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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50亿信创基金招GP

本次遴选受理期限截至2024年3月31日,本次遴选随申随评,视申报情况可提前结束遴选受理,建议有意向者尽早申报。
2024-01-08 16:45 · 投资界     
   

关于公开遴选浙江省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产业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和组建浙江省“415X”产业集群专项基金的战略部署,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在湖州市设立浙江省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产业基金,工商登记名:湖州信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创基金”)。为构建多元化投资体系,拓展投资生态圈,吸引全国优秀机构积极参与本基金参投子基金的投资管理,现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基金简介

信创基金注册地位于湖州市,注册规模50.02亿元,由浙江省产业基金出资15亿元,湖州产业集团联合湖州各区〔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国资平台出资35亿元,由湖州产业集团下属湖州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中小创投”)担任基金管理人,重点投向数字安防与网络通信、集成电路、智能光伏、高端软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

湖州中小创投成立于2017年,是湖州产业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持有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受托管理湖州市政府产业基金和各类集团自主出资的产业基金。截至目前,公司发起设立并参与管理的各类产业基金达38支,总规模超680亿元。

报名要求

1、注册资本

子基金管理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实缴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且已在相关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

2、管理资质

1.子基金管理机构和高管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有权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且无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

2.子基金管理机构具有完善的治理、决策流程和内控机制,建立并实行了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3.子基金管理机构拥有业内口碑及市场认可度(清科、融中、投 中等)。

3、团队配备及规模

1.子基金管理机构须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拥有不少于10名专业投资人员,其中具备3年以上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投资经验的至少3名;

2.子基金管理机构及/或其控股股东(公司制)、普通合伙人(合伙制)的累计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层层嵌套基金不重复计算)。

4、历史投资业绩

1.子基金管理机构在股权投资领域,有2个(含)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退出案例,具体为5年内成功退出的项目,累计已退出项目的年平均收益率不低于20%(含);

2.子基金管理机构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数字安防与网络通信、集成电路及上游材料、智能光伏、高端软件、光通信等行业)中已投未退出项目,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退出项目有公允价值的,按最新公允价值计算,年平均收益率(单利)20%(含)以上的股权投资案例不少于3个(含)。

5、募资要求

1.子基金管理机构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金额不低于基金目标规模的1%;

2.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在通知中选确认后,原则上12个月内完成子基金设立任务与首投。

6、优先情形

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龙头企业、拥有深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背景的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其关联方发起设立的子基金,或该子基金募集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龙头企业的资本出资(以出资人承诺函为准)不低于拟设立子基金目标总规模的20%;

2.子基金管理机构已有浙江地方政府合作和项目落地经验;

3.过往达成其它区域返投目标良好或具备产业引导能力;

4.子基金注册于浙江省湖州市;

5.核心团队具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方向相关的基金管理经验。

7、出资基本要求

1.信创基金对子基金的认缴总额不超过该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金额的30%,认缴金额不超过2亿元;

2.各子基金投资于浙江省内的投资金额不低于信创基金对子基金实缴金额的2倍,其中投资于湖州市〔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的投资金额不低于信创基金对该子基金实缴出资规模的60%,且各子基金在浙江省内非湖州地区的投资金额不低于信创基金对该子基金实缴出资规模的20%;

3.子基金投资期内,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现代消费与健康、绿色石化与新材料领域的金额不低于子基金实缴规模的100%,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数字安防与网络通信、集成电路、智能光伏、高端软件等行业)的投资金额不低于子基金实缴规模的70%;

4.信创基金所投子基金应注册在浙江省内;

5.信创基金所投子基金管理费〔含合伙事务报酬及其他类似费用(如有)〕计提不超过信创基金对该子基金认缴出资额的2%/年;

6.子基金设置的门槛收益率不得低于8%/年(单利);

7.子基金的存续期应在信创基金存续期内,原则上存续期限不超过8年(含延长期);

8.信创基金不以受让份额方式参与投资子基金;

9.子基金不得开展循环投资;

10.子基金不得再投资子基金;

11.子基金原则上不再投资投资性企业,除非仅作为替代投资工具。

报名方式

1.申报主体按照本公告所附申请材料格式和要求提供书面申报材料,按照相关要求将电子版材料(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的电子版本)提交至邮箱:fd@higzxct.com。本次遴选受理期限截至2024年3月31日,本次遴选随申随评,视申报情况可提前结束遴选受理,建议有意向者尽早申报;

2.材料审查通过后,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A4纸张标准打印装订,加盖公司公章、骑缝章,纸质材料列清目录、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4份),邮寄至:湖州市西塞山路1558号联科商务中心1幢E区10F 湖州中小创投 0572-2023572。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18768111604

其他要求

1.申报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

3.本公告仅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最终将根据信创基金相关程序审议确定基金管理机构,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

4.湖州中小创投作为信创基金管理人对此次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浙江省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产业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申请表

附件2: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401/5282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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