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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遭遇违约又被坑?太平洋中介送上安心提示

2021-11-18 09:14 · 互联网     


人们在买房过程中,大多会因为各种原因遇到一些烦心事,其中,房看好了,却突然被违约的情况更是令人烦忧,一方面违约责任追究麻烦,另一方面还会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来自太平洋中介的经纪人介绍到,在实际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因为违约而发生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在交易双方遇到违约情况时该怎么进行追究?如何才能有效避免二手房违约情况呢?下面,太平洋中介将带大家详细了解。

首先,常见的违约情况及违约责任有:1、出售方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如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但若第三人在不知情房屋已有前一笔交易的情况下,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售方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时买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售方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2、出售方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在这种情况下,买房人应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出售方将房屋卖与第三人,进而使所签订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同时要求法院判定出售方继续履行合同。3、出售方因共有人分歧卖房后反悔,并要求合同无效。如果是这种情况,买房人如果在买房时已经知道了房屋还有其他共有人,并且未经过共有人同意而购买房屋的,在共有人要求判定合同无效时,是可以获得支持的。但如果是夫妻间的共有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是认为经过夫妻二人同意的,买房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二手房买卖中违约时,如果出现了房屋差价,违约方应赔偿房屋差价损失。由于房价上涨,卖房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的房屋价值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的房屋价格之间存在的差额,俗称为房屋差价,属于卖房人违约使买房人遭受的经济损失。这种经济损失是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由卖房人进行赔偿。

对于规避违约情况的方法,太平洋中介提醒大家,在购房时要多方核实手续,避免合同无效;注意合同内容;自己坚持按合同约定履约,不给对方违约机会;及时固定证据;协商不成,法律解决。

最后,太平洋中介建议大家买房前,可让有经验的专业人士对自己是否符合银行贷款进行预审,把风险降到*。在签订购房合同过程中,应根据现行政策以及未来有可能会出现的政策,将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形统统考虑进来,并针对这些变化,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并尽量在合同中体现出来。太平洋中介拥有优秀、热情、专业的服务团队,可在各个方面为置业者打造安心的购房之旅,让每一位客户顺利入住暖心小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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