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零售业,拼的就是效率
于是我还真花了点时间做了点小研究,就在想美国的商业是怎么演进的。
65年前美国的商店零售毛利都是45%,跟我们现在差不多。一瓶水进商店基本上要翻一倍才能挣钱,加少了肯定亏。信息技术没开始的时候,美国也是这样的,物业贵、人工也贵,进商店不翻一倍都无法维持,所以不贵不行。
后来就有了我们熟悉的沃尔玛,提了一个口号叫“天天低价”。也就是今天网络上批评小米的,觉得很Low。沃尔玛的低价是倒逼机制,它不挣45%,挣22.5%,挣一半的毛利。怎么做到的呢,它有三个重大创新:
创新一,商店不开在市中心。零售业的铁律叫位置*,但它只要东西好、便宜,那就开到郊区去。
创新二,它直接用仓库改建。
创新三,引进大量的IT技术。这一套下来,八十年代初期沃尔玛就世界*了。其实背后没有任何诀窍,如果把它归纳下来就是效率致胜。
但25年前又一帮“疯子”出现了,说沃尔玛的效率还是不够高。他们说去郊区沃尔玛那里有100万种东西,进去转得晕头转向,不知道该买什么,其实没效率。能不能面向中产阶级,让中产阶级一半的钱花在我们这里?他想的是只面向中产阶级,太有钱的和太穷的都不是他们的客户,这跟我们的互联网理论是一样的,就是精准客户定位,定位以后服务这个人群提高效率。
这个公司就是Costco,创办时公司就说,我们这家超市任何东西只能赚1%,最高不能超过14%,如果要是14%需要CEO和董事会批准。而这25年来,从来没批准过。这跟商学院里面讲的东西完全是相反的。商学院认为毛利率越高越好,其实毛利越高就是跟用户为敌,而Costco平均毛利率才6.5%。这是一个真正互联网精神的企业,就是我们今天讲的互联网,其实Costco早就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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