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母基金介绍
(一)基金背景
根据福建省漳州市《千百亿产业培育行动加护》决策部署,按照市属国企设立基金支持漳州市产业集群工作方案,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资本”)与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漳州市九龙江闽台润信石化产业基金(以下简称“九龙江母基金”),九龙江母基金总规模50亿元,首期20亿元。
(二)投资方向
九龙江母基金立足福建漳州,放眼全国,主要投向漳州市“9+5”产业集群产业领域及国家战略新兴产业领域项目,重点支持福建省“专精特新”企业,关注漳州市产业招引集聚。具体行业上,九龙江母基金重点关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绿色石化与新材料、医疗健康先进产业群,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关注集成电路半导体、数字经济、人工智能领域(包括软件和硬件);智能制造重点布局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机器人与数控机床、航空航天领域、新能源及节能环保装备领域;绿色石化与新材料重点关注高端新材料、关键基础性及战略性材料、精细化工领域;医疗健康健康优先关注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物制造及中医药领域等。
(三)运作方式
九龙江母基金秉持公开择优原则,以发起新设和参与扩募的方式投资于子基金,通过母子基金的市场化运作引导社会资本发掘、支持和培育科技企业,实现支持福建省漳州市地方经济发展和财务回报的最终目标。
二、申报条件
(一)机构基本情况及股东背景
1.申请机构需为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2、自2010年1月1日起,申请机构或核心管理团队累计管理已备案的市场化直投基金实缴规模≥5亿元;
3、申请机构具有社会知名度,股东背景优良。
(二)机构团队投资能力和稳定性
1、核心管理团队:申请机构需明确拟申请基金的主要管理成员(需为一定级别的合伙人/团队负责人,不少于3名),且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合作共事时间不少于3年;
2、团队投资经验:具备至少3名5年及以上投资或产业工作经验的团队成员;且至少有2位团队成员具有与拟申请基金投资领域相关专业背景或具备相关领域工作经验、投资经验。
3、研究能力:申请机构需具备针对拟申请基金相关投资领域的研究能力,并提供专业的研究报告;
(三)机构及核心管理团队历史投资业绩或产业投资能力
至少具备3个成功退出的投资案例,所管基金业绩优良。
或者基金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产业资源、具备较强的产业投资能力。
(四)机构制度建设及合规管理能力
1、申请机构具备完备的募投管退管理制度;
2、机构及其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无不良执业记录、违法犯罪等行为,征信情况良好。
(五)基金方案可行性
1、基金规模:拟申请基金认缴规模不低于2亿元;
2、行业方向:拟申请基金投资方向及策略与九龙江母基金投向匹配;
3、管理费:九龙江母基金出资部分,九龙江母基金所投子基金管理费计提不超过母基金对其认缴出资额的2%/年;
4、募资进展:拟申请基金已取得至少50%认缴,并可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申请额度:申请出资金额原则上不高于2亿,且九龙江母基金出资比例不高于拟申请基金认缴规模的30%;
6、储备项目:整体储备项目质量优良,储备项目重点围绕基金投资方向。
(六)机构增值服务能力
1、具备为LP提供投后增值服务的能力,并可提供过往案例;
2、具备为已投项目提供投后增值服务的能力,并可提供过往案例。
(七)机构承诺事项
申请机构需承诺在相关协议中对以下事项进行明确约定:
1、完成返投目标:在九龙江母基金备案完成之日起基金投资期内,招商返投漳州市企业的投资金额不低于九龙江母基金对拟申请基金实缴金额的1.2倍。
2、信息披露:(1)在每季度结束后贰拾伍(25)个自然日内,机构向中信建投资本以电子版形式披露季度投资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子基金投资情况、项目进展、出资份额变化等)、估值数据(如为半年度,则按需提供底层被投项目的财务相关信息、最新估值证明材料);(2)在每个公历年结束后捌拾(80)个自然日内,机构向中信建投资本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披露非正式版子基金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子基金财务情况、子基金投资情况、项目进展等)、子基金估值报告(且按需提供子基金底层被投项目的财务相关信息、最新估值证明材料)和未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含各合伙人的资本账户的公允价值情况);在每个公历年结束后壹佰壹拾(110)个自然日内,机构向中信建投资本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披露正式版子基金年度报告、子基金估值报告和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含各合伙人的资本账户的公允价值情况);
(3)及时且高质量的完成中信建投资本子基金管理系统的信息及非定期信息披露填报需求。
3、合法合规承诺:(1)拟申请基金的管理人持续性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2)遵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嵌套、禁止期限错配等要求,并在基金募集、投资及运营与投后管理阶段持续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4、其他:其他中信建投资本认为有必要约定在相关协议的事项。
三、遴选程序
申请机构根据本公告要求自行评估后提交申报材料,中信建投资本根据申报材料立项准入,立项通过的,将通知申请机构就申报内容进行尽调核查。中信建投资本最终以九龙江母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结果决定出资方案,并据此与申请机构签署协议。
本次公开遴选公告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或承诺,中信建投资本有权依据各机构申报材料决定下一步工作安排并最终确定合作机构;中信建投资本有权在任何时间对本公告做出解释或调整本公告的内容。
四、申报方式
申请机构可通过邮件递交《申请表》,邮件标题样式为“申请机构名称-申领遴选申报材料”,《申请表》可联系刘女士获取。申请机构应对申报过程中获取的任何非公开的材料、文件及信息严格保密,且不得用于申报以外的其他用途。申请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全部责任。中信建投资本将持续收集申报文件,滚动进行投资决策。
联系人:刘女士
收件邮箱:liuxiaochang@csc.com.cn、daiyongzhen@csc.com.cn
来源:中信建投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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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411/5428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