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疑,这是一场悲剧。
无论对于生命已经逝去的年轻女子,还是对已被批捕的货拉拉司机,以及双方两个家庭而言,皆如此。
根据今日警方通报,“货拉拉女乘客坠车死亡事件”有了最新调查结果。
初步总结来看,这场悲剧的发生,并非过程中发生了侵害行为,而是一系列利益、情绪、沟通、安全、不信任等问题交织在一起,让整个事件往恶的方向持续滑落。
年轻女子拒绝司机提出的付费搬运服务,自己搬运;11公里距离总费用为51元,司机多等近40分钟,途中为节省时间并抢接下一单,偏航路线;年轻女子坐在副驾驶,发现偏航后,双方沟通存在问题,以至悲剧最终发生。
一个在平台规则内,为了避免多花钱,一个想多赚钱,弥补下等待的时间成本,彼此付出的代价则是极其惨重的。双方多一些合理沟通,多一些信任,可能悲剧就不会发生。
这自然为货拉拉等货运搬家平台拉响了警钟。
安全,是*要务。
就在一个月前,货拉拉完成了15亿美元的融资,投后估值达100亿美元,是同一赛道的头部,并有望率先冲击资本市场。
但正是如此规模、如此体量的明星独角兽,在“坠车事件”事件发生后,被人们发现平台在安全问题上的重视程度,竟远远不够。
没有录音,也没有录像,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很多事情,平台方无法掌握,也无法及时介入把控全程。
同时,在货拉拉平台司机的审核机制上,加入条件仅仅为具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而对于司机的个人素质综合考评,对于是否具有营运证,是否合规运营等等,都没有进一步要求。
更关键的还在于,货拉拉在平台的端口,有一个货主随车的选项。这意味着,货拉拉不只是拉货,也提供拉人的服务。
可问题在于,根据国家规定,货运车辆是不能用来载人的。
这些都是暴露出来的安全漏洞,亟待货拉拉一一解决。
但这不是全部。
此次“货拉拉女乘客坠车死亡事件”暴露出除了平台既有的安全漏洞之外,还在于供需两端的信任问题。
后者这一点,更比前者需要平台积极作为。
很好理解,加强司机审核准入,提供录音、录像等设备等,都能够通过技术、资源投入得以较高程度实现,但供需两端的信任问题,却是成体系,长时间的。
解决这一点,关键在于货拉拉需要纠正自身的心态,其需要清醒的认识到,自己标榜的“信息撮合商”这一角色是不准确的。
在货拉拉自我的逻辑中,货拉拉提供信息撮合服务。商业模式是这样的,以低价策略,把客户引流到APP上,再以信息中介的身份,把订单信息以“会员费”的名义出售给司机,同时再从每单业务中收取15%的抽成。
换句话说,货拉拉只认为自己是撮合平台。
在其《货物托运居间服务协议》中表示其仅仅作为居间方和货主成立合同关系,仅提供“普通货物运输之信息服务”;
在《网络货运服务协议》中向用户提出,在托运货物装卸过程中受到的任何人身伤害及/或财产损害,均与货拉拉无关,货拉拉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货拉拉女乘客坠车死亡事件”后,根据媒体报道,货拉拉并不认为自己是当事方。
但实际上,对于用户而言,无论是货车,还是司机,都是由货拉拉提供的,用户购买的即货拉拉提供之服务。简单的“信息撮合商”已经站不住脚。
另外还有一点在于,在货拉拉APP的设置里,只对里程费用、等待费用、过路费、停车费做了规定,而在具体的服务场景中,期间产生的货物搬运、装卸等难以量化、标准化的服务费用,选择交由供需双方沟通解决。
在这些环节的平台不作为,很容易招致沟通不畅,加价行为,以及时间成本与收益不对等等问题发生,从而让供需双方产生不信任。
事实上,越是妥善解决这些难以量化、标准化的环节,才越显平台的服务价值,以及想象空间。
况且既要保证用户利益,同样也需保证司机利益,本就是一个平台能够长期健康走下去的根本所在。
对于货拉拉而言,其理应建立一套更加合理健全的连接体系、沟通体系、服务体系,而不是在部分复杂的服务环节中选择置身事外。
移动互联网发展至今,货拉拉等连接闲置资源与用户需求的模式创新平台,的确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创造了社会价值,但也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总之,现在是时候抛弃野蛮生长的路径依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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