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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成刑事汇第11期-两高三部新规程青年律师刑辩培训活动成功举办

2024-09-18 11:15 · 互联网     

2024年9月13日,由北京大成总所刑事业务部和北京大成总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联合主办的“两高三部新规程——青年律师刑辩培训专题”活动在大成总所21层会议室成功举办。

本次活动由大成总所刑事业务部门王梓娜律师主持。王梓娜律师表示,庭前会议是辩护律师重要的庭前战场,非法证据排除是当事人权益保障的最后底线。出台正式规程的情况下,辩护律师应当迅速掌握,打开辩护局面。希望通过此次活动,能够有助于青年律师更好的理解新规,增强辩护力量。在青工委的支持下,通过刑事专业部门资深律师的主讲培训,增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融合,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法律服务。

大成总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大成总所公司与并购重组专业组高级合伙人谭正华律师致辞。谭律师强调,青工委意在为律师同仁提供更好的沟通平台,促进行业组的交流,增强全方位的支持与合作,同时希望通过青工委各版块的活动平台与刑事组增加交流。最后,谭律师对刑事专业组高质高效的解读新出台司法文件表示感谢。

大成总所刑事业务部门高级合伙人、从警十余年的张大为律师担任主讲嘉宾。张律师首先总结了2024年9月3日实施的“两高三部”《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以下合称“《新规》”),与2018年1月1日实施的《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以下合称《旧规》)相比,真正的突破并不多,更多是使现有柔性规定明确化,其所呈现的特点:制定机关从“最 高人民法院”变为“两高三部”,融合、借鉴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自由裁量权加强。

针对《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张律师结合具体条文对进行解读。第 一,《新规》对庭前会议的启动方式进行细化,并增加“(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第 二,《新规》在导致庭审中断的程序性事项中增加“管辖”问题。第三,《新规》在庭前会议的主持人和参与人员有所变更,主持人限于审判员,不包括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律师助理可参加,删除“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的条款,参会辩护人、被告人可由法院决定,新增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到场条款。第四,强化庭前会议召开地点在“法庭”的规定。第五,新增“法院通知辩护人提交书面辩护意见要点”要求。针对该文件,张律师结合自身亲办案件,解读了辩护人在庭前会议中主要的工作内容。

针对《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张律师认为,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关规定是一项重要的辩护专题,此次培训仅针对重大修改部分进行讲解。《新规》加强了法院对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自由裁量权,排非规则适用于言辞证据,不适用于物证、书证,进一步强化了重大案件询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张律师结合自身亲办案件,对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办案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指导,具体分析了申请排非的时间、对象、申请材料、在庭前会议和庭审中、二审程序中启动调查以及相应的法律效果。

最后,张律师强调,庭前会议制度、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涵盖了刑事诉讼法绝大部分的重点、难点,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加深对两部文件的理解掌握,计划由北京总部刑事业务部门牵头形成对上述文件的全面解读意见。

大成总所刑事业务部门联合负责人、高级合伙人张志勇律师作出评议。张律师表示,其非常关注《新规》的出台,并高度赞赏此次的主讲内容。《刑事诉讼法》《监察法》的修改是时下两个新的立法动向。《监察法》管辖案件的范围较广且影响重大,但《新规》几乎没有涉及,非常遗憾,作为辩护律师对此表示担忧。

大成总所合规与风险控制专业组于沛海律师提问:各地办案机关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办案方式、司法水平有所不同,部分居所已经成形,律师如何应对?

大成总所刑事业务部高级合伙人张大为律师回应:辩护律师应当从场所的非法性入手进行辩护,注意方式方法的同时争取当事人权益最 大化。大成总所刑事业务部联合负责人、高级合伙人张志勇律师从废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前景、同步录音录像等方面进行了补充。

大成总所刑事业务部合伙人李伟律师结合亲办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独特的居住地案件进行分享,并回溯2010年《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和《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提出虽然《新规》与辩护律师的期盼之间仍有差距,但也应看到进步和发展。

大成总所公司与并购重组专业组郝剑楠律师提出此次活动收获很大。

大成总所刑事业务部合伙人陈佟亮律师结合亲办的案件,提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存在允许家属会见却不允许律师会见的情况,强调了指居违法多样性。

大成总所争议解决专业组杨强律师重点关注了律师助理参与庭前会议提高工作效率的规定,可以提高辩护力量,同时对法官自由裁量权变化作出简要分析。

大成总所房建与能源专业组合伙人王晨龙律师提出通过此次活动的分享以及生动案例的结合,对《新规》的掌握更加全面。

大成总所刑事业务部秦加楠律师提出办案过程中司法机关混淆非法证据与瑕疵证据、以补正作为搪塞的问题。

最后,总所刑事业务部高级合伙人张大为律师结合从警过程中侦办的故意杀人案件审判走向,分享对司法进程的切身感受,引人入胜,令在场听众意犹未尽。与会人员集体合影留念,本期大成刑事汇活动圆满结束。

【注:大成刑事汇是大成北京总所刑事业务部门系列专业化活动的品牌项目,旨在针对刑事实务、社会热点、重大疑难案件、刑事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客户案件抗辩演练、刑事前沿问题等多方面议题,由刑事专业律师进行专业探讨、深入交流,以期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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