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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科创基金招GP

句容市科创基金发布管理人遴选公告,明确基金规模、投资方向等,对申报机构资质、团队等有要求,公布遴选评审程序及相关规定。
·投资界

AI投资人解读

· 句容市科创基金总目标规模不超1亿元,存续8年,投资新材料等产业。要求申报机构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有投资能力与经验,管理团队至少5人。管理费投资期和退出期不超1.5%/年,设定门槛收益率,政府出资超额收益可让利。
· 同一控股股东关联机构只允许申报一家对虚假申报等情形可一票否决中选机构管理费等与绩效考核挂钩。
总结:该基金聚焦特定产业,对管理机构要求明确,有收益分配与激励机制,但申报有条件限制,需关注管理机构资质与过往诚信记录。内容由AI生成,仅供参考

投资界(ID:pedaily2012)5月13日消息,句容市科创基金发布基金管理人遴选公告,其中要求,申报机构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与拟管理基金规模相匹配。

句容市科创基金管理人遴选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服务句容市科技创新与产业转型升级,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句容市科创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句容市科创基金(暂定名,最终以核定为准)。

(二)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制。

(三)注册地址

江苏省句容市。

(四)基金规模

基金总目标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句容市人民政府对基金的出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50%。

(五)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限为8年,其中投资期4年,退出期4年。确需延长存续期的,经相关程序批准后,可延长不超过2年。

(六)投资方向与策略

1.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方向以上级发改部门牵头制定的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投资领域清单为基础,严格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紧密衔接江苏省“51010”“1650”及“10+X”等产业战略规划。聚焦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两大产业集群,围绕高性能新材料、新型电力(新能源)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三条产业链,紧盯新型电力输储、数智信息技术两大特色行业及其交叉领域,并前瞻性关注上述省级战略所指引的其他关联方向。

2.投资策略

基金应始终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策略,优先投资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并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性强、成长潜力大、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的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七)投资要求

1.投资方式

本基金以直接投资为主,可依据项目特点和市场惯例,采用股权投资等多种合规方式进行投资。对单一项目的累计投资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基金总规模的20%。

2.返投要求

本基金须注册于句容市境内。投资于句容市内企业的资金总额,不低于政府出资额的100%,原则上不投资境外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被认定为投资句容市内企业:

(1) 直接注册登记在句容市内的企业;

(2) 投资后将注册地迁往句容市内的企业(迁注册地行为发生在基金存续期内);

(3) 通过设立子企业的形式将主要生产或研发基地落户句容市内的企业(确有实质性经营活动);

(4) 被句容市内注册登记企业收购的企业(控股型收购,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5) 其他可认定为投资句容市内企业的。

(八)管理费用

投资期年度管理费以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为计提基数,费率不超过1.5%/年;退出期以基金未退出项目的原始投资成本为计提基数,费率不超过1.5%/年;延长期及清算期不计提管理费。

(九)收益分配与激励

1.收益分配与业绩奖励

为有效激励基金管理人,本基金设定门槛收益率,具体标准由出资人与基金管理人协商确定,原则上可设定在2%至5%的区间范围内。

基金的投资收入在覆盖全部运营费用并返还全体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后,所形成的可分配超额收益,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首先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均就其出资额实现合伙协议约定的门槛收益率。

完成门槛收益分配后的剩余超额收益,其中不超过20%的部分作为业绩报酬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其余部分由全体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比例共同分享。

2.政府让利

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政府出资的超额收益可对其他出资人适当让利,超额收益让利与基金考核评价结果挂钩。

(十)管理运作要求

为保障基金规范运作与政策目标实现,基金管理机构除遵守合伙协议外,还应落实以下要求:

1.投资决策机制: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作为核心决策机构。投委会原则上包含5或7名委员,其中政府出资人委派1名。该委员享有合伙协议约定的、限于特定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其具体行使条件和程序由合伙协议规定。

2.托管银行:基金财产须委托符合资质的商业银行进行独立托管,托管银行的选择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报告制度:基金管理机构须定期向政府出资人提交报告,包括: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报送基金运营报告;每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及年度管理报告。

4.考核与激励挂钩:基金每年计提的管理费与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5.间隙资金管理:基金的投资间隙资金只能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的固定收益类资产。

(十一)负面清单基金运作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等方式违规募集资金;

7.从事“名股实债”、“名基实储”等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的业务;

8.投向国家禁止、限制投资或者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项目;

9.将基金投资作为招商引资优惠条件;

10.其他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二、基金管理机构要求

(一)基本资质

1.申报机构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企业,并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登记。

2.申报机构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与拟管理基金规模相匹配。

3.申报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负面舆情及严重失信记录。

(二)管理团队

1.申报机构应为基金配备专属的管理团队,管理团队至少有5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管理业绩和职业操守信誉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2人拥有完整的“募、投、管、退”全流程的管理经验,至少1人具备科创领域的投资背景。

2.在基金完成70%投资进度前,未经基金合伙人会议同意,核心成员不得随意变动或兼任同区域、同阶段、同领域的其他基金的主要管理职责。基金管理机构如同时管理相同领域的其他基金,应当建立利益冲突防范和解决机制并向基金出资人如实披露。

(三)投资能力申报机构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报机构或其主要股东、普通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及管理基金,累计投资于早期科创类项目的资金规模合计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且有2个(含)以上成功投资案例。

2.申报机构或其主要股东、普通合伙人作为管理人,或3名以上管理团队以基金关键人士或骨干身份,所管理科创投资基金合计实缴规模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且有2个(含)以上成功投资案例。成功投资案例是指投资项目的股权退出80%以上且退出部分年化收益率不低于10%,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风险控制

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制度。

(五)出资要求

申报机构中选后,须对基金进行出资,认缴出资额不低于基金认缴总规模的1%,且原则上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六)募资要求

1.申报机构有与基金匹配的资金募集能力。在提交基金申报方案时,应提供拟出资人的出资承诺函、出资能力证明等材料(拟出资人为各级人民政府或其职能部门直接出资的政府投资基金除外,但应提供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

2.申报方案获得通过后,在签署合伙协议时,该申报方案中已承诺出资的社会出资人变动调整不得超过50%。

三、遴选评审程序

(一)发布公告。本公告在句容市门户网站及相关公众号发布,公告期5个工作日(2026年5月12日— 5月18日)。

(二)提交申报材料。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申报机构应按照申报材料样本要求(见附件),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材料1份(以U盘存储,含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Excel文档)通过EMS邮寄至句容市科技局,联系人:柳先生;联系电话:0511-80772336;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要求递交申报材料的均不予受理,递交材料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三)材料初审。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与资格审核,重点审核对本次遴选要求的响应程度,确定初选名单。

(四)尽职调查。对初选机构开展全面尽调,对不配合尽调或发现材料虚假不实的,取消资格。

(五)专家评审。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候选机构进行综合评审与打分。

(六)竞争性谈判。原则上与专家评审得分排名前三的机构进行谈判。

(七)结果公示。确定中选机构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特别规定与申报要求

(一)特别规定

1.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以中基协登记口径为准)只允许申报一家。

2.本次遴选对存在申报材料虚假、配合度差、以往有不诚信记录等情形的申报机构,可不予受理或一票否决。

3.最终中选的基金管理机构,须同意将其管理费、超额收益分配等与基金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并接受相关监督与审计。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机构须按附件清单要求编制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纸质材料应分别列出目录,左侧胶装,封面及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等严重失信行为,将取消资格,并视情节纳入失信记录,未来3年内不得参与句容市政府投资基金相关申请。

(三)重要提示本公告为要约邀请,不构成法律约束。中选机构的权利义务以正式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句容市科学技术局对本次遴选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来源:句容发布、句容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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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605/5638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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