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28亿,阿里创下国内企业被罚款纪录。
互联网反垄断*枪,打在阿里身上。
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销售额4%计182.28亿元罚款。
可以说,这是国内企业罚款最多的一次。
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市场监管总局向阿里巴巴集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严格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内控合规管理、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
去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
自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另外,针对市场监管总局此次对阿里处罚182.28亿元罚款,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称:
此次处罚,是监管部门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具体举措,是对平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规范,并不意味着否定平台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并不意味着国家支持平台经济发展的态度有所改变,而是要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把握平台经济发展规律,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并表示:
此次监管部门处罚阿里巴巴集团,对企业发展是一次规范扶正,对行业环境是一次清理净化,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一次有力维护。规范是为了更好发展,“扯袖子”也是一种爱护。
针对处罚,阿里官方回应称,诚恳接受,坚决服从。
种种迹象显示,BAT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监管更加主动,同时是动起了真格。
去年12月,针对阿里收购银泰、阅文收购新丽传媒、丰巢收购中邮智递中存有的违规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均处以50万元罚款行政处罚。今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再对腾讯、百度、滴滴等十二家企业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再到此次阿里被重罚182.28亿元,互联网反垄断监管利剑已经强力落下。
可以预见,很多都将改变。
过去十多年来,国内互联网发展路径主要是这样的。
对于头部平台而言,依托本身强大的用户、平台、地位基础,他们能够很轻易地实现跨界延伸、实现后发超车,从而雪球越滚越大。
对于创业型公司而言,在风口论的热潮下,他们疯狂从VC/PE拿钱,烧钱速成,多数目的就是To AT。
对于投资人而言,他们追捧平台型公司,因为稳定、持续增长、估值高,他们也积极将投资标的送给AT,因为回报高,套现快。
但在趋紧的反垄断监管面前,这一发展路径将受到极多限制,生态也将发生非常大的变化。
在不少从业者看来,这是一个互联网发展的历史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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