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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视频独家引进《航海王》携手版权方启最大规模维权

据搜狐视频法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为止,搜狐视频与东映公司已摸底收集了国内多家主流视频网站通过PC端、移动端等设备进行盗播的证据,相关维权的律师函也已经开始准备发送。
2013-05-13 07:37 · Donews     
   
2013年5月13日消息,日本知名动画片《航海王》(又称“海贼王”)终结了在中国市场没有正版视频的历史。今天上午,搜狐视频联手《航海王》版权方东映动画株式会社共同宣布,搜狐视频作为东映动画株式会社的深度合作伙伴,享有动画片《航海王》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占性专有使用权以及单独进行维权的权利。

  此外,双方还同时宣布,目前在中国大陆地区除搜狐视频外的各大视频网站、移动端APP播出的《航海王》正片均未经授权,全部属于盗播行为。即日起,东映动画株式会社将联手搜狐视频在中国大陆地区展开一次*规模的维权法律行动。

  据搜狐视频法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为止,搜狐视频与东映公司已摸底收集了国内多家主流视频网站通过PC端、移动端等设备进行盗播的证据,相关维权的律师函也已经开始准备发送。此外,双方还对目前通过微博大号等SNS平台进行盗版链接的传播在进行严密监控,数十家通过微博大号散发盗播地址的微博号也将同样将面临民事诉讼。

  该负责人还同时透露道,除了目前热播的《航海王》之外,搜狐视频还*拥有包括《龙珠》、《圣斗士星矢Ω》等众多倍受欢迎动漫大作的互联网点播权,搜狐视频近期的维权行动将同样涉及到上述这些动画片。

  资料显示,《航海王》的漫画发行量在日本本土突破3亿卷or册,是日本图书出版史上发行量最高的作品,动画于1999年至今仍在连续播出,《航海王》同样也是中国市场*、人气最高的动漫作品。

  附:《航海王》维权律师函样本

  律师函

  致XX公司:

  飞狐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享有《航海王》(又称“海贼王”)在中国境内的独占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单独进行维权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之规定,任何未经我公司许可而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包括点播、直播、下载或利用相关软件等方式)擅自使用上述作品及片段的行为,均属于侵权行为。我公司保留向任何侵权主体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采取一切措施以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该为贵司所运营和控制的产品,然贵司未经许可擅自通过该产品提供了上述作品的播放,已经严重侵犯了我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对我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了重大损害。

  现我公司郑重申明:

  1、请贵公司于收到本函之日起24小时内,删除上述未经授权擅自发布的新闻内容,同时请采取措施限制网友发布上述内容。

  2、请贵公司于收到本函之日起3日内,依本函列明的联系方式与我公司取得联系以洽谈侵权赔偿及解决方案,。

  3、我公司保留向任何侵权主体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贵司慎重考虑并妥善处理,顺颂商祺!

  飞狐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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