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绿洲丝路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八师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基金遴选管理机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八届四次全会、新疆通用航空产业座谈会和师市党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关于贯彻落实新疆通用航空产业座谈会精神任务分工方案》,聚焦通航产业“六大基地”,做好产业规划、强化服务保障,从政策支持、金融服务、资源配置、人才培养等方面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推动八师航空产业和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为发挥八师政府性资金的产业引导和政府扶持作用,拟设立八师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根据设立运作相关规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八师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基金管理人申报材料》(以下简称“申报材料”,详见附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申请。
本次选聘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募”“投”“管”“退”四个维度公开择优选聘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合作。
一、子基金设立基本情况
(一)子基金注册地
子基金应注册于八师石河子市。
(二)子基金规模
单支子基金规模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初定规模为1.04亿元人民币。后续根据产业发展及项目需求可进行扩募。
(三)投资方向
该基金聚焦低空经济产业,以投资作为抓手,引进整机制造相关的“链主”企业,给予该企业充分的资金支持,未来将围绕“链主”进行投资、创设、并购上下游相关的企业,打造低空经济产业链集群。
二、子基金遴选要求
子基金管理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运营资质
1.在中国境内注册,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2.已持续从事私募基金业务5年以上,累计管理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20亿元,从业至今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诚信记录;
3.不得曾经或正在兼营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或者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办公场所具备独立性。
(二)内部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应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内控机制等管理制度,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投资决策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资产托管机制、风险控制机制以及投后赋能机制。
(三)管理机构团队与投资业绩
1.至少配置3名具备5年以上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其中至少1名人员需要具备航空产业相关的产业工作经验;
2.上述管理团队核心成员累计在航空产业相关领域投资金额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具有市、县及以上国有企业出资基金的管理经验,当地国资投资人给予专业评价较好;
4.已有至少1支基金实现成功退出,并完成清算;
5.累计退出金额不低于10亿元;
6.管理团队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成员无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四)募资能力
子基金管理机构需募集该基金目标总规模的20%资金,并提供出资人承诺函。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勤勉尽责,核实各出资人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要求。
三、申报时限
申请机构可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通过公告附件下载《申报文件编制说明》及相关材料表格,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石河子市绿洲丝路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按批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机构组织开展评审,并公布选聘结果。
四、申报材料
详见《申报文件编制说明》具体要求。
五、申报方式
申请采取递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机构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
纸质材料包括正本(1份)和副本(1份),正副本均需加盖骑缝章。
请将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的申请材料同时发至以下邮箱:974773053@qq.com;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15小区北一路157号
联系人及电话:
吴先生:18799755283
石河子市绿洲丝路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年5月7日
来源:心石河子零距离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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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405/5335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