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界新芽7月24日编者按:本文来源《创业邦》杂志,作者为及轶嵘。原标题为《初创公司怎么设置股权结构?》。在文章中,杭州鼎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柳阳认为,能够做起来的公司,更多还是一股独大。比较成功的模式是这样的,有一个大股东,是决策的中心;另外搭配几个占股10个点或8个点的小股东,有话语权,能跟老板唱唱反调。基于这样的一个模式,既保持有不同的意见,又有人拍板。
以下为全文:
案例:小A在化妆品行业“潜水”多年,对这个行业的门道摸得一清二楚。现在,他准备与四个朋友一起创业,做一个化妆品的电商品牌。这五个创业伙伴里面,小A和两个朋友是全职工作,另外一个朋友打算兼职,过一段时间再全职加入,还有一个朋友只出资金。
小A志向远大,对自己这次创业信心十足。但他现在苦恼的是,公司的股权结构怎么设置?
过来人支招:
股权结构不要平均化
柳阳(杭州鼎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一些初创企业比较普遍的一个问题是股权结构平均化,几个哥们儿出来创业,大家一样吧。但是企业发展了一段时间之后,大家的贡献可能不一样,这个时候平均的股权就会带来一些问题。
在美国,几个创始人平分股权,公司也能做起来。但中国正相反,能够做起来的公司,更多还是一股独大。比较成功的模式是这样的,有一个大股东,是决策的中心;另外搭配几个占股10个点或8个点的小股东,有话语权,能跟老板唱唱反调。基于这样的一个模式,既保持有不同的意见,又有人拍板。
王映初(初创投资董事长 创始合伙人)
我不建议创始团队开始持股的人超过3个。如果一上来5个人都同时拿股份,还平分,在后续过程中,基本上都会出现问题。我们经历过也不少次股东内讧,每次发生这种事儿,最少会有一个人离开。
在刚启动、没有任何投资进来的时候,一般我们希望团队里面大股东能保持不低于60%的股份。
如果想做境内上市,低于50%经不起稀释。在中国境内上市,证监会要求有一个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一个创始团队从开始创立到最后上市,之前要经过两到三轮的融资。可能*轮稀释15%到20%,第二轮稀释百分之十几,第三轮又稀释百分之十几,公司每轮出让10~20%股份,所有股东同比稀释,基本上到上市的时候就剩不了多少股份了。
股权分配:利益结构要合理
柳阳(杭州鼎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创业期的公司一般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形式可以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现金以外出资需评估或者大家协商一下,按价值设定股权比例。
也就是说,资金算一部分,工作能力算一部分,原来的背景、将来的贡献也算一部分,从这三个层面来划分股权比例。
股权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利益结构要合理,贡献要正相关。该拿大股的应该拿*的股份,不该拿股份的人就不应该有股份。比如销售型公司,负责销售的创始人占股份多一些;产品型公司,负责研发的创始人就占得多一些。基本的原则就是股权只发给不可被替代的人,可被替代的人一般不需要股权。
创始人开始不在公司工作的,大家评估他的贡献,给他一定的股权,我们的意见是不要超过5%。这种创始人往往都是资源型的,比如可能掌握一些流量或者有一些客户关系,在创业初始特别重要,但是公司发展到一定的阶段,重要性就会降低。如果他拿的股份太多,反而会变成一个障碍。
如果觉得这样的人比较重要,可以在利益分配上,根据他提供的资源给一些补足。
只出资金的创始人其实就是一个民间的天使投资人,也可以给股份,但一个公司,出资的占什么样的比例,实际操作的占什么样的比例,是一个博弈的过程。一下子确定下来,其实也比较难。但是*期小天使投资人,*不要超过30%。因为如果太高,再做几次融资,主要的创始人很可能就不控股了。对创始人长远的激情会是一个伤害。
王映初(初创投资董事长 创始合伙人)
创始人不在公司全职工作,这种项目我坚决不投,基本上这种兼职创业成功率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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