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们愿意尝试,也愿意跟政府机构,跟唱片公司一块探索,但具体步伐上可能不是我们能决定的。不过,我们本来就有用户系统和支付系统,如果条件成熟,系统启动速度会比较快。
腾讯科技:之前我和很多音乐网站有过交流,说今年底到明年初大家一起收费,现在到了年底还没有展开行动,您觉得什么时候音乐网站一起收费?
雷鸣:这是很多家的事情,不是我能够代表或者表态的。我觉得你可能QQ和百度的信息会比我说的更准确。我们在产业里属于独立音乐服务提供商里比较大的一家,但相对于百度和腾讯,我们在力量上,尤其在产业链话语权上没有他们强。
腾讯科技:自从收费的消息传出来以后,很多网友表示不接受,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雷鸣:基础体验部分一定是有保证的,用户是衣食父母,所以我们一定想尽办法保证用户的基础体验不受影响。我们会在一些高质量内容方面有收费方面的探索。在家看视频,有些不收费,有些收几块钱,但去影院可能就贵。就是说品质有差异化,加一些增值服务,对于我们来讲也是一个探索过程。
腾讯科技:YY上市后暴露出数字音乐非常赚钱,我在会场看到很多歌手在现场表演,很多人通过酷我献花,送虚拟车子,您怎样看待这一块的探索?YY给你们提供哪些借鉴?
雷鸣:音乐互动方面我们一直都在做一些探索,以前叫酷我DJ。YY从某个方向找到了一条看起来还是不错的路,加大我们对未来的信心,明年数字音乐商业模式可能有一个加速过程。比如在线演艺模式、增值服务模式、包括媒体属性探索都可能发生本质变化,酷我也在这些地方力所能及的探索。
腾讯科技:酷我的营收模式还是广告,你们想在2013年进行改变,你们在K歌、真人秀这上面花了很多力气,这块已经有比较成熟社区,像YY和9158这些真人秀内容,竞争压力挺大,你们想在这块获取更多营收,是否会有自己的一些特点?
雷鸣:你提到的这种模式本身被发掘起来,应该处于一个高速增长期,机会很大,取决于各家能不能抓住用户的需求,做出亮点,做出特色,并不是因为有几家存在,这个市场就没有机会了,反而说机会越来越大,因为以前只有一部分用户使用,今天传播越来越广,用的人越来越多,市场可能越来越大。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觉得所有有能力的企业,尤其像我们本身就是做音乐的,做出我们的特色,我对这点还是非常有信心的。
腾讯科技:通常理解这种在线平台像作坊式生产,内容相对于工业化生产会低端,唱片公司如何认知这种在线的平台?他们愿不愿意接受这种模式?
雷鸣:现在我们和《好声音》,包括一些一线歌手都有合作。你提到的所谓“作坊”不一定准确,因为所有一线歌手也都是从小歌手、酒吧出来,互联网给大家提供了一个平台,让每个人都有机会。过去相当于星探找到你,你就成名了,找不到你,你永远就被埋没。但今天来互联网给所有人提供了一个机会,让大家都可以展现自我。
另外音乐或者说歌曲等内容的产生,所谓草根、平民化的事情,我们举几个例子,互联网给现实世界造成非常大的冲击。以前我们知道有一个职业叫摄影师,今天人人都是摄影师。为什么?以前摄影器材老百姓买不起,所以才有摄影师。今天人人都可以做摄影师。
我们再提作家这个职业,以前作家很多脍炙人口的作品,但今天我们看真正有千万读者的内容反而来源于网络,最近一个科幻小说叫《三体》非常火,这就是个网络小说。作者本人也来自网络,你说网络就产生不出优秀的作品吗?我觉得不会的,因为盘子大。
其实基础的用户很多,你只要能给他舞台,他就能展现出来。但未来像《好声音》学员一样,PK完之后有专业团队,有指导,可以成长得更快。
音乐是个人素质的体现,我们经常说我们做音频和做电影电视的差异非常大。像电影我们叫大制作、大投入、大产出,没有一两个亿美金,你怎么敢说就能收入四五亿美金呢?当然我们能够看到一些小制作,抓的那个点非常好,很火,但毕竟非常少,音乐不一样。音乐我即便投1个亿去做,它真的能够火遍全世界吗?不一定。今年看到的鸟叔,其实也是很奇怪的就火了。
音乐是个人心灵的爆发和天然的素质。如果稍微发一下光,有专业团队帮它包装、制作、传播,会传播很快。我认为传统和互联网恰恰是互补的过程,而不是互相矛盾、谁替代谁的问题。
腾讯科技: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有很多音乐方面的应用诞生,包括像唱吧,您觉得唱吧这类应用和你们*区别在哪里?
雷鸣:我们希望看到的是音乐产业蓬勃发展,不断创新,如果没有创新,没有竞争,就是死水一潭。如果一个地方发现金矿,人都会往那跑。如果人都不去那了,说明那啥也没有。所以我觉得唱吧这类应用诞生是好事。
*,我们也是新形式的探索者之一,我们也会尝试很多新东西,当然也有很多创业公司会做。第二,我们更多的是在基础服务上下了很大工夫,像我们提到的曲库建设、质量建设,要不断地丰富内容,了解用户听歌行为的变化等,我们是在一个很基础的层面上,所有用户体验的东西,都特别关注。
很多创新点,像唱吧,豆瓣音乐、虾米抓住了细分市场,虾米和豆瓣更针对白领人群。因为它在一些特定领域做了特别有价值、特别好的探索,在一定程度上我们不矛盾。将来也许有合作的机会,也许是一种竞争形式,未来的发展我们都不可预期。但整体上觉得越多的人做越好。
腾讯科技:但我觉得你们在某种程度上会不舒服,你们向版权方支付了那么多音乐版权费,唱吧等应用却免费使用一些资源。
雷鸣:创新在前期本身就冒了很大风险,我们也希望唱吧能通过努力成长起来。音乐领域能容纳的公司不是一家,而会有很多家。就像视频能容纳4到5家的体量,游戏容纳了十几家。
我们对新应用的诞生采取的是很开放的态度,只有大家一起去探索创新,最后产业怎么发展,并不是说一家占了市场就能发展的,而是大家不断创新满足用户的需求,用户觉得高兴,他用的这个体验好,是正反馈才能往前走。
腾讯科技:相对来说你们在数字音乐领域已属于既得利益者,拥有上亿的用户群,比如像腾讯,像酷我只要在上面加一个类似应用,很快就可以分流唱吧的用户群,你觉得他们还有机会吗?
雷鸣:微软那么厉害,雅虎起来了,雅虎很厉害,Google又起来了,Google很厉害,Facebook又起来了,所以说创新永远是有机会的,我们不认可这种没有机会论。创新有太多不确定性,有太多方向,不是每一个企业可以做所有的东西,即便你都做了,也不一定能抓住所有的要点。
所以我们在创新,别人也在创新,创新才能带来用户更大满意,把产业做起来。如果他们做得很好,比如我们在唱吧模式上赢不了他们,我们是第二、第三、第四,无所谓,但这种模式会产生更多歌手和内容,我们又是内容的集成和发行方,我们之间还可以互相合作、互相促进。
音乐产业的发展不一定非得像搜索对于百度一样,它是单一的、一家独大、通吃的模式,它有可能是几家都可以存在,在不同的领域里面互相有一定合作的模式,它也是一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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