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的启示:如何向卖淫女们学习?
而对于传统企业家们来说,连卖淫女都知道利用互联网手段来提升业绩了,并且还做得挺好,有资金、有团队、有资源的你们,为什么还没有行动,行动了做不好?
有人可能认为,这主要由需求决定。也就是产品和服务决定,一方面,体现了产品和服务为王、用户体验为王的理念,只要产品和服务好,再加上互联网手段的推动,就往往可以见到出其不意的效果。另一方面体现了,需求在销售环节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刚性的需求,在这个案件里,它的需求特点就决定了这个行业一旦转型互联网,会比较容易做出业绩。
有人或许还认为,卖淫女之所以能轻松转型,是因为他们本身就没有包袱,扫黄打非的大环境,也逼着他们不得不走转型之路,来获取自己的生存空间。这是由这个行业的行业特性来决定的。
但人们可能也忽略了,我们其实是可以从这里得到启示的:
首先,互联网+也要产品为王、服务为王、用户体验为王。没有这个作为基础,任何模式都产生不了效果。所以,传统企业还是要着眼回归商业的本质,把产品和服务做好,不要空谈模式。
其次,认真研究用户需求,找准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找准自己的用户群体,把大众需求改变成小众的刚性需求。也就是做细分用户,但前提或许是,要不断地细分,一直细到足够刚性。如此,再结合互联网手段引爆,就有可能产生出不一样的商业效果。
再次,要学会逼自己,不要成为温水里的青蛙,敢于跳出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卖淫女迫于打击只能“互联网+”,传统企业就没有压力?或许压力更大,卖淫女不能提供服务了可以很容易转行,但是传统企业家可以吗?在新的时代,很多人都已经发出了不转型就是等死的呼声,传统企业或许更是火烧眉毛了。
“堕落”的互联网+
但笔者更直接的感受是,“互联网+”在这个“卖淫女互联网+”事件里真正堕落了。
首先,它已经落入俗套了。只要跟互联网沾边,就什么都被往“互联网+”上靠,什么都是互联网+,也恰恰说明了其实什么都不是互联网+,人们并没有真正懂得什么是互联网+。所以互联网+之路还非常漫长。
在这个案例里,事实上卖淫女只是利用微信实现了一些线下关系的连接,利用微信做了一些业务,然后为了让拉皮条变得隐秘些,为了让单更多一些,想了一些办法而已。
其次,“互联网+”或者“+互联网”已经成为了某些不法分子的违法手段,利用这些互联网手段,通过所谓的“互联网+”,他们无孔不入地实施着犯罪行为。因为监管的不到位,这很有可能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一些不必要的损害。
而以上这些都有可能让“互联网+”这个概念被污名化。正如微商一样,按照以上的说法,它其实也是互联网+,但是正因为人们采取接近“传销”的手段来做微商,所以微商被逐渐污名化了。
我们不得不有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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