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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培育重点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项目征集公告

内蒙古培育重点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发布项目征集公告,介绍基金概况、范围、条件等,明确申报方式及截止2026年12月31日。
·投资界

AI投资人解读

· 内蒙古培育重点产业引导基金总规模86.75亿元,财政出资85亿元并放大至140亿元以上,采用“直投 子基金”双层架构运作。存续期限15年,其中10年投资期、5年退出期,最长可延迟1年退出。
· 申报主体须为依法注册登记的营利法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信用状况。所申报企业应符合政策导向,具备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潜力。
总结:该引导基金规模较大,运作架构清晰,存续期限合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是机遇,有望借助基金实现产业升级与发展,但申报需满足严格条件,且要确保材料真实完整。

投资界(ID:pedaily2012)7月3日消息,内蒙古培育重点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现发起项目征集公告,基金总规模86.75亿元,采用“直投+子基金”双层架构。

内蒙古培育重点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项目征集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及“1571”工作部署,严格遵照《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6〕5号)《内蒙古培育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内政字〔2026〕81号)等规定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原则,充分发挥内蒙古培育重点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引导放大与资本撬动效能,锚定自治区重大战略布局、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延链补链强链需求,搭建优质项目产融对接平台,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构建体现内蒙古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全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基金投资合作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内蒙古培育重点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引导基金”)

2.基金管理人:中财融商(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私募管理人登记编号:P1015578)

3.基金规模:引导基金总规模86.75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出资85亿元,放大至140亿元以上,采用“直投+子基金”双层架构运作,原则上30%额度用于直接投资,70%额度用于设立(参股)子基金,子基金分为单一项目基金、特色产业基金、重点区域基金、科技创新投资基金、特殊类型基金。

4.基金存续期限:存续期限15年,其中10年投资期、5年退出期,最长可延迟1年退出。

02、征集范围

聚焦自治区重大战略、重要部署、重点领域,重点投资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性布局未来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更多支柱性、先导性产业,塑造产业发展新优势,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03、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须为依法注册登记的营利法人,股权架构明晰稳定,内部治理机制健全规范,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信用状况。

2.所申报企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导向与发展规划,技术路径与商业模式切实可行,发展目标明确,市场定位清晰,具备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

3.企业团队须具备相应的运营管理能力与研发创新能力,人员结构合理,专业背景扎实,能够有效保障项目各项工作的稳步实施与持续推进。

4.申报主体须自愿接受并积极配合投资机构开展的尽职调查、投后管理等相关工作,严格遵守基金投资协议各项约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04、申报方式

1.申报方式(复制链接,上传相关资料):https://ccnz9gd7bzdg.feishu.cn/share/base/form/shrcn2CMWbLXhah0bpHqhPZRrDb

2.申报流程指引:https://ccnz9gd7bzdg.feishu.cn/wiki/QiH3wogf9iKe9Kk6PCNcKkuknxf?from=from_copylink

05、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赵庆伟

2.联系电话:15124756900

3.联络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国家大学科技园5号楼AB座5楼北区

4.申报邮箱:zcjj_1031@sina.com

06、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07、其他说明

1.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存在虚假申报、隐瞒信息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2.本次项目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单位自愿参与,自主承担相关申报成本。

特此公告。

内蒙古培育重点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6年7月2日

来源:中财融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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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607/5658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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