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人生命的最后一公里,谁来决定一切去向何方?近日,全国各地进入“两会时刻”,“如何有尊严地面对死亡”这一社会关注的焦点也再度成为民生建言的重点。1月22日,第十五届天津市政协委员,联想集团高级副总裁、首席战略官、首席市场官乔健,在《关于天津市尽快助推生前预嘱相关政策落地执行》提案中,建议天津对生前预嘱制度进行立法和宣传,加强生命教育,提升患者的生命尊严感。
生前预嘱相关概念亟待普及
生前预嘱(Living Will)是指人们在健康或意识清楚时签署的,对自己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采取何种医疗护理方式进行说明的指示文件。生前预嘱是民法典生命尊严权的体现,同时也是对无效且痛苦的医疗手段的规避,以期提高患者终末期生命质量,让患者舒适且有尊严地离世。
签署生前预嘱不等于“放弃治疗”,在生前预嘱的实践操作中,是否处于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者临终时,需要由医疗机构作出的医学判断。此外,可选择采取何种治疗手段不代表不采取治疗,即有采取或者不采取插管、心肺复苏等创伤性抢救措施,使用或者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进行或者不进行原发疾病的延续性治疗等的明确意思表示。
与此同时,生前预嘱需要经公证或者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见证人不得为参与救治患者的医疗卫生人员;采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的方式,除经公证的外,采用书面方式的,应当由立预嘱人和见证人签名并注明时间;采用录音录像方式的,应当记录立预嘱人和见证人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时间。
目前,我国老年人已超过2亿。与之相伴的是高龄患者数量也在急剧膨胀,处于生命末期的老年人越来越多。根据天津市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天津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达到了320万,占比天津人口的23.48%。老龄化社会正加速到来,与之相对的,生前预嘱的受益人群也在不断扩大。乔健委员在提案中指出,为了提升临终患者的生命尊严感,亟待从立法层面着手,并进行有力度的宣传,给广大群众普及生前预嘱的益处及相关知识。”
生前预嘱政策落地仍存挑战
从2010年至今,生前预嘱的相关话题持续出现在全国两会。深圳是国内*实现生前预嘱立法的地区。2022年,《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通过,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生前预嘱*次被正式写入法律。深圳立法一年多后,中国其它城市并未见到相关动作。目前,生前预嘱的理念在中国仍有极大的推广空间,而在助推生前预嘱落地执行的过程中,很多操作规范和本土化的要求,亟待政府部门立法保障,协调解决。
对此,乔健委员共提出以下四点建议:*,尽快启动生前预嘱立法程序,对生前预嘱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其次,向各级医疗机构普及、培训生前预嘱的相关技能及理念;第三,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包括《生前预嘱操作细则》或《生前预嘱操作指南》等,明确生前预嘱的签署主体、基本内容、程序要件、生前预嘱的适用、生效与实施等操作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和操作规范;第四,加大对生前预嘱推广协会的支持力度。
对于已进入生命末期阶段的临终患者来说,如何治疗、如何面对死亡以及身后之事是一个严峻的医疗和社会问题。随着社会观念的发展,生前预嘱的概念将被更广泛的大众了解认知,将让更多人在死亡权上拥有尊严,让更多的重末期患者获得更好的生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