的交易量增加。来自我们交易平台的服务收入亦有所增加。

  2012年第四季度其它主要财务信息

  本季度股份报酬开支为人民币3.028亿元,上一季度该项支出为人民币2.173亿元。

  本季度资本开支为人民币17.838亿元,上一季度该项支出为人民币11.323亿元。

  本季度公司没有在联交所回购股份,上一季度也没有回购股份。

  于201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资源净额为人民币273.813亿元,其中未计总值为人民币31.828亿元的借款,以及人民币75.168亿元的长期应付票据。

  于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发行股数为18.53亿股。

  业务回顾及展望

  2012年是充满挑战及变化的一年,腾讯在这一年聚焦于移动互联网。

  宏观上,在欧洲及美国的经济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亦放缓。由于互联网用户基数进一步扩大,且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中国互联网用户渗透率于2012年底已达42%,故年内中国互联网用户增速持续放缓,仅由互联网新用户带来的行业增长非常有限。尽管如此,随着互联网深入渗透至用户的日常生活及中国各行业的价值链,每位用户的互联网使用量进一步增加。因此,互联网行业涌现的商机持续增多。我们持续大力投资于我们的平台及服务,以为用户提供更佳的服务,同时开拓新的商机。

  年内,由于中国移动(微博)互联网用户的基数迅速扩大,智能手机的功能不断增强,及具吸引力的手机应用日趋普及,互联网用户的应用范围出现重大转变,由个人电脑延伸至手机。移动互联网提供了全新的用户体验,改变了现有业务模式及产业价值链。在此背景下,尽管移动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在广告及增值服务等领域仍然不明朗,且其商业化的进程滞后于流量的增长,但腾讯及部分同行仍然积极投资于相关产品及营销,以期建立各自的移动用户基础。

  2012年见证了中国其他互联网主要产业的持续变革。就网络游戏领域而言,手机游戏及网页游戏正快速补位客户端游戏而成为行业用户增长新的推动力,尽管其基础相对较薄弱。就网络广告领域而言,广告主将部分投入转移至视频广告上,更为显著的是转移至社交网络效果广告上。就电子商务领域而言,B2C业务竞争激烈,于年末渐显缓和,整体交易量仍保持快速增长。

  整体财务表现

  2012年我们在收入及盈利方面实现大幅增长。尽管互联网行业的价值转移瞬息万变,但基于我们拥有多元化的业务组合,专注于打造用户平台,致力于创立健康的产业价值链,腾讯仍可应对自如。

  - 互联网增值服务。我们透过增加新游戏类型巩固了网络游戏业务在中国的领导地位,并获得来自国际市场的重大收入贡献。就我们的社区及开放平台而言,年内的收入稳健增长,主要是受我们开放平台上按条销售的强劲增长所推动。

  - 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该业务受惠于手机游戏及我们短信套餐的收入增长。手机阅读亦显示了前景可期的增长潜力。

  - 网络广告。我们实现的收入增长率超过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由于我们社交网络效果广告,以及门户网站及网络视频广告的市场份额增长所致。

  - 电子商务交易。于2012年,我们扩大了B2C电子商务交易业务的规模。尽管竞争异常激烈,但我们在年内实现交易量及收入的大幅增长。

  于2012年第四季,我们收入及盈利的同比增长率保持稳健。

  - 互联网增值服务。于2012年,我们的网络游戏业务与去年同期相比受益于主要游戏日趋活跃、国际市场的贡献增多及新推出的自主开发游戏。同时,我们开放平台上按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强劲。

  - 移动及电信增值服务。该业务的年收入同比增速放缓,主要由于我们的短信套餐账户增长减慢。但手机游戏及手机阅读与去年同期相比继续大幅增长。

  - 网络广告。该业务同比保持大幅收入增长,主要受益于社交网络效果广告、视频广告及电子商务平台搜索广告的推动。传统品牌展示广告亦录得稳定增长。

  - 电子商务交易。由于季节性促销及业务自最初的华东地区扩张至华南地区,我们的自营电子商务交易录得环比增长。我们交易平台上的交易量亦录得环比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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