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界(ID:pedaily2012)5月28日消息,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推动脑机接口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6—2030年)》。计划明确,到2027年,争创2至3家脑机接口领域国家级创新平台,推动5种以上非侵入式脑机接口产品进入临床应用,侵入式脑机接口产品进入注册临床试验环节。
产业生态初步形成,引育50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建设“概念验证+中试基地+检验检测+孵化培育”共性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引领或参与制定1至2项脑机接口国家标准,设立3至5只脑机接口产业基金,引聚一批脑机接口高层次专业人才。
到2030年,形成脑机接口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集群,推动10种以上非侵入式脑机接口产品实现大规模临床应用,侵入式脑机接口产品获批上市。引育1至2家上市企业、3至5家行业领军企业和一批创新型企业。完善全链条服务平台,建立国际、国内融合贯通的脑机接口标准和检测体系,形成总规模超100亿元的脑机接口产业基金群。
附:《天津市推动脑机接口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6—2030年)》全文
天津市推动脑机接口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2026—2030年)
脑机接口是生命科学和信息科学融合发展的前沿技术方向,是全球科技竞争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新赛道,在医疗、康养、消费、工业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为抢抓北京(京津冀)国际科创中心扩围机遇,推动脑机接口科技创新与产业协同发展,加快培育未来产业,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用好脑机接口技术创新爆发期、临床应用验证期、产业发展培育期的叠加机遇,依托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滨海高新区)产业基础,发挥本市脑机接口创新资源优势,坚持以拓展应用场景为牵引、以培育核心产品为导向、以突破关键技术为抓手,夯实平台支撑,支持标准创制,加快临床应用,完善产业生态,加快产业聚集,乘势而上、聚势而强,全链条、超常规推动脑机接口产业发展。
到2027年,争创2至3家脑机接口领域国家级创新平台,推动5种以上非侵入式脑机接口产品进入临床应用,侵入式脑机接口产品进入注册临床试验环节。行业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在康养、教育、娱乐、智能生活、先进制造等领域开发10种以上具有市场潜力的新产品。产业生态初步形成,引育50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建设“概念验证+中试基地+检验检测+孵化培育”共性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引领或参与制定1至2项脑机接口国家标准,设立3至5只脑机接口产业基金,引聚一批脑机接口高层次专业人才。
到2030年,形成脑机接口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集群,推动10种以上非侵入式脑机接口产品实现大规模临床应用,侵入式脑机接口产品获批上市。产出一批重大原创性成果,医疗康复产品、大众消费应用和工业专用设备实现规模化推广。引育1至2家上市企业、3至5家行业领军企业和一批创新型企业。完善全链条服务平台,建立国际、国内融合贯通的脑机接口标准和检测体系,形成总规模超100亿元的脑机接口产业基金群,培育一批创新能力突出的领军人才,构建基础坚实、创新活跃、开放协作、链条完备的脑机接口产业体系。
二、实施科技创新引领行动
(一)加强基础与前沿研究。支持科技型企业积极参与脑科学基础与前沿研究,发挥企业“出题人”、“阅卷人”作用,激发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动能。支持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借助“基础研究特区”资源,协同开展面向不同应用场景的脑机接口应用基础研究。鼓励本市各类创新主体积极申报“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依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京津冀自然科学基金合作专项等项目,支持脑科学和类脑科学基础与前沿项目攻关。(市科技局、市教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核心技术突破。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通过“企业找技术”、“成果找市场”双向“揭榜挂帅”等制度,促进产学研医协同创新,加快突破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基础软件产品、关键底座系统等脑机接口产业化环节核心技术,构建全链条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全国重点实验室、海河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平台作用,争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两重”项目、脑机接口质量强链专项项目等国家政策支持。推动编解码算法、脑机接口双向闭环调控、新模态脑机交互等技术研究,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予以支持。(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重点仪器设备研发。鼓励本市科技型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协同创新,加快研制高精度脑信号采集仪、高靶向神经刺激仪等多模态脑机接口重点仪器,推动脑控康复用人形机器人/外骨骼、机械臂、智能假体等外围设备研发。积极推动本市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等采购脑机接口仪器设备,通过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等政策激励,促进脑机接口仪器设备在医疗康复、健康监测、智能制造、智慧教育、应急安全等领域应用。(市科技局、市教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平台体系构建行动
(四)布局高水平创新平台体系。积极争取脑机接口领域国家级创新平台在津布局,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集群。充分发挥先进医用材料与医疗器械全国重点实验室、神经重症教育部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脑机交互与人机共融海河实验室(以下简称脑机海河实验室)以及市级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作用,鼓励引导企业参与平台共建、研发合作,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推动资源共用、人才共育、需求共答、成果共享。(市科技局、市教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共性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脑机接口概念验证平台和中试服务平台,提供成果技术验证与商业验证、原型制造、技术优化、中试熟化等服务。建设市场化、专业化成果孵化转化平台,结合脑机接口领域特点和需求,为初创企业及创业团队提供技术、人才、供应链、市场渠道等资源对接服务,加速科技成果孵化和转化。(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检测评价体系。强化资源导入,推动脑机海河实验室与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作,发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科学创新研究基地作用,建好国内首个脑机接口专用检测平台,联合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加快制定脑机接口产品评价核心指标和检测方法。开发脑机接口相关检测技术、检测工具,缩短产品检测评价周期。支持建立面向脑机接口多种应用场景的检测评价体系,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增强技术自主可控性与国际话语权。(市药监局、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健全标准规范体系。依托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推动筹建脑机接口标准化组织,在非侵入式和侵入式脑机接口方向,开展研究评定脑机接口系统关键需求和性能指标,组织开展实测验证。引导科技型企业和科研院所,牵头或参与制定脑机接口共性技术标准,符合条件的标准项目纳入天津市地方标准立项指南。争创无创脑机接口领域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创新中心。(市市场监管委、市科技局、市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打造脑机接口临床研究平台。支持脑机海河实验室联合天津市环湖医院,建设全国领先的脑机接口综合临床研究病区,面向重大脑疾病诊疗需求开展临床研究。发挥专科优势开展脑机接口临床研究,支持脑机海河实验室与天津市儿童医院、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等医疗机构共建儿童身心健康、智能听觉等临床研究中心,支持南开大学与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运用脑机接口技术联合开展脑血管病、脑和脊髓损伤、老年人神经系统疾病等临床研究,支持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开展多感官脑机接口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支持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医疗机构开展脑机接口融合中医药的临床研究。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设脑机接口研究型病房。(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核心产品上市推广助力行动
(九)优化审评审批服务。对采用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的研制及应用,在审评查验环节开展前置服务,实行“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支持符合要求的采用脑机接口技术的医疗器械进入本市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或优先审批程序。重点关注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或优先审批程序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在临床试验、注册申报等关键环节,积极争取国家注册审评支持。(市药监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速产品入院应用。推动脑机接口产品加快临床应用,按照国家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提前为脑机接口项目确定价格。支持开展脑机接口临床应用相关技能培训,系统培育高水平临床应用专业操作人员。(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医保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重大场景应用示范行动
(十一)推动消费领域应用示范。支持非侵入式脑机接口在教育、娱乐、文体、智能生活等领域打造应用场景,推动脑机接口与“青春经济”、“银发经济”等深入融合。支持企业开发额贴式、耳贴式、发夹式等多种形态产品,研制头盔、耳机、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头显、AR眼镜等集成产品,开发消费级情感、智慧养老等脑机接口产品。支持脑机接口与智能技术广泛融合,提升产品性能及个性化水平,推动在辅助驾驶、便捷通信、教育辅助等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支持打造集展销、示范、互动、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脑机接口体验中心。(市科技局、市教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动康养领域应用示范。支持非侵入式脑机交互康复系统,智能仿生义肢与外骨骼等外周设备交互系统,情绪、认知、疲劳等脑状态监测与增强系统,脑疾病早期诊断系统等脑机接口产品开展多中心临床验证和特殊人群验证。支持各类医疗、康养机构开展康复及适老化脑机接口产品的技术应用验证,引导社区医院、养老服务机构等加快脑机接口产品应用推广。(市科技局、市教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动医疗领域应用示范。支持各类创新主体联合医疗机构在神经科学、脑疾病诊疗等领域合作开展脑机接口研究,研制面向视听障碍、精神障碍、意识障碍、认知障碍、运动障碍、神经重症等疾病诊疗的临床脑机接口系统。积极探索脑机接口技术在临床重大疾病中的应用。支持医疗机构开展脑认知功能检查、运动控制、言语合成及神经疾病诊疗等应用示范。加快推进脑机接口技术在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等工作中的应用。(市科技局、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动先进制造领域应用示范。创新脑机融合交互模式,构建虚实融合、生命机械一体化的生产体系。支持脑机接口技术通过与大模型、人工智能等深度融合,助力实现深海、高原、极地等极端环境下高效作业。创新应用脑机接口特种装备,提升操作效率与安全性。支持在轨可穿戴脑机接口装备研发,实现空间站机械臂脑机操控等航空航天特殊场景应用示范。(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产业生态能级提升行动
(十五)做大经营主体规模。制定招商图谱,围绕软件算法、关键材料零部件器件及核心外围设备等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开展精准招商,大力引进创新主体,积极吸引央企国企在津设立研发中心和分支机构。加速推动脑机接口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引育具备产品开发、生产及服务能力的合同研发和生产组织(CDMO)企业。发挥天津脑机接口产业集团带动作用,加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猎豹企业梯度培育,支持企业开展创新研发,形成一批掌握脑机接口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局、滨海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打造先进产业集群。全力培育发展脑科学与脑机接口特色产业园区,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完善配套,构建“整机系统+核心硬件+软件算法”产业体系。支持企业开放算法框架、共性技术等,推动脑机接口相关领域数据资源共享,形成兼容适配、融通发展的产业发展环境。统筹空间载体利用,提供投融资、合作对接和应用场景开放等产业服务,做好政策落地和先行先试,形成集场景应用、人才培养、标准创设、金融支撑为一体的产业发展生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滨海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科技人才引育。发挥本市学科资源优势与脑机接口专业先发优势,推动脑机接口实验教学平台建设,支持部分高校设立脑机接口本硕博学位点,发展脑机接口前沿交叉学科,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引导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合作,建立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机制,培育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依托“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海外来津博士后科研专项”等,支持企业、高校与科研院所精准引进脑机接口领域国际国内顶尖人才、紧缺人才。支持科研人员参与脑机接口产品研发和创业孵化,进一步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市教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科技金融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导向作用,聚焦脑机接口等产业领域,撬动社会资本设立更多科创基金,逐步形成脑机接口产业基金群,加速产业聚集,扩大产业规模。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支持商业银行针对脑机接口产业特点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对科技型企业首次贷款、研发贷款给予支持。强化企业上市梯度培育,持续增强企业科创属性,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首发上市,鼓励脑机接口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鼓励保险机构围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运用等关键环节,创新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保险、专利实施失败费用损失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争取融资租赁支持科技创新试点,支持脑机接口企业创新运用融资租赁等方式,扩大科研设备、神经信号采集分析系统、侵入式与非侵入式脑机接口原型机等资源布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金融监管局、天津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提高开放合作水平。支持脑机接口领域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组建脑机接口产业创新发展联盟,构建产学研医协同创新合作格局。统筹脑机海河实验室等科研院所与科技型企业资源,会同滨海高新区举办系列国家级高水平学术会议和产业交流活动,遴选和引入优质项目、优秀人才。鼓励本市科学家和企业家参加国际交流,支持高校与科研院所加强国际学术合作及成果展示,提升国际知名度,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脑机接口医疗器械产品实现海外注册与销售。(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建立协同治理机制。建立市级工作专班推进机制,统筹推进脑机接口产业发展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关键问题。开展常态化、跨部门定期会商和企业定期对话,协调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痛点堵点问题。建立健全脑机接口安全防范与伦理审查机制,规范数据库收集、管理和使用流程,强化安全监测、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药监局、天津证监局、天津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市数据局、滨海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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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605/564569.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