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推动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引导作用,强化政策支持,推动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创新,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动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5月14日
《关于推动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
为引导更多金融资本投向科技创新,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融合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精神,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型和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引导作用,强化政策支持,推动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创新,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多样化融资渠道、多元化金融产品、多系列宣介活动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
到2023年,新增科技引导基金子基金3-6支;向银行、金融机构、创投引导基金推送评估评价的优质科技项目和成果1000项以上;全省科技企业获得银行、金融机构直接融资超过10万次,新增科技企业贷款累计超过2000亿元。全省科技企业、银行、金融机构融合发展氛围日益浓厚,覆盖科技创新链条的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二、重点任务
建立省、市、县、功能区联动机制,强化财政科技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政策宣传,落实支持措施,优化金融支持创新的服务体系,谋划开展系列专题活动,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服务科技创新,形成科技、产业、金融互动新格局。
(一)强化政策激励,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把2022年确定为“河北科技政策落实年”,充分发挥科技金融政策的引导带动作用,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推动政策落实落地,更好服务创新发展。
1.落实贷款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加大科技企业支持力度,对合作银行向符合条件企业发放的贷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风险补偿。鼓励我省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对纳入《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公告目录》的产品,投保经银保监会备案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按不高于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投保企业补贴。
2.实施定向贷款贴息。对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获得过私募投资尚未上市且估值5亿美元以上的“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按其新增中长期贷款合同签订日LPR的30%给予一年期贴息,每年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3.鼓励科技企业上市融资。对在“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补助10万元,实现首次股权融资的再给予融资额1%且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对在河北股权交易所主板挂牌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或脱贫县注册的制造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补助5万元。
4.加大股权投资基金奖励。鼓励各类投资基金采用股权方式投资省内企业,对投资规模达到3000万元、期限满两年(含)以上的,按不超过其实际投资额1%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扣除政府引导基金),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5.推动科技保险补偿。支持保险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风险保障,鼓励开展科技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在我省设立科技保险服务试点。鼓励保险机构在我省广泛投放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关键研发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科技保险险种,丰富科技保险产品种类。优化我省科技企业保险服务相关政策,分险种提出补偿措施。
(二)完善投融资体系,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我省主导产业为重点支持方向,发挥从概念验证基金支持项目研发、天使基金支持项目落地、银行信贷支持科技创新创业、风险投资支持科技企业高速成长到资本市场助力科技企业壮大腾飞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作用。
1.探索建立早期研发项目概念验证种子基金。依托省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探索设立河北省概念验证种子基金,筛选支持一批具有引领性、颠覆性、高商业价值潜力的早期原发创意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填补早期研发资金缺口,打开高校院所基础研究成果走向市场的关键通道。
对概念验证种子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成熟后,定向推送给天使投资引导子基金,将概念验证种子基金的股权以市场化的方式,转让给天使投资引导子基金,形成科研项目全链条闭环支持。
2.引导设立天使投资子基金。鼓励科技投资引导基金与多方共建天使投资子基金,对投资我省天使期、早中期科技型企业的收益部分,向天使基金管理机构和其他社会出资人进行让利。对投资在河北省境内的天使期企业产生的收益中归属于科技投资引导基金部分的40%进行让利。对投资在河北省境内的早中期科技企业产生的收益中归属于科技投资引导基金部分的30%进行让利。
对天使投资子基金投资成长性好的科技企业,分行业、分领域推送科技投资基金,将天使投资子基金的股权以市场化的方式,转让给科技投资引导基金,形成科技引导基金全程跟踪支持。
3.合作共建科技投资子基金。发挥科技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围绕我省12个主导产业和107个县域特色产业,积极推进与地方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合作共建子基金,以地方特色产业为主要投资方向,广泛吸收上市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头部投资机构的社会资本,形成资金合力。围绕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发现一批、投资一批、落户一批科技属性强、成长性好的优质企业,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科技投资引导基金投资的企业中,筛选组织架构清晰、盈利能力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科创属性的企业,开展上市培育专项辅导,组织专家、证券公司、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精准对接,争取资本市场助力。
4.探索“投贷联动”机制。与银行金融机构洽谈合作共建子基金事宜,并由银行金融机构旗下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子基金管理机构,发挥银行内部风险防控、信用体系一致的优势,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先投后贷联动机制,对子基金管理机构投资认定的科技企业纳入所在行优质客户名单,获得银行一定授信额度,快速获得无抵押贷款。
5.创新科技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结合科技企业特点,运用增信工具,创新科技贷、科创贷、知识产权质押贷等信用类金融产品,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支持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和融资担保机构等开展合作,形成产业链优化提升联动机制,开发供应链金融产品,提升供应链融资效能。
6.利用评估评价推动落实“企业创新积分制”。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组织对企业的科研项目产业化交付物和关键技术成熟程度进行定量评价,准确表征项目的技术先进性、技术成熟度和市场价值等,将项目评估评价情况推送银行、金融机构,优化“企业创新积分制”指标体系,开发“科技企业创新积分贷”专属产品,精准支持创新能力突出的科技企业,形成支持积分企业的专属政策、专项信贷、专业服务体系。
(三)开展专题活动,营造科技金融融合良好氛围
打造科技金融系列品牌活动,推动我省科技企业与省内外金融机构对接,与各有关商业银行开展科技金融深度合作,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建立绿色通道、实施优惠利率、配置信贷规模等,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举办“政银联动助力科技园区”专题活动。深化与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合作,充分发挥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建设银行分支行各自在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方面优势,联动组成工作小组,为32家省级以上高新区和京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开展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一站式服务。省科技厅与省建行联合启动专题活动,各地科技管理部门与建行分支行结对服务,建立绿色通道,对科技企业优先受理、优先放行、应批尽批。科技园区内重点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定制“债权+股权”的一体化融资方案,对于紧急需求随时开展上门服务,开绿灯、保时效。对2022年在建省重点项目、科技企业执行差别化优惠利率,优先配置信贷规模。对受疫情影响的科技企业提供贷款延期服务,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政银联动专题活动,省建行安排400亿元信贷规模赋能科技园区创新发展。
2.实施科技金融服务“十百千万”专项行动。加强与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联动,与省工行联合开展我省科技金融服务“十百千万”专项行动,遴选推荐10家科技领军企业、100项重大科技成果、1000家高新技术企业、10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一是遴选重点支持对象纳入工商银行新动能客户名单。利用火炬中心、工商银行合作建立的“企业创新积分制”等工具和专属信贷产品,为新动能客户提供定制化融资产品和各类增值服务,精准支持科技企业融资。二是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与金融服务精准对接机制。省科技厅向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推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工商银行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金融服务。三是以“金融服务+”为核心,为新动能客户提供差异化服务产品和配套资源,完善科技政策办理、科技企业辅导、资源整合对接等服务。四是支持石家庄高新区作为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金融创新服务“十百千万”专项行动试点地区,加快培育创建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中心,加强资源配置,加大创新力度,加快落地实施。
3.推进“一体两翼”提升行动。推进与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的合作。落实科技部火炬中心、中国银行科技金融“一体两翼”助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与省中行合作打造“四重四新”合作框架,围绕重点客户、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创新服务机构、创新评价体系、创新特色产品、创新数字平台,以企业金融需求为导向,探索政银合作新机制新模式。一是助力科技企业“出海”。征集有“出海”需求的科技企业向省中行推送,发挥中国银行全球化优势,为企业提供海外项目融资、跨境结算、跨境科技项目等全方位金融支持。二是支持科技企业精准融资。利用中国银行“中银创新积分贷”,筛选推荐我省创新能力突出的科技企业,积极争取积分制科技企业的专属政策、专项信贷、专业服务体系。三是支持科技创新创业。优选推荐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型研发机构等平台与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建立常态化对接服务机制,精准发现成长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初创企业,为企业优先提供股权投资、普惠贷款、项目融资、设备租赁、个人金融等综合服务。
4.打造“冀创会”系列活动品牌。将河北科技创新与投资大会(简称“冀创会”)打造成我省展示科技力量、推动科技与资本融合发展的舞台和窗口,深入开展科技企业与全国知名创投机构深度对接,推动域外创新团队和科创企业落地河北,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金融服务品牌。一是举办投融资洽谈会、高新区科技招商对接等活动,邀请国内知名创投基金代表参会,遴选优质企业进行融资路演。二是举办第二届河北科技创新与投资大会暨第六届京津冀创业投资高峰论坛,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作为特邀嘉宾,全国知名创投机构和科技领军企业共同参与。三是持续举行“全球百佳技术转移案例重点推介及优秀国际创新创业项目路演”“创新需求揭榜挂帅”等活动。
(四)多部门协同,完善科技金融联动机制
强化省直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按照各自职能,促进“科技”+“金融”双轮驱动;通过省、市、县三级协同,推进各项科技政策、金融产品快速落地见效。
1.合力推动科技企业上市培育。筛选优质科创企业,建立科技企业上市培育库,发挥“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服务河北基地”作用,开展上市培训和路演,指导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梳理企业财税体系、制定上市培育方案等。联合省直有关部门组织权威专家对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进行对接帮扶,建立审前咨询机制,帮助解决难点问题。
2.完善跨行业、跨领域、跨层级的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支持银行、金融机构依托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省级节点,共享我省科技企业、重点研发平台、科技计划项目等信息,对银行、金融机构开放科技企业数据端口,推动商业银行加快信贷融资模式创新、信用服务产品创新,支持各银行深入分析科技企业,对未开户或开户未开展贷款业务的企业进行精准服务,大幅度提高科技企业首贷率、获贷率、信用贷款率,降低贷款利率,合理控制不良贷款率。
3.建立“科技金融特派员”制度。立足科技企业融资需求,协同高校院所、银行等服务机构,遴选科技金融服务人员,培养建立懂科技、悉金融、熟政策的专业化、高素质科技金融特派员队伍,形成科技金融联动服务。科技金融特派员深入一线及时跟踪了解科技企业需求,开展科技金融政策宣讲、业务辅导培训、投融资对接等服务,为企业融资发展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
4.联合开展科技企业金融培训。省科技厅、省金融局在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产业链保障等方面,摸排有关项目和企业具体融资需求,持续开展科技企业金融培训服务,组织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融资对接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科技厅成立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工作专班,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精心组织,协调推进。省科技厅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各市科技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沟通交流,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加强实践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
科技金融领域各相关责任单位各负其责,按照方案要求,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工作标准,形成行动迅速、衔接有力的良好工作局面,凝心聚力,推动工作提质增效,确保科技金融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做好统计监测
加强对科技金融工作相关情况的统计监测,完善科技企业数据库和基础数据信息,建立月统计、季报送、年发布贷款情况的工作机制,强化数据分析、应用与共享。加强与智库机构合作,开展科技金融业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趋势研究分析及相关规划、指导意见、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和落地实施的预测研判和分析评价。综合运用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宣传做法、成效。
(四)严格风险防控
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建立有效风险防控预警机制,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严格做好金融风险防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妥善使用企业、园区及金融机构数据信息。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205/4926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