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公司型PPP产业基金
公司型PPP产业基金最有代表性的当属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该基金是由国家财政部、社保理事会及九家大型金融机构共同发起成立,总规模1800亿元,目前已与河南等省市地区签订首批投资项目。采用公司型的组织形式的PPP基金并不多见,毕竟要面临双重纳税的负担,但公司型基金的投资人即是股东,拥有相应的决策权,便于参与运营决策。中国政企基金的股东均是国字号企业或机构,对于他们决策权比税收更重要。
图为契约型PPP产业基金
契约型PPP产业基金相对简单,各基金出资人相当于信托中的委托人,将资金全权委托给受托人管理,如江苏省的PPP融资支持基金,由江苏省财政厅联合交通银行、江苏银行的金融机构成立,首期100亿,每20亿为一个子基金。采用契约型的组织形式,基金不具备法人地位,在投资企业或项目中无法作为真正的股东,在未来上市中存有一定的局限。不过也相应地减少了各类繁杂的登记手续。笔者认为,采用契约模式最重要的是选对专业、合适的基金管理人,契约型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权限较大,直接决定基金的运作成败。
图为有限合伙型PPP产业基金
有限合伙型PPP产业基金是最常见、使用最广泛的模式,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基金),相应承担出资责任和运营管理责任。相比公司型和契约型,有限合伙型既克服了公司型双重纳税的问题,又突破了契约型无法充当股东的难题,有较大的运作空间和延展空间,因此成为PPP产业基金广泛采用的模式。
其他关于PPP产业基金的三种组织形式的优劣比较,笔者在此不做过多阐释,因其与私募股权基金类似,读者可自行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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