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闪电过会的背后,显示了中国监管层为新经济企业开闸的决心。
其实,监管层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关注并非空穴来风,过去十几年间,受制于制度、监管规则、市场容量等因素,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等一大批互联网高科技企业纷纷选择了在美国、香港等地上市募资。这导致了像腾讯和阿里这样用户和利润主要来自于国内,而分红却在国外的现象。
从目前来看,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登陆A股主要有三种情况:
第一,是支持已经在境外上市的、有战略价值的大型企业,在境内市场发行证券。
第二,是支持还没有在境内外上市,但已经搭建了VIE架构的,市值规模在百亿美元以上的独角兽企业,直接在A股上市。
第三,支持注册地在境内,但还没有上市的,具备行业发展价值的“四新”企业,尽快在A股上市。这些企业的来源,正是上文提到的四大新经济领域——生物科技、云计算、人工智能、高端制造。
以CDR形式回归A股即将实现
但从目前情况来看,近期内将“富士康模式”规模性落地在现阶段还不现实,反倒是让在海外上市的互联网巨头以CDR的方式回归A股在今年便可落实。
据第一财经报道,证监会已经形成有关A股对接新经济的改革方案,正在报批程序当中,其中对中概股以CDR(中国存托凭证)形式回归A股已达成共识。
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两会期间表示,在支持新经济方面将考虑一系列制度创新,甚至可能会对盈利要求进行调整,对同股不同权做出制度安排。他称,CDR的方式更适合海外公司回归A股,这是国际惯例,且可以避免一些法律原则上的不适用。
CDR,即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是指中国存托凭证。CDR是根据美国存托凭证ADR创造出来的,可以折算成股票。这样一来,注册在境外的这些中国企业就不需要大费周章改变公司架构,而能直接在境内交易所发行CDR,投资者用人民币就可以买到他们的股票。
根据美国有关证券法律的规定,在美国上市的企业注册地必须在美国,注册地不在美国的企业,就只能采取存托凭证的方式进入美国的资本市场。当前在美国上市的知名中概公司中,多数注册地并非在美国,很多是在开曼群岛等第三地,百度、阿里、京东、网易、新东方、携程网等都是这种情形。所以,这些公司在美股市场都是通过发行ADR的方式实现上市,而非直接发行普通股。
为使DR能最大限度地代表相应公司的股票,一般公司会在DR与普通股票之间规定一个兑换比例。在美股上市的很多中概公司ADR与普通股之间的兑换比例是1:1。比如1份阿里巴巴ADR就相当1股阿里巴巴股票。但也有很多公司的ADR与普通股并非1:1的换算比例,如1份百度的ADR仅相当于0.1股百度股票。而1份京东的ADR则相当于2股京东普通股。1份网易的ADR则相当于25股网易股票。
入围“首批独角兽”的8家企业已开始积极运作
两会期间,各位互联网大佬也纷纷表示愿意回归A股:
腾讯马化腾:条件成熟会考虑回A股上市。
百度李彦宏:归国上市一直是百度的梦想。百度时刻准备着。
京东刘强东:只要制度允许,我们非常愿意回来A股。
网易丁磊:网易将寻求在中国上市,没有计划剥离其他业务。
搜狗王小川:有意愿回归A股,会跟着政策走。
随后,财新网报道了第一批回归A股的独角兽名单,共有8家企业,除了阿里、腾讯、百度、京东这四家,还有携程、微博、网易以及香港上市的舜宇光学。
接近监管的投行人士向经济观察报表示,监管从去年底开始就在论证,针对境外上市的企业在沪深交易所推出中国存托凭证,首批8家企业已经确定,不过这8家不一定会今年都发。现在监管的方向已经比较明确,两个交易所同步走都会推CDR。
但据界面新闻报道,BATJ中有的公司对于A股上市意愿并不强烈,还在观望当中。而名单中的其他公司有的已经开始积极运作。另外,证监会内部也已经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在全力推进CDR相关事宜。
无论香港还是内地,都对新经济企业展示了特殊的善意:港交所“25年来最重要的上市制度改革”已经箭在弦上,内地监管鼓励新经济企业在A股上市的制度改革亦是暗流涌动。针对未上市的“独角兽”企业,监管也在参考港交所的做法,考虑放宽上市的限制,包括允许同股不同权等等。当然,这一步的推进不会特别快,也不会一下子放得特别松,防范风险还是在第一位。
正如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对媒体表达的那样,“我们只负责把路修好,愿不愿意开车是市场的事”,而且“修土路快得很,修高速公路就很慢”。
本文来源投资界,作者:yorke,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1803/4287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