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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十二大预测:BAT战略投资智能手机 P2P创业窗口关闭

2015年的12个预测:1、BAT战略投资智能手机;2、微信走下神坛,从社交网络到社交工具;3、私募股权众筹监管细则出台,公募还要再等等;4、P2P创业窗口关闭;5、音乐正版化大势来临;6、游戏冠军奖金过千万美元……
2015-01-13 08:36 · 钛媒体     
   

  全面开花的社交应用将会把“单向度的人”身上的多重身份解放出来,也是对基于家庭、婚姻、地域、工作等传统关系的一种颠覆和重构。浅尝辄止的社交在分散的社交应用中进行,而惺惺相惜后的进一步交往则转移到微信等通讯工具上。一网多点,这可能就是未来社交网络的基本形态。

  私募股权*监管细则出台,公募还要再等等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经在为回报、捐赠*作出相应调整,2015年可能出台新修的合同法,对这两种*模式作出规范。将回报*、捐赠*的监管与股权*分开,因为前两者可能达到的体量规模、涉及的资金量、面临的法律风险,都明显小于股权*。目前回报*正在向智能产品预售的方向发展,在几大平台的良性竞争下,规范的市场将会形成;捐赠*可能面临的问题,无非是受捐赠对象的诚信,目前捐赠*平台也在着手建立完善的征信结构。

  私募股权*由于涉及资金量大、风险高,将会被重点监管,证监会可能于2015年出台相关监管条例。在经济增长放缓的大环境下,政府有意让私募股权*来拉动经济增长,也不断放出相关声音。比如李克强总理2014年11月19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开展股权*融资试点,鼓励互联网金融更好向“小微”、“三农”提供规范服务,旨在建立资本市场小额再融资快速机制。

  相比其它互联网金融领域,监管部门如此快速动作,因为国家支持私募股权*的发展,此前国内中小企业融资面临投资人要求“刚性兑付”的现状,股权*让融资者有了新的途径——用股权来解决刚性兑付的问题,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未来更多资本将进入中小企业融资市场。

  私募股权*必然会被重点监管,2015年将出台的监管政策会对前不久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私募股权*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做一些规范和调整。征求意见稿对股权*的备案登记和确认、平台准入、发行方式及范围、投资者范围等内容作了明确,但是,社会的反应很激烈,大众认为这一意见稿罗列的条件很严苛,将普罗大众拒于*门外,违背普惠金融的初衷和*的本意,一些从业者认为互联网金融的路因此更加漫长。

  所以,证监会出台的监管办法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作出调整,比如,“单个融资项目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人民币”,“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其中数字还将有浮动。
单笔*投资金额、投资人金融资产、融资项目*金额等等要求可能下调,但变化不会太大,原因在于几点:
首先,让具有投资专业背景、经验和一定资金能力的高净值人士加入私募股权*,监管部门需要承担的风险较小,万一遇到问题,监管部门也不会被投资者追问着要求兜底。

  其次,政府即便支持股权*,也只是希望它成为另一个私募的摸样,并且支持传统金融机构加入,在这次的征求意见稿里已经可以看出,监管层表示券商可以直接来做私募股权*,的确,传统交易所做私募股权*将会更加得心应手,不过,因为私募股权*市场目前看来小而散,传统金融机构目前并没有迫切的意愿进入。此外,不少从业者期待公募股权*的监管政策出台,比如“投资额不超过5万”、“投资人数没有上限”、“投资者没有收入、资产门槛”等看起来更加公平宽松的政策。但现实问题是:监管层未必真的在意公募股权*将会如何实现“普惠金融”,他们在意私募股权*如何帮助中小企业融资从而拉动中国经济发展。

  公募、私募股权*的监管规则不太可能同时出台,因为监管部门此前并未出台过两部领域相近的监管条例。私募股权*将继续以“高大上”的姿态延续金融的贵族风格,公募股权*依然是一个美好的期待。

  P2P创业窗口关闭

  互联网金融为何在中国遍地开花,不妨先看看一位传统小贷公司眼中的P2P。

  张炳煌被称为香港的“小贷之父”,他所创建的亚洲联合财务公司(以下简称亚联财)已经成为国内*的外资小额贷款公司。2007年,深圳作为外资小贷公司的试点开发,亚联财将贷款业务扩张到深圳,随后随着辽宁省省长去香港招商,拿到了辽宁省小贷金融的牌照。如今他已经在国内的15个省市设有分支机构,开设了130多个网点。

  张炳煌毫不掩饰这家已经有23年历史的公司正在受到互联网P2P企业的冲击:*,P2P企业不用拿牌照就可以在全国遍地开花,但是亚联财不仅仅需要牌照,而且牌照不是一个省或者市,只可限制在一个区域经营。第二,传统小贷公司有注册资本限制,比如亚财联每进入一个新地方设立小贷公司都需要单独的注册资本,北京需要5亿的注册资本,全国花了50亿~60亿人民币的注册资金,而互联网金融公司则免去了这一麻烦。第三,小贷公司需要交报告给银行、金融办,并且限制最高利息是标准利率的4倍,P2P并不受利率的限制。

  因此,在监管不对等的情况下,传统小贷公司正在受到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亚联财也决定与点融网进行合作,以将业务扩张到以前难以进入的省份,以规避牌照和注册资金的烦恼。

  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有两类,一类是监管套利,另一类是基于数据的创新。对于监管套利而言,在P2P借贷发展的早期,没有注册资本、牌照限制,几千元钱雇人搭一个网站就可以运转起来。

  最对P2P初步拟定的监管思路中,强调了4点:不得设立资金池,平台是中介性质,平台自身不得提供担保以及不能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且对P2P企业取消牌照限制,都利好那些正规的P2P借贷企业。

  监管方向的利好在2014年下半年出现了互联网金融的融资潮。然而,2014年并未出现详细的监管细则,一位参与政策制定的知情人透露,在2015年的监管细则中,将会对注册资金等作出限制,提高准入门槛。这意味着,P2P监管套利的时代即将成为过去,如果创业型公司继续进入则会面临金融业较高的门槛。

  从数据创新来说,P2P平台改变了银行模式期限错配的方式,将投资人与借款人一对一匹配,并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利用“小额、分散”等金融思想分散风险。最重要的是,新技术的出现,使得P2P可以利用以往积累的数据进行信用管理,用技术提高风控效率,降低成本,这正是未来的金融创新。

  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核心是如何控制风险,以及风险控制模型中是否能够使用新技术,一切的基础都是数据。传统银行在多年的经营中积累了大量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互联网公司比如阿里、腾讯、京东等也都拥有与电商相关的数据积累,而传统企业比如万达等拥有诸多上下游供应商的数据,这些数据将会成为未来互联网金融的核心资产。因此大玩家入局将会是2015年的重头戏,也会有诸多如亚联财和点融网之类的线上线下合作,这也远非从头开始积累数据的创业公司可比。

  P2P之间是否会如互联网市场般合纵连横成为一大疑点。不同于普通的互联网并购逻辑,P2P企业的坏账率成为很多企业的黑匣子,考虑到金融资产的特别性,因此并购操作上困难重重,这增加了风险投资退出的难度。此外,在监管套利过去的时代,到底什么是这些P2P的核心竞争力值得思考,这就更加比拼各家P2P的风控技术和数据积累。

  从宏观因素上看,经济正在结构性下滑,比如钢贸行业不振,三四线城市的房产增速放缓,此前贷款给这些行业的P2P们平台风险变大,股市的上涨也将影响普通投资人对于理财平台的选择。因此,2015年P2P面临着投资端、理财端和新入者的三重压力。如同电商与团购的发展曲线,2015年将会是市场洗牌期。当然,一些对垂直行业有深刻理解的小而美公司或者区域性公司,依然具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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