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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尚裁员三成背后:版权分销模式受困被迫转型

侵权官司在视频行业连绵不绝,版权分销商和视频网站间的利益纠葛究竟在哪?众多版权分销商为何转型?围绕这些问题,腾讯科技近期陆续推出网络版权系列报道,试图从维权、企业转型、资本等各个方面予以全面解读。本文为第二篇,关注企业转型。
2010-11-17 09:06 · 腾讯科技     
   

  侵权官司在视频行业连绵不绝,版权分销商和视频网站间的利益纠葛究竟在哪?众多版权分销商为何转型?围绕这些问题,腾讯科技近期陆续推出网络版权系列报道,试图从维权、企业转型、资本等各个方面予以全面解读。本文为第二篇,关注企业转型。

  腾讯科技讯(天古)2010年10月,北京网尚文化公司(以下简称网尚)互联网产品运营的关键人物——郑治悄然离开了这家国内*批涉足视频版权分销业务的公司,选择了新兴的口碑营销作为自己的新职业规划。

  早在几个月前,网尚反盗版商业维权的核心人物张栋伟(微博)的业务也开始暗中调整:从原来负责互联网V8产品到南下南京主导网尚文化产业园项目,并开始独自经营公司旗下的一家影视城。

  实际上,分别任职网尚战略发展副总裁和网尚运营副总裁的张栋伟和郑治的业务转型只是网尚公司整体架构调整的一个信号。

  据知情人士透露,就在今年10月份,网尚内部经历了一场人事动荡,包括公司高层、产品部、市场部共裁员近百人,有网友甚至在微博上公布了部分裁员名单。

  腾讯科技致电网尚公司,对方也表示,近期公司确实走了一大批人。这与此前优朋普乐新闻发言人朱江在腾讯微博中透露的网尚裁员1/3说法基本吻合。

  “今年,在经历了《大河报》等众多媒体的曝光,网尚的现金流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一直标榜的靠反盗版商业维权赚钱的模式已出现了问题,不得不进行业务和人事调整。”上述人士如此强调。

  网尚的业务调整只是国内整个版权分销行业的一个缩影。在经历了2009年因电视剧《我的团长我的团》而迎来版权分销行业的火爆之后,如今,版权分销商在上游制片方和下游视频网站之间的利润被不断挤压,被迫开始布下了多元化运营的棋子。

  三大版权商模式演变

  国内从事版权分销业务的主要有三类企业:以盛世骄阳为代表的单一视频内容版权分销商,以网尚、优朋普乐为代表的集视频版权和平台点播的综合提供商,以及以激动网、乐视网为代表的融合分销业务的视频网站。

  网尚版权分销业务主要立足网吧。该公司的主要盈利模式为:先高额从制片方手里获得*版权,然后招募代理商进行反盗版维权来获益。

  2010年3月,网尚业务重心全面转型的内容首次对外披露。除了走反盗版维权模式之外,网尚开始成立数字电影院线管理公司和数字文化研究院,投入10亿元,进军上游影视业。

  随后,网尚又推出了网吧视听馆、硬件数字消费品专卖店、网吧数字影视发行平台共3款影视增值产品,欲在网吧内提供微型影院服务。

  今年8月,网尚经营的正华影城在北京市丰台区正式开业,10月张栋伟调任运营南京影视城,经营以影视为核心,包含休闲娱乐等众多综合性的业务。

  与此同时,中华电信与网尚合推的网络电视也在悄然进行中,而其和汉王等终端的内容内置已经启动,数字内容下载机也在火车站、机场和超市等场所试运行。

  这意味着,网尚将彻底转型成为一家“在版权分销、影城、互联网电视、下载终端等领域全面出击”的公司。

  除了网尚,优朋普乐也选择了多元化的市场策略。今年3月,优朋普乐董事长兼CEO邵以丁宣布斥资2亿元进军影视制作领域。在三网融合渐行渐近的情况下,优朋普乐在互联网电视上的布局开始浮出水面。

  据邵以丁透露,公司已经化解了拿捏互联网电视命脉的牌照,“我们已经敲定了与拥有牌照的机构的合作意向,今年12月底将正式对外宣布。”届时,经过暗中备战2年的互联网电视业务,将成为优朋普乐的业务核心。

  相比网尚和优朋普乐布局影视业和互联网电视,采取内容+平台的策略,盛世骄阳则选择了坚守单纯的内容分销。

  但在业内人士看来,盛世骄阳之所以依然坚守,是因为其跟别的独立的分销公司不一样,在被盛大收购后,该公司只需集中在版权这一领域,别的平台和相关的上下游有盛大这个总的操盘手来完善。

  对于众多融合分销业务的视频网站而言,采购版权更多层面上主要是为了自用,分销只是为了分散部分成本,而并非借此盈利。

  乐视网COO刘弘坦承:“视频网站通过几百万获得的一些*版权,通过分销的模式仅能收回50%的投入,其他的主要通过收费和广告来弥补。”

  眼下,他们开始加大付费模式的推行,并推出采集版权的新措施。

  据了解,为更好的降低版权购买的风险,乐视网开始开发或购买了版权购买评测系统,通过综合评测来提前预购“会火爆”的影视版权。搜狐视频甚至还成立了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将要采购的所有独播剧经过几轮讨论。

  转型幕后的“鸡肋”

  实际上,网尚和优朋普乐的转型都是因为原来的主打业务——版权分销的*时代已经不再。

  2009年,是国内版权分销商*过的日子。整个网络视频的版权开始走俏。当时版权分销商从制片方获得*版权,可再分销出去近10家,仅仅在二次分销中,就可轻松赚取一倍的差价。加上一些版权方之前囤积了大量的便宜版权,成为此波热潮中的*收益者。

  在乐视网副总裁高飞记忆中,2004年,购买版权的费用非常低,“那时候基本上就是白菜价”,正是提前预购便宜的版权让乐视网赚得盆满钵溢。但如今廉价的版权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

  除了分销版权赚取差价外,依靠维权获利成为另一生财之路。其中,网尚将这一模式做到了*。央视《经济半小时》曾报道,仅2009年,网尚在广东的一家代理商通过大规模起诉侵权网吧获利多达亿元。

  然而网尚的这种生财之道,难以长久和壮大。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制约网尚维权赚钱模式的瓶颈主要集中三点:

  *、授权给代理商去维权的节目版权资质并不齐全,即使辛苦取证回来,却难赢得官司;第二、版权是及时性消费的产品,很多难以及时取证,而在不断的诉讼中,人们开始小心地避开这一“雷区”;第三、即使胜诉,但执行力度很难,众多规模比较小的网吧往往会拒不执行或者一拖再拖,各种维权的成本不断增加。

  在腾讯科技的走访中了解到,即使版权分销企业胜诉,但想以此来获利,几无可能。刘弘对腾讯科技表示,“目前法院判赔太低,一般情况下,我们花上百万购买的一部独播剧,即使胜诉,只能获得1万左右的判赔,除去律师费用和相关的人力成本,基本是亏本的。”

  最终,众多的加盟代理商在没赚到钱的情况下大规模的“出走”。有媒体报道,网尚的美国投资方已经于去年撤资,而有知情人士也对腾讯科技透露,网尚的现金流出现了问题。这些成为网尚裁员转型的主要动因。

  “这不是网尚一家业务出现困顿,而是目前这一行业的通病。在经历2009年短暂盈利后,如今,国内单纯做版权分销业务的利润普遍降低,只做分销就是个中介服务,已渐成鸡肋。”一位从事版权分销业务的内部人士如此强调。

  一面是上游的传统制片方和版权方,如中录,挺进网络版权分销这一领域;一面是众多的下游视频网站越过版权分销商这一中间角色,直接购买。这一领域的竞争自然开始加剧。

  此外,制片方如果停止对这些版权分销商的授权,其商业模式将崩溃,而制片方在看到分销的利润之后,不断抬高授权价格也压榨了版权分销的部分利润。

  一名分销行业的从业者说:“这一行业技术门槛较低,只要砸钱,掌握渠道,就能迅速被复制。”现实中,一些版权分销商也是在2008-2009看到版权分销市场的短暂兴起后,才加大此项业务的力度。业内较为出名的盛世骄阳从成立到现在也不过1年多的时间。

  加上版权炒作期已经过去,整个行业正回归理性。这些诸多因素迫使众多版权分销商考虑多元化布局,以求分散风险,“东方不亮西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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