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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公司获得融资的10种生存战略

1、融资不是一个接一个完成的;2、简短的创业公司演示,为初始投资奠定基础;3、期待融资的过程是痛苦的,即使你已经获得过成功;4、即使自己拿不定主意,也要投射自信心;5、知道如何对待不同背景的投资人;6、找到叨扰创业投资者的一个良好的原因……
2014-05-24 09:02 · 动点科技  Tech In Asia   
   

  7、越到后面的融资,就越需要团队的协助

  后几个阶段的投资逻辑的复杂度,需要一个敬业的团队,或者来自外部的协助。Horowitz始终警惕自己可能缺乏财务的经验,而且只是在运营方面达到一般的水平。为了补偿这一点,她雇用了一个首席财务官,而且也有运营团队的负责人。这在随后的几次融资当中起到关键作用。

  8、一定要找一个律师

  绝大多数参与圆桌论坛讨论的嘉宾,都希望鼓励人们在最开始就直接获得正确的法律支持。Horowitz是做了自己的投资意向书(term sheet),而且管这定义为巨大的失误。

  尽管来自 Brad Feld, Y Combinator, SAFE三家机构的投资意向书模版都是现成的,但是如果把它们完全套用在亚洲的生态系统上是危险的。

  主持会议的Somosundram说,他曾经试着完全依靠谷歌,但是这并不奏效。他后来邀请了自己的律师朋友吃了顿饭,从他们那里获得了来自众人拾柴的经验。

  Cheung推荐了一种可转换证券(the convertible note),特别是一种贷款就可以使用股权来偿还,作为投资的策略,因为他的法律架构相对简单,他不需要在获得投资之后立刻进行估值。创业公司可以从不同的投资者手中分批次地获得资金,以滚动的形式进行。但是不利的一面是,你不知道在估值未明的情况下,你到底给出了公司多少股份。这家创业公司可能最后不得不摊薄他们所想要的东西,因为下一轮的估值可能比预期的要低。

  不幸的是,总体上来说,亚洲投资者都不太明白可转换证券是什么。这意味着需要进行大量的教育工作。可转证券是在一个创业公司的成长过程当中的概念,是不同于更广阔金融领域的可转债的。如果投资者坚持利率的话,就会亮起红灯。

  亚洲投资者有可能会在创业公司的成立过程当中投机取巧,但是律师的必要性在于指出这其中不靠谱的地方。

  Sulekha在印度曾经进入一个加速器项目,这需要他们三倍的清算优先权(3x liquidation preference),所以如果公司被卖出,投资者有权获得他们所投资金额的三倍。Cheung表示大多数情况下一倍的是正常的情况。

  还有一些可能会让人非常抓狂的投资事项。比如说一票否决权可以带走创始人的管理权,让投资者作出运营决策的时候获得更加明显有力的能量。如果选择了完全棘轮条款(full-rachet anti-dilution),在创业公司估值下降的一轮融资过程当中,可能会伤害他们,因为这给了投资者权利,可以用每股股价更小的价格,来获得更多的股权作为补偿。

  9、询问正确的问题

  一个成熟的创业生态系统,有大量的创业公司和滥竽充数的投资人。Cheung表示询问正确的问题,可以区分那些可以给创业公司带来真金白银的人,和只是说说看做做样子的人,以下是他的问题清单:

  你的资金规模是多大?你曾经投资的公司有多少家?你的储备资金是什么?你今年还要做多少次投资?你做决策的实践周期是怎样的?你的决策是怎样做出来的?如果要完成一次投资公司要有多少投票?

  10、对投资人设立正确的期待

  在创业公司投资方面,更多并不一定意味着更好,如果创业公司在种子期设定了更高的估值和经营的目标,并且没有完全达成,那么投资者就会不高兴。这会更有可能引发下一轮评价的时候估值下降。这毫无疑问向投资者展示,这家公司并不值得吸引风险投资者的注意。Horowitz说,这是当你处理不同情况下,对投资者设定正确期望值的一个很好的理由。(译:d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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