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消息 日前,浙江省高级法院与淘宝网合作开通“司法拍卖平台”拍卖汽车一事引起不小的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于法院与淘宝网的行为是否合法。
昨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发表声明称,浙江省高院联合淘宝推出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的做法不符合当前拍卖相关法律法规,有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的相关规定,一旦推开将对拍卖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极大影响。
淘宝方面回应称充当角色是第三方交易平台,法院自始自终都是自行拍卖的主体,拍卖主体的合法性毋庸置疑。
淘宝是拍卖机构还仅是交易平台?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表示,虽然淘宝网说仅提供技术支持,但实质是在从事拍卖业务,竞买须知、规则由淘宝公布,有疑问也是由淘宝客服回答。而淘宝网既不是拍卖公司也没有资质,涉嫌拍卖主体违法。
淘宝是否违法在于其是否参与了拍卖行为。
IT律师赵占领认为,若是拍卖机构,淘宝需要具备拍卖资质,否则违法。按淘宝声明及官网说明,由淘宝制定、解释拍卖规则,接收保证金,提供客服等,且注明法院系“委托法院”。因此,主张淘宝仅是交易平台、仅提供技术服务而非从事拍卖活动恐怕说服力不足。
法院能否自行拍卖?
法院在此事件中是否违法?有法律人士认为拍卖法的第2条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而法院非拍卖企业,因此不适用于拍卖法。
赵占领认为,若淘宝仅是交易平台、仅提供技术服务而非从事拍卖活动,则法院属于自行拍卖。淘宝《司法拍卖Q&A》也做此规定。但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等规定,法院只能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拍卖,而不能自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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