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微信矩阵:

安徽铜陵母基金招GP

母基金和子基金投资范围主要围绕铜陵市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健康和文化旅游、智能装备制造、现代农业和食品加工、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六大重点产业链和其他重点支持产业,包括铜陵市上市公司外延式扩张、上下游供应链项目等。
2025-01-14 17:00 · 投资界     
   

铜陵市高质量发展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子基金申报指南公告

一、 铜陵母基金基本情况

铜陵市高质量发展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母基金”)以聚焦铜陵市重点产业发展为方向,以区域经济转型升级为目标,统筹兼顾政策目标和市场效益,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联动、科学决策、创新发展、防范风险”原则,通过参股子基金、直接投资等方式,为全市基金运作和双招双引工作赋能。

母基金和子基金投资范围主要围绕铜陵市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健康和文化旅游、智能装备制造、现代农业和食品加工、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六大重点产业链和其他重点支持产业,包括铜陵市上市公司外延式扩张、上下游供应链项目等。通过助力创新创业团队孵化、优质企业项目提质增效和域外先进生产力招引,在统筹产业发展方面发挥国有资本独特功能。

为做好母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将子基金申报指南发布如下。

二、 子基金申报条件

(一) 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要求

1. 申报主体原则上应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基金管理机构。

2. 注册资本金

子基金管理机构应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

3. 团队配备及规模

(1)应在铜陵配备专职的管理团队,成员应具备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的相关条件,拥有相关资格证书。

(2)管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以及负责投资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应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或者相关产业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具有股权投资成功退出案例。

4. 基金募资能力

子基金管理机构在提交基金申报方案时,须取得子基金其他出资人的出资承诺(意向)函,承诺(意向)出资金额合计不低于子基金规模(拟出资人为各级政府投资基金除外)的50%。

5. 投后服务能力

具备较深厚的综合服务能力和资源,能够较好地为被投企业提供投后增值服务。

6. 项目储备

拥有较强的行业研究能力,拥有丰富的优质项目储备。

(二) 子基金设立相关要求

1. 设立形式。原则上采取有限合伙制或公司制设立。

2. 存续期限。子基金存续期不得超过母基金存续期限,子基金存续期限不得超过9年。

3. 规模及出资。对投资多项目的组合子基金认缴出资额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30%。对投资单一项目的专项子基金的认缴出资额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50%。对以控股并表为目的的并购类单一项目的专项子基金认缴出资额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70%。除并购外,母基金或子基金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得成为被投资企业单一第一大股东。

4. 备案要求。子基金应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要求以及相关规定,自私募基金募集完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

5. 认缴出资。子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组织形式的,子基金的管理机构原则上应作为子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与执行事务合伙人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其关联方需要在子基金中认缴出资,出资比例不低于1%。

6. 返投要求。原则上,母基金整体投资的子基金返投于铜陵市的投资金额应不低于母基金投资于子基金投资金额的1.2倍,天使类子基金不低于1倍,上述返投金额应以母基金为整体作为计算口径,针对单只子基金和直投项目的返投由母基金管理机构设置返投倍数,针对部分子基金或直投项目可不要求返投。

7. 子基金注册地:原则上,要求子基金在铜陵市注册。

8. 托管人。子基金应当委托母基金托管机构白名单内的托管机构对子基金进行托管。

9. 管理费率。子基金管理费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实缴金额的2%。子基金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三、 申报材料编制及报送要求

(一)获取初步申报材料模板:请申报单位发送本单位整体情况介绍概要和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至申报材料接收邮箱tonglingfof@ptpcapital.com,母基金接收上述材料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初步申报材料模板。

(二)初步申报材料内容。初步申报材料为电子材料:(1)包含参考模板《母基金申请资料清单》、《附表_子基金初步尽调信息表》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电子版证明文件材料;(2)请以可编辑的WPS、WORD、EXCEL等格式制作参考模板申报材料。

(三)申报单位应按照初步申报材料的要求编制申报材料,不得改变参考模板的整体架构。

(四)申报材料接收邮箱:请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tonglingfof@ptpcapital.com

(五)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24:00时

(六)本公告仅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母基金将根据基金协议和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择优确定子基金,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点击获取更多LP资讯

https://www.pedaily.cn/s104/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501/545444.shtml

【本文为投资界原创,网页转载须在文首注明来源投资界(微信公众号ID:PEdaily2012)及作者名字。微信转载,须在微信原文评论区联系授权。违规转载必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