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界(ID:pedaily2012)9月29日消息,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试点工作通知》)和《关于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的通知》(简称《试点范围通知》),AIC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由上海扩大至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南京、杭州、合肥、济南、武汉、长沙、广州、成都、西安、宁波、厦门、青岛、深圳、苏州等18个城市。
9月27日,深圳市罗湖区政府与交银投资已达成深圳首只金融AIC股权投资基金的合作意向,拟发起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产业基金,聚焦人工智能、低空经济、高端装备、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低碳及新材料等重点战略新兴产业,率先响应落实扩大试点工作。
据悉,目前,全国AIC共有5家,分别是工银投资、农银投资、中银资产、建信投资和交银投资。
9月27日,深圳市委金融办第一时间召开“推进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深开展股权投资试点项目对接会”(以下简称对接会)。对接会邀请上述5家AIC介绍试点工作计划及诉求。同时,邀请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光明区介绍各集聚区创投发展环境。此外,深圳金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引导基金公司、深投控、深创投、资本集团、鲲鹏资本等一众深圳政府部门及投资平台也应邀参与了对接会。
据悉,与前期上海试点相比,这次扩大股权投资试点除城市扩大范围外,最新政策还适当放宽股权投资金额和比例限制。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表内资金进行股权投资的金额占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比例,由原来的4%提高到10%;投资单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金额占该基金发行规模的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到30%。
此外,进一步完善尽职免责和绩效考核体系。指导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按照股权投资业务规律和特点,落实尽职免责要求,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健全长周期、差异化的绩效考核体系。
来源:深圳金融官微
点击获取更多LP资讯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409/5408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