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区产业发展母基金基金管理人遴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六合区产业发展要求,发挥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作用,充分发挥基金投资赋能支撑产业发展的作用,优化六合区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南京六合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运营集团”)出资设立六合区产业发展母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母基金”、“基金”),规模15亿元。现公开遴选市场化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按照遴选标准、评分标准来进行衡量审查,保证所有同等条件下的应征管理机构机会平等。
(二)依法依规原则
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工作。
(三)遵循市场规律原则
遵循市场规律,拓宽选择渠道,选择与基金投资方向相匹配、管理资质优、管理能力强、投资经验丰富的优质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合作。
二、基金设立要求
(一)基金名称
六合区产业发展母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
(二)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制;
(三)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
(四)存续期限
15年,其中8年投资期+7年退出期,根据投资项目回收情况需延长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五)出资结构
投资运营集团指定主体出资不低于99%,基金管理机构认缴出资不超过基金认缴规模的1%;
(六)投资比例
母基金在子基金中的认缴出资额不超过母基金认缴规模的30%;母基金及子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基金认缴规模的20%;
(七)管理费
投资期内,管理费计提基数为基金实缴金额,投资子基金部分的计提比例不高于0.5%/年,直接投资部分的计提比例不高于1.5%/年;退出期内,管理费计提基数为基金实缴金额减去已退出项目原始投资成本,投资子基金部分的计提比例不高于0.5%/年,直接投资部分的计提比例不高于1.5%/年;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其中,对外投资子基金时,基金管理人在收取母基金管理费后,对同时担任其设立的子基金管理人时不再重复收取管理费;
(八)收益分配
门槛收益率为年化5%,管理机构业绩报酬不超过超额收益的20%;
(九)投资领域
重点投向新能源、智能制造装备、节能环保新材料、航空航天产业等领域;
(十)负面清单
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协议转让除外)、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
4.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或者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等方式违规募集资金;
7.“名股实债”“名基实储”;
8.投向国家禁止、限制投资或者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项目;
9.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业务;
(十一)投资决策
母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基金管理人委派2名,投资运营集团委派2名,聘请外部行业专家1名。每一个投资相关决策需2/3以上投委会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十二)托管银行
基金应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进行托管。基金托管银行应当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产生,经基金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基金、基金管理机构与托管银行及时签订资金托管协议;
(十三)绩效评价
投资运营集团每年度对基金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将与后续出资、提前退出、管理费支付、管理人后续选聘等挂钩。具体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由投资运营集团另行制定。
三、管理机构申报要求
遴选管理机构相关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条件:
1.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
2.在中国大陆注册,实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与所管理基金规模相匹配;
3.管理机构原则上应为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行业头部机构或细分行业领域头部机构(近三年曾在相关榜单中列入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国资投资机构、国资市场化母基金、细分行业领域前50强,相关榜单由投资运营集团负责解释和动态管理);
4.具备良好的募资能力和退出业绩。管理机构管理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认缴规模原则上不低于50亿元,且有与本基金规模相匹配的基金管理经验(管理基金中至少有一只基金规模不低于本基金);基金直投企业中至少已有10个通过IPO、并购、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且实现保值增值;
5.具有专业稳定的团队。管理机构全职工作人员中至少有10名专门从事基金管理、项目投资业务,其中至少5名具备5年以上相关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具有专职的合规团队。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6.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体系。有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投资决策机制、激励约束机制、风险控制机制、财务管理机制等;
7.管理机构及高管成员最近3年无被金融管理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不良记录,无严重失信记录。
经遴选程序确定为基金管理机构后,基金管理机构不得随意变更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若确需进行任何调整,应自调整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运营集团书面报备。若有重大不利调整,投资运营集团有权重新遴选或变更管理机构。
四、遴选程序
(一)公开发布
公开发布遴选公告和申报指引;
(二)材料初审
对申报材料完整性、内容全面性、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申报方案,确定初选机构名单;
(三)专家评审
组织评审专家组全面审查管理机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性判断和评分,确定候选管理机构名单;
(四)尽职调查
对候选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着重对管理机构登记备案、历史业务、组织架构、专业化经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风险控制和财务、法务、业务等重要信息进行全面核查;
(五)决策流程
投资运营集团履行决策流程后确定遴选结果;
(六)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中选管理机构应在完成遴选决策后(自遴选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6个月内完成基金工商注册,无法按时完成的,需重新开展遴选相关流程。
五、申报方式
(一)请按照本公告要求开展基金管理机构申报工作,并按照附件要求准备详细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统一汇编成册,相关用印、格式、封面和装订要求详见附件;
(三)申报材料汇编一式叁份,报送至南京市六合区王桥路59号A座12楼。申报材料汇编用印后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邮箱lhtypublic@163.com;
(四)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日17:00,逾期将拒绝接收。如仅有1家基金管理人提交申报资料,则申报截止时间顺延3个工作日,仅顺延一次。
联系人:钱婷婷
联系电话:025-57672286
六、其他事项
(一)基金管理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本公告仅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择优确定,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基金合伙协议由各方后续在不违反本公告相关要求前提下协商拟定;
(三)中选的基金管理机构需在6个月内完成基金组建工作;
(四)投资运营集团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来源:融六合
点击获取更多LP资讯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605/56443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