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UFO电影公司:曾志伟陈可辛等
利益分配难道英雄汉
1990年代初,陈可辛和曾志伟等五个人做UFO电影公司。
在利益分配上,曾志伟是老大,虽然他不干活,但因为他是精神领袖,他有话语权,利益分配一定是他拿大头。电影就由陈可辛等几个年轻人拍,赚了钱就平分,因为不平分摆不平。但是慢慢的,赚了钱平分的方式就开始不平衡了。
陈可辛说,当时UFO这个大范围的合伙矛盾里面,其实还有一个更小范围合伙矛盾是陈可辛跟李志毅,UFO头两部卖座的戏都是陈可辛和他联合导演的,联合导演赚钱了怎么分?这里的利益分配就会有矛盾。
经历过UFO之后,陈可辛后来跟另外2个朋友合伙,一开始就讲清楚三个人怎么分,最终还是不欢而散。直到他最后的公司,陈可辛把合伙方的股份用钱买回来了。
本文来源投资界,作者:乐一屡,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1306/201306203501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