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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强监管时代,互金机构如何开展业务创新与转型?

怎么叫有助于深化改革的创新呢?提升效率、提高金融业务的科技驱动作用。大数据风控、生物识别、智能投顾、智能营销、云计算、区块链等等,都是深化金融改革的推手,都属于正确的、受鼓励的发展和创新方向。
2017-07-18 08:46 · 微信公众号:苏宁财富资讯  薛洪言   
   

  上周末刚刚结束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释放了明确而强烈的金融监管信号,引发各方解读。的确,国内金融业正加速迎来金融强监管时代。

  鉴于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解读已经很多,本文来着重讲讲应对之道。毕竟,“是什么”和“为什么”固然重要,关键的还是要解决“怎么办”的问题。那么,金融强监管时代来临,金融机构尤其是互金机构该怎么应对呢?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有三个比较新的提法

  整体看下来,“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是纲,强化监管则成为最有力的抓手。

  在机构层面,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是适应金融业务混业经营大趋势的监管应对措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设立,也从侧面表明之前市场盛传的大央行监管体制并未被最终采纳。

  顶层协调机构的增设,为金融监管更好地应对金融市场变革提供了前提,接下来的一系列强化金融监管的要求也就顺理成章了。

  对于强化金融监管,金融工作会议有三个比较新的提法:

  一是强调“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即所谓的无死角监管。问题来了,当前还有金融业务没有纳入监管吗?有一些,比如金交所的监管框架仍需明确,比如加密数字货币的监管,比如ICO的监管等等。所以,不出意外的话,接下来,这几个领域都会相继迎来监管框架的确立。

  二是强调“更加重视行为监管”。所谓行为监管,是区别于机构监管(银行归银监会管、保险公司归保监会管、证券基金公司归证监会管)来说的,从被监管主体的金融行为属性来对应监管机构。举个例子,一个互联网金融集团,涉及到类证券的业务,便要接受证监会相应文件的管辖;涉及到类信贷业务,便要接受银监会的管辖;涉及到类保险的业务,则接受保监会的管辖。由机构监管过渡至行为监管后,监管套利的空间便大大缩小了,毕竟,金融业务的创新,本质上很难脱离存贷汇债股的范畴,也就不会出现真正的监管空白。

  三是强调“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即监管问责。之前,还有人问,监管者监管被监管者,那谁来监管监管者?此次会议给出了答案——通过监管问责来约束监管者。当然,从会议精神看,对监管者的考核注重的是“风险防控”,而非“金融创新”。所以,也就容易产生一些潜在问题,即风险与效率(创新)的天平是否会失衡,是否出现过度强调风险而忽视效率(创新)的现象?

  除此之外,推动普惠金融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降杠杆、防风险等“老”提法也在会议上再次强调。毕竟,金融监管不是追求“新概念”、不以新旧论英雄,从重要性上讲,这些老提法更为根本和重要,只不过解读已经很多,这里便不再赘述。

  围绕三大任务开展金融业务创新和转型

  在强监管的背景下,金融机构创新和转型很难再“百花齐放”、恣意而为,也不能再妄想把握“监管空白”的时间窗口趁机做大。唯有坚守正确的方向,才是可持续发展之道。

  什么是正确的方向呢?

  围绕金融工作三大任务即可,即: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下面做一个详细解析:

  1、服务实体经济。这个要求针对的是资金流向,要流向实体经济,而非虚拟经济。什么是虚拟经济呢?股市、楼市和金融同业空转,此外,为僵尸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续命虽然属于流向实体经济,也在被管制范围之内。

  对金融机构的启示在于:金融产品的创新要控制资金流向。如果着眼点是普惠领域,那无论怎么创新,总不会有大错的;如果仍然想玩层层嵌套、同业空转的把戏,便要万分小心了。

  对互金机构而言,还要结合自身小额普惠的定位来理解。借道金交所去做大额业务,虽然也是流向了实体经济,但属于“走错了跑道”,也是要挨板子的,老老实实为普惠群体提供金融服务才是正道。这个逻辑下,消费金融和供应链金融,都还有大的空间。

  2、防控金融风险。防风险,一方面是准确的风险计量,层层嵌套的影子银行什么的,便不要再做了;另一方面则是将风险控制在特定范围内,避免扩散。

  就目前而言,扩散的路径有二:一是通过同业业务在金融机构间的扩散,所以,对于同业业务,会严格监管;二是向不能承担风险的大众投资者扩散,这涉及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问题。

  影子银行和同业业务监管,已然属于老生常谈,监管机构已经出台了比较严厉而完备的制度文件。与之相比,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问题,一直都是个挑战。

  2008年全球次贷危机的爆发,重要的原因便是没有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把有毒的高风险次贷资产包装成无害的低风险金融资产出售给大众。

  2015年e租宝们的问题,其实也涉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问题,即便不存在诈骗动机,将高风险的非标信贷类资产包装成理财产品卖给跳广场舞的大妈大爷们,从投资者准入上便是错的。

  2016年开始火起来的ICO更是如此,ICO本身是有正当性的,对于推动区块链企业的发展也有积极的一面,但ICO本身属于高风险行为,需要进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恰恰这一块,目前还没有门槛,所以才会引发当前的舆论质疑,一本好经,眼看着又要被念歪了。

  校园贷的风波、现金贷的风波,又何尝不是用户适当性管理的问题。把钱借给不具有偿还能力的人,自然容易酝酿出一系列的问题。

  所以,普惠是普惠,风险是风险。无视风险适当性的普惠是假普惠,也必将是错误的创新方向。对互金机构的启示在于,低风险金融产品,不妨去普惠;高风险金融产品的普惠,则要慎之又慎,至少要有完备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则作为保障。

  3、深化金融改革。深化金融改革是老生常态,不过,就现阶段而言,也有了新的内涵。之前的金融改革主要集中在机构层面,着眼于金融机构的规范化治理;而就目前来看,则更多着眼于金融机构的转型,既包括业务转型,也包括互联网转型。

  对互金机构而言,如果业务创新有助于深化金融改革,那便是好的创新,不会有大的问题。

  怎么叫有助于深化改革的创新呢?提升效率、提高金融业务的科技驱动作用。大数据风控、生物识别、智能投顾、智能营销、云计算、区块链等等,都是深化金融改革的推手,都属于正确的、受鼓励的发展和创新方向。

  所以,不难预测,即便未来金融监管整体趋严,真正的金融科技企业仍然会存在比较宽松的政策空间。这个时候,回头去看大型互金集团转型金融科技企业,是多么的具有前瞻性啊。

  观察:安全与效率一直在寻求动态平衡

  就金融而言,安全与效率永远是一对矛盾体,一直在寻求动态的平衡。

  某个特定时期,效率优先,便积累了风险,于是又转回去,追求安全优先,便是现阶段的写照。但同时,对安全的追求某种程度上也会影响效率,时间久了,便集聚了很多待释放的金融创新需求,效率反过来占上风。

  风物长宜放眼量,不必局限于一时一地,站在中长期的视角,都是可以理解的,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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