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微信矩阵:

中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成立

2021-11-18 11:33 · 互联网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繁荣公共法律服务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国务院《“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对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作出部署。司法部也曾先后解读和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纲要》,对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要求。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司法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号召,2021年11月17日,中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于北京总所正式成立,葛宁宁律师当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范海林律师、贺永军律师、刘国军律师当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侯士岭律师当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秘书长,同时中心聘请陈永学律师、锁灿杰律师、闫鹏和律师、袁新建律师为高级顾问,聘期两年。

【中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中银律师事务所响应国家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号召设立的部门。中心旨在组织、引导、支持广大中银律师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推动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为构建覆盖城乡、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贡献力量。

服务范围:

 为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 参与刑事法律援助,为保障每一个刑事案件被告人都能获得律师辩护而努力。

 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为城乡群众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服务。

 参与公益性法治宣传活动,担任普法志愿者、法治辅导员等。

 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或者通过其他渠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 以环保公益法律宣传为切入点,整合环保公益法律服务。

 参与法治扶贫活动,到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担任志愿律师。

 参与社会各界慈善基金、NGO 的公益活动。

 协助党政机关开展信访接待、涉法涉诉案件化解、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城市管理执法等工作。

 提供公益性律师调解服务,志愿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

 从事公益法律服务政策研究、立法论证、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工作。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做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