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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金芙蓉产业发展引导母基金招GP

子基金投资领域应重点聚焦于湘西州生态文化旅游业、特色农业及加工、酒业、绿色矿业及新材料、中医药和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子基金在其申报的产业链投资规模应不低于子基金规模的50%(S策略基金除外)。
2025-08-05 09:31 · 投资界     
   

湘西金芙蓉产业发展引导母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征集公告

为着力构建湘西州“1+5+X”现代化产业体系,吸纳产业链优质项目入驻湘西州,促推湘西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湘西国投”)联合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财信产业基金”)共同发起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湘西金芙蓉产业发展引导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湘西金芙蓉母基金”或“母基金”),并由财信产业基金担任基金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子基金设立方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子基金管理机构基本条件

(一)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认可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

(二)子基金管理人核心管理团队具备3名5年以上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工作或相关业务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且高管人员已取得良好的管理业绩,有3个以上基金投资成功案例。

(三)子基金管理人或核心团队成员在其所申报的产业链领域中主导的成功投资并退出案例不少于1个,或管理2支以上的基金年化综合收益率均在10%以上(S策略基金除外)。

(四)子基金管理人或核心团队成员累计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2亿元。

(五)提交子基金设立或增资方案时,取得拟设立子基金总规模至少30%额度的出资意向(不含湘西金芙蓉母基金出资部分),并提供拟出资人出资意向函等材料。

(六)应对子基金认缴出资,出资比例不低于1%。

(七)其他要求详见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 子基金设立要求

湘西金芙蓉母基金参股设立子基金,子基金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基金规模

子基金的规模应不低于1亿元。

(二)基金出资

母基金对单支子基金的认缴金额,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70%。

(三)存续期限

原则上投资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原则上存续期最长不超过8年(不含延长期)。

(四)投资领域

子基金投资领域应重点聚焦于湘西州生态文化旅游业、特色农业及加工、酒业、绿色矿业及新材料、中医药和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子基金在其申报的产业链投资规模应不低于子基金规模的50%(S策略基金除外)。

(五)投资限制

子基金不得从事法律法规规定及母基金管理办法明确禁止私募股权基金从事的业务。子基金对单个企业项目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30%,且占单个企业项目总股比不超过30%。子基金原则上不再投资新的子基金,如需投资子基金需经母基金管理人同意。

(六)投资地域

子基金须将不低于母基金实缴出资金额的1倍返投于湘西州内(S策略基金除外)。返投范围包括湘西州区域内企业的投资、被投区域外企业被区域内企业并购、被投区域外企业在区域内投资、被投区域外企业迁址区域内等。

三、 征集程序

现发布征集公告,征集期间欢迎意向方随时洽谈并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递交基金方案(见附件申报指南)。本公告仅出于意向性洽谈目的,不构成商业要约。后续母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公开征集情况,按程序确定子基金设立计划,遴选子基金管理人并推进子基金设立。本公告长期有效,意向合作方可持续就基金设立方案相关事宜按本公告要求与母基金管理人取得联系。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4楼

联络人:余先生 15367917521

联系邮箱:

yujiayu@hnchasing.com

联络人:杨女士 13786089719

联系邮箱:

yangbing@hnchasing.com

监督电话:0731-85196816

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4日

湘西金芙蓉产业发展引导母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指南

来源:财信产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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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508/5531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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