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界-解码LP获悉,9月24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主席吴清就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工作思路回答了记者提问。当天,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指引》要求上市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并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合规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方式,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提升。《指引》明确了上市公司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相关方的责任,并对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披露市值管理制度、长期破净公司披露估值提升计划等作出专门要求。同时,《指引》明确禁止上市公司以市值管理为名实施违法违规行为。
吴清表示:上市公司是市场之基。上市公司为投资者创造价值,源源不断地回报投资者,资本市场才能兴旺发达。证监会积极支持上市公司改善经营效率、提高盈利能力,国务院国资委也正在按照“一企一策”,加大对央企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考核力度。上市公司必须努力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和公司治理规范性,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并且应当综合运用包括分红、回购等方式回报投资者。今年以来,有95%以上的上市公司都召开了业绩说明会,有663家次公告中期分红达到5337亿元,有1500多家公司实际实施股份回购累计超过千亿元。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投资价值,上市公司必须切实担负起责任。目前,我们已会同相关部委研究制定了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指引,要求上市公司依法做好市值管理。一是要求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和投资者回报,通过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盈利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夯实市值管理的基础。二是要求上市公司积极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大股东增持等市值管理工具提升投资价值。三是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常态化的回购机制安排,鼓励有条件的公司提前安排好资金规划和储备。四是要求长期破净公司制定价值提升计划,评估实施效果并公开披露,形成市场约束。五是要求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切实负起责任,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应对措施,定期披露执行情况等。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要加强市值管理,但同时上市公司和相关方必须要提高合规意识,不能以市值管理的名义实施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原文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证监会发布
点击获取更多LP资讯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409/5406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