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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房产提醒:上海2021年度个人住房房产税开缴!

2021-12-01 14:36 · 互联网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发布了关于缴纳2021年度个人住房房产税有关事项的提示。据了解,根据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管相关规定,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当年度应纳税款。纳税人可根据实际,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付费通网站、有关银行和税务专窗四种渠道之一缴纳税款。

太平洋房产提醒,对于当年度应缴纳的个人住房房产税税款计算,从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凡在2021年之前取得产权的应税住房,2021年应缴纳税款为认定通知书中确定的年应纳税额。凡在2021年1月至11月期间取得产权的应税住房,2021年应缴纳税款按以下公式计算:当年度应纳税款=年应纳税额÷12个月×当年度应纳税月份数。

对于逾期纳税的,提示中也有相应的处理办法,一是逾期缴纳的可以进行网上缴税;或到应税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缴纳。另外,逾期缴纳的,当年度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对经催报催缴仍拒不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税务机关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处理外,还将根据个人信用征信管理相关办法,将欠税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管理。欠税住房权属转移前应缴清房产税税款,未缴清税款的将被限制交易。

根据试点办法,对上海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扣除,因此不满足该条件的,千万不要忘了按时缴纳房产税税款。

太平洋房产深耕上海房产经纪行业27年,一直密切关注着房产市场的政策动向,希望更准确地把握行业发展趋势,以专业的态度和行动为千万置业者提供“安心托付,幸福满屋”品质服务。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个人住房房产税缴纳的问题,可及时前往太平洋房产任一门店进行询问,覆盖上海13个行政区域的门店经纪人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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