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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递延型保险望年内落实 加快养老体系完善

据了解,我国目前的税收政策中,基础养老金有税前扣除的优惠,企业年金已经实行税收递延,但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在这方面发展依然滞后。
2015-03-05 09:08 · 投资界综合     
   

  3月8日,“两会”保险业代表委员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会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表示,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将有望在今年落地。项俊波表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其政府工作报告中五次提到了保险,包括:保险资金运用改革、大病保险、重大设备的保险以及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对于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他坦言,估计在今年能落地,对此他充满信心。

  所谓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通俗来讲就是指个人工作时向企业年金计划的缴费或向保险公司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保险费,这部分缴费收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待退休领取养老金时再缴纳所领取的那部分收入的所得税款,且税率按照退休金对应的应缴纳税率计算。考虑到期间物价上涨等因素,该型保险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减税作用。

  长富汇银董事长兼总裁张保国认为,个税递延型保险的实施将鼓励社会公众积累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养老金,这样不仅有利于促进保障体系的建设,而且可以大大减轻财政负担。除此之外,这也将极大地刺激商业养老保险的市场增长,对保险业而言,无疑也将是一针强心剂。

  据了解,我国目前的税收政策中,基础养老金有税前扣除的优惠,企业年金已经实行税收递延,但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在这方面发展依然滞后。如将个人商业保险纳入税收递延范畴,则意味着税收优惠将覆盖到养老体系的三大领域,这也将促进我国形成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承担的多层次养老体系。

  事实上,我国的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已经呼吁多年。早在2007年,上海作为我国老龄化问题最为严重的城市便开始了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的相关课题研究。然而,由于种种技术方面的原因没有解决,导致该保险的推行进度缓慢,至今依然没能最终落实。

  张保国指出,国内相关部门在推行税延型养老保险时仍需要出台完善的政策,包括对账户的管理、运行监控等以及养老金给付时计税方法,要考虑时间因素以及税收起征额度上升是否会导致发放养老金时计提税率的变化等。此外,还须有符合我国国情的上限,使不同收入水平的个人都能享受到同等效力的税收优惠。

  不过,随着2014新版“国十条”的推出,个人税收递延型保险试点的前期工作已在加快进行。加上此次政府工作报告会议也对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作出明确指示以及保监会主席的表态,政府在短期内解决技术困难,推动个人税收递延型保险落实的决心进一步彰显,预计个人税收递延型保险在年内启动试点以及相关方案的出台将是大概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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