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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再出指导意见!实名制、免押金,共享类项目终究是场公益?

综合来看,先是鼓励实名制,接而鼓励免押金的服务方式,似乎政府方面有意将共享单车领域打造成偏TO G的公益类项目。类似于共享单车这种模式的还有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等共享类项目。如果去押金是早晚之事,这些项目会不会终将也成为一场公益?
2017-05-22 10:11 · 投资界  喜乐   
   

  投资界(微信ID: pedaily2012)5月22日消息,和滴滴一样,共享单车最终难逃监管这座大山。今日,交通运输部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等部门起草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在该指导意见稿内,除了以往提出的不鼓励共享电动车、禁止12周岁以下儿童使用共享单车等规则之外,此次还提出了“共享单车实行实名制注册、使用,运营企业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对用户在骑行、停放等方面的要求。”

共享单车再出指导意见!实名制、免押金,共享类项目终究是场公益?

  此外,《指导意见》还“鼓励共享单车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企业应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积极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等模式。”

  从这两大细则中可以看出监管对管控共享单车的决心与力度。实际上,自共享单车之风兴起后,乱象频频(包括人为损坏单车、乱停乱放等问题),共享单车企业也拥有数十亿体量的押金资金池,这些都是监管需要考虑解决的问题。

  综合来看,先是鼓励实名制,接而鼓励免押金的服务方式,似乎政府方面有意将共享单车领域打造成偏TO G的公益类项目。类似于共享单车这种模式的还有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等共享类项目。如果去押金是早晚之事,这些项目会不会终将也成为一场公益?

本文来源投资界,作者:喜乐,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1705/201705224138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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