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界(ID:pedaily2012)11月5日消息,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主要针对“低空经济企业落户资助项目、eVTOL航空器和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取证资助项目、做大低空物流市场规模资助项目、开通通航短途运输航线资助项目、培育城市交通新业态资助项目、低空基础设施建设资助项目、打造高端创新载体资助项目、交流推广活动资助项目”的资助或奖励,明确资助条件及标准、资助申报和发放、绩效与监督管理等内容,规范资助资金执行管理。
以下为原文: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经市政府同意,我局联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七部门于2023年12月颁布了《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保障《若干措施》资助政策的落实,助力低空经济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根据《若干措施》任务分工,我局起草了《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资助申报指南。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制定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资助申报指南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12月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公路主枢纽大厦1501室(深圳市低空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联系电话:0755-83273248(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kgc@jtys.sz.gov.cn,邮件标题注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字样。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实施细则》起草说明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5日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
点击获取更多LP资讯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411/5425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