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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将刮严管风 创新与法制双拳打造普惠金融

对于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如火如荼发展之势,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是大势所趋,如何建立长效机制促其发展已成行业共识。但如何做好风险防范及行业监管,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成为监管层热议的内容。
2014-11-03 11:34 · 投资界  赵娟   
   

  来源:投资界  采访撰文:赵娟

  互联网金融的爆发式增长正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话题。尤其随着资本方的频繁介入更是不断掀起互联网金融创新风暴。然而在看似“风光”的互联网金融背后,饱受诟病的风险和不规范问题一直牵引着社会各界的目光。

  如何界定互联网金融与非法集资的界限? 如何保障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互联网金融时代金融消费者如何保障消费权益?面对这些互联网金融领域日益暴露的问题,将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纳入法治的轨道,探索在新金融环境下的监管与发展之路迫在眉睫。

  在近期召开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与法制论坛”上成为,来自全国顶级金融法律专家、“一行三会”金融监管部门和“两高一部”公安司法部门相关领导,以及搜易贷、陆金所、宜信、等业界人士共同就互联网金融企业合法合规发展路径展开探讨,构建长效机制打造普惠金融成为监管等行业各界共识。

  互联网金融应引入法律冷静期制度

  由审慎监管转为行为监管和产品监管

  对于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如火如荼发展之势,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是大势所趋,如何建立长效机制促其发展已成行业共识。但如何做好风险防范及行业监管,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成为监管层热议的内容。

  “法律方面有一个很重要的冷静期制度,可以保障双方利益的平衡,而在金融领域也可以引进和研究冷静期这种制度,消除信息不对称的情况,避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在突如其来的重大事件中利益失衡,使市场秩序更加合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保护局局长焦瑾璞在会上表示。

  焦瑾璞建议,重视金融行为监管以及行为经济学在金融方面的应用,审慎监管应该转为行为监管和产品监管。“审慎监管主要是针对机构,这种角度目前很难监管”。他指出,互联网金融应该优化消费者的消费环境,产品创新方面应该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在网上有六万多种理财产品,没有谁可以弄清楚每种产品,因此只能通过信息透明建设来解决这个问题。

  跑路现象频出  企业信任危机如何挽救?

  2014年,在P2P成为互联网金融最为耀眼的明星领域之时,频频曝光的跑路现象也不断挑战着公众敏感的神经。互联网金融P2P平台如何规范透明化运行,同时保证行业创新与监管成为行业企业切身考虑的命题。

  搜易贷创始人兼CEO何捷指出,近两年来中国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在业务模式、交易规模和企业的数量、投资市场方面都有重大的突破,特别是到了2014年互联网金融领域有了井喷式的发展。数据显示,2014年9月中国P2P行业的交易额已经达到了1600亿,按照目前的趋势,到年底突破2500亿没有什么悬念。但是,互联网金融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应该面临着与金融法律法规体系的适应、衔接和遵循。

  作为P2P行业代表性企业,何捷表示,希望在不影响创新的前提下,行业的准入门槛尽可能的高一些,从而改变目前市场上平台鱼目混杂的状况,让收益与风险回归到投资的本质。希望监管能够偏紧一些,让更多阳关规范,用户体验更好,更有效率的互联网平台涌现出来,使整个行业得到健康的发展。

  金融创新均有法可依 行业需自律

  “现在中国是金融压抑,大量民间的金融非常活跃,它们要为自己的合法性,生存创造空间,于是就给互联网金融提供了机会。但这并不意味着原有的法律制度和监管制度失效。”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秘书长白澄宇坦言。

  白澄宇对我国的P2P 行业提出了质疑。他认为大部分P2P 没有通过互联网,是在线下做。对于这能不能算P2P 或者只是传统的民间借贷,他表示互联网金融的很多问题并不是没有法律,也不是界限模糊。实际上,有很多互联网产生的所谓金融创新都是有法可依、有监管制度可依的。任何金融行为,首先要探讨的是主体,要找到经营交易行为的主体,然后分析它的行为、性质、属性。P2P 行业所谓的风险保证金实际上是一种信贷保险,最终有限额的信贷保险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问题平台正在不断涌现,据第三方统计数字,过去的9个月中平台跑路事件基本没有停过,而且问题的平台占到所有平台数的12%左右。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保护局局长焦瑾璞建议重视金融行为的监管,重视行为经济学在金融方面的应用,从更多的,审慎的监管转为行为监管和产品监管。“大家应该更多的来优化金融消费者的环境,在产品创新方面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的监督”。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认为,互联网金融不该成为法外之地,同样需要健全的法制,“一方面,我们要管,但另一方面又不能管死”。

本文来源投资界,作者:赵娟,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1411/201411033731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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