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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企业“中招”!网络造谣事件频发,成互联网公害

2021-11-24 11:57 · 互联网     

11月11日,抖音和微信群开始流传多条雷同的指责水滴筹平台“利用爱心做生意”、“筹款资金进入公司资金池赚利息”、“收取18%的高昂手续费”的视频;11月13日,关于苏宁易购将破产的消息在网络流传,出现“十二月宣布破产基本板上钉钉的事”、 “几万几十万都是小数了,欠一两亿的供应商毛毛雨”等说法;紧接着11月14日,“万达董事长王健林去世”的消息骤然在网络流传……

近日,网络上出现多起负面影响比较大的网络造谣事件,凸显恶意造谣、恶意营销等网络乱象已成互联网公害。

尽管上述几则谣言的涉事企业方都及时辟谣并且报案,但谣言仍未平息,给企业带来一定负面影响。在社交媒体上,一些小号和一些根本看不出身份的号还在继续二次三次变着花样的散播相关谣言。华为轮值董事长徐直军离职的种种传闻的余波今天还能在网络上看到。

近日,人民日报针对“73岁东莞清溪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88万礼金+88万二房公寓+豪车一辆”的一则谣言发表评论称:这样的营销号可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其背后是一群人在疯狂。它们有个共性,眼里只有流量,为了吸引到关注度,瞎编乱造,信口雌黄,毫无底线。此类恶意营销已成为互联网公害,备受诟病,引发广泛谴责。对此,监管部门对这种乱象理应零容忍,持续推进网络乱象整治行动,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对这类个案坚决依法打击,以儆效尤,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

互联网时代,信息严重过载,用户注意力成了稀缺资源,社交媒体的低门槛和传播性,网民素质参差不齐,也让谣言多了肆意扩散的渠道,不明真相的群众“动动手指”随意就转发出去了。

2017年,针对网上关于董明珠“退位”的谣言,董明珠本人澄清说:“某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择手段,这是对于企业的伤害。”确实为了吸引用户关注,一些人开始走极端,看上了谣言的吸睛效应提升访问量,频频利用自媒体和自建号编造虚假信息,制造网络谣言,炮制网络爆文,吸引粉丝从而最终实现赚取“流量主”广告费用的目的。这些内容往往以耸人听闻的标题吸引大众,通过移花接木、渲染夸大等方式,让人们轻易相信,也在真假难辨之中对公众心理造成冲击,也对社会稳定造成危害。

网络造谣嚣张的一个原因是造谣成本过低、维权成本高。2018年 “大理寺办案“造谣明星王宝强X毒、有私生子,一度被传的沸沸扬扬,随后王宝强状告“大理寺”,官司持续3年,最终判罚仅赔偿王宝强2万元。“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广西事件的女博主也发文表示:律师告知,她所希望的让造谣者被刑拘/行拘的处理办法都几乎不可能,甚至报警几乎无法立案,且维权费用甚至高达数10万元之高,并且维权之路甚至按年计算。

近日,中央网信办副主任、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盛荣华在新闻发布会中透露,近期主要集中力量整治网络恶意营销等五大乱象。

在网络侵权多发的今天,我们呼吁整治网络谣言,先从降低维权流程门槛成本,落实违法代价开始。也呼吁相关部门应持续加大对自媒体账号造谣和侵害名誉的惩治力度,同时加强对相关平台的管理,在发现和制止谣言传播方面,要压实企业平台的责任,做好网络平台信息发布的审核、监测,开通辟谣功能,让不法分子无空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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