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两会政府报告发布之后,“互联网+”顿成显学,在TMT投资领域,报告言必称互联网+,投资标的非互联网+不看,一时间泡沫泛滥,牛鬼蛇神上街,股价上窜如脱缰之马,浑然不顾价值基本规律。
毫无疑问,互联网+是潮流所在大势所趋,但是,面对市场狂热,面对各种不冷静,我们必须冷静下来,思考互联网+真相,寻找泡沫下面的真金。
市面上现有两种互联网+。*种是李克强总理提出的互联网+,可简称为李克强+。通读政府报告可以发现,李克强+的着眼点主要有二:一是互联网+工业,意在通过互联网技术改造传统的生产模式,进而提振不景气的经济;二是刺激信息消费,意在通过电子商务改造流通模式,推动内需外需增长,促进社会就业,其特点是重资产+技术。
第二种是互联网公司提出的互联网+,其特点是轻资产+服务。从两会之后,主要分为两大流派:一派是腾讯+,按照马化腾“连接一切”的表述,可以理解为通过QQ和微信平台,连接公共服务,提高社会运行效率—他们希望政府能够数据共享,让老百姓通过微信来办那些需要跑政府才能办的事(比如微信签证),以此增强用户的粘性;另一派是阿里巴巴+,阿里巴巴一直在输出一种理念—云计算犹如水和电一样,是未来人类的必需品–其目的在于推销云计算,希望中小企业、各种组织乃至各级政府,都接入自己的云计算,进而完善自身的大数据资源。再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无论阿里还是腾讯,这两家公司其实都瞄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大数据资源。何以故?正如去年夏季在中信证券策略会上提出的观点:再过几年,世界上将没有什么互联网企业,只有数据企业,一个企业拥有的数据“数量和质量”将决定企业价值。
互联网+不是新词,而是个古董。它的诞生最早可以追溯到2012年,当时国内热议O2O,有人为了表达方便,将之形象的解读为“互联网+”。这个词2013年初在小圈子里被一些学者使用过,2013年底被马化腾发扬光大,直到2015年被引入政府工作报告,算是修成正果。由此来看,互联网+原本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前身就是O2O。李克强+旨在通过互联网改造产能过剩的制造业进而提高社会生产力;互联网公司旨在服务用户获取资源,提高自身竞争力。O2O自然也是一种互联网+,但是O2O仅仅是一种模式,它的核心原本是会员营销,跟互联网+的内涵相去甚远。它不是生产力,因而不必过度解读。
互联网+”概念提出后,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旦贴上了“互联网+”的标签,股价就出现大幅上涨,有的连番涨停,一度超越纳斯达克,以至于很多吹鼓手兴奋的喊出了“超越美国”的最强音。靠谱吗?我们来一探究竟。
一、先泼一桶冰水
(一)真相:我国ICT发展水平低,互联网普及率有待提高
欧美发达国家为什么没有人谈论互联网+?很简单,不需要。因为发达国家诸如丹麦瑞典等ICT水平高,互联网普及率甚至达到100%,各行各业大都已经互联网化。
相比之下,经过20余年发展,我国ICT水平依然不高,与欧美等国相差至少10年以上。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2014年《衡量信息社会报告》,中国ICT水平排名86位。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14年全球信息技术报告》指出,在全球信息技术发展水平排名中,前20位几乎被发达经济体垄断,我国仅排第62。远远逊于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差距何以如此巨大?在该报告主撰稿人贝纳特·毕尔巴鄂-奥索里奥看来,排名靠前的经济体中,信息通信技术已经融入国民生活各个领域,广泛应用于银行、制造、物流、教育、卫生、公共管理等行业。
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信息社会测评报告2014》显示,2013年中国信息社会总指数(ISI)达到0.4712,仍处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加速转型的历史进程中。
对于发达国家的企业而言,互联网已经上升到一级战略的高度,最为明显的就是一个全新管理职位——首席信息官CIO的诞生。早在2000年,美国大企业基本上都设立了首席信息官。在利用互联网技术改变传统经营模式方面,发达国家的企业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比如,福特汽车公司通过网上采购,使汽车零部件的采购成本下降了30%;飞利浦•莫利斯公司利用网络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建立了拥有2.6亿烟民的个人档案。在美日等国,互联网及相关产业已成为*活力、规模*的产业之一,成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与之相关的产业在其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已经达到甚或超过50%,对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的贡献率更是远远超过*和第二产业,成为创造就业岗位的重要推动力。
(二)真相:无网世界不是你的菜
国内有些传统公司试水互联网+,往往将中国13亿人口当成自己的潜在市场。实际上,这是个陷阱。因为互联网已经把中国社会分为有网和无网两个世界,全国互联网普及率47.9%,意味着还有约一半以上的人口是游离于互联网世界之外。传统公司做互联网+业务,比如手游、在线教育或者在线旅游等热点行业,主要适合开拓有网世界的存量市场,而无网世界是潜在的未开发市场—开发周期或需要20年—如果将这两者混为一谈,几近欺诈。
难道有网世界不会快速覆盖过去吗?我们不得不说,有点慢。由CNNIC的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新增网民3117万,增幅明显收窄,非网民上网未来意向变化不大,由2011年的16.3%变为16.2%,“肯定不上”的比例,虽然2012–2014连续三年下降,但依然高于2011年的69.5%,这表明未来非网民转化成网民的难度仍然比较大,网民规模的增速将继续减缓。
网民增速下降,上网意愿低,意味着开发无网世界,需要巨大的投资和时间成本。因此,它适合阿里巴巴、京东这样的产业巨头,他们等的起,也花得起,而不太适合那些体量更小的传统企业—不能因为有个别的创业公司声名鹊起,就把它当成一种必然的趋势,盲目跟风,容易失败。
因此,对于那些已经给自己贴了互联网+标签的公司而言,我们要保持冷静的头脑,不能把一些无网世界中的用户当成市场范围;不能把哪些资源不够实力不足,却大言互联网+的公司当成明星。
(三)真相:技术创新C2C而缺少原创,处于产业下游。
互联网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典型代表,发达国家对其重要性早就有着深刻的认识。21世纪初,八国集团峰会就曾发表《全球信息社会冲绳宪章》,指出“信息通信技术是21世纪社会发展的最强有力动力之一,并将迅速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基于这一认识,这些国家普遍将信息通信技术纳入实现其经济长期增长的总体战略布局。政府不仅通过制定发展战略和规划等为企业发展技术指明方向,更重要的是通过法制手段为企业发展高新科技创造宽松的环境,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在必要时甚至把经常处于竞争关系中的企业组织起来,形成合力,加速技术攻关。
起步早使得欧美互联网发达国家在产业发展中占尽先机。这些国家由于掌握了核心技术,也就牢牢控制了相关领域发展进步的主导权。
与之相比,中国处于产业下游。国内“发达的”主要是互联网应用而非核心技术。由于这些核心也统统“学”自于美国,以至于业内有C2C之说“Copy2China”。尽管经过了20年发展,在某些应用技术中形成了新的优势,但是,从整体上来看,我国本土互联网技术创新主要集中于基础应用的完善与改良,除了少数巨头企业,很少涉及核心技术研发。
(四)真相:我国互联网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偏低
对互联网公司而言,技术创新是企业成长的重要动力。事实上,本土TMT企业技术能力整体低于国外同行。在这种前提下,国内成长起来的网络龙头,具备一定创新能力的公司,都已经奔赴海外上市。留在A股市场上的,大都是行业中弱势群体。造成了“一流公司奔海外,二三流公司上A股”的现象。
这种技术创新的差距可以从技术专利的申请情况得到验证。据《华尔街日报》今年1月报道,在美国商业专利数据库(IFI Claims Patent Services)2014年的美国专利获得量年度排名中,IBM连续22年蝉联*。谷歌和苹果的排名继续攀升。2014年的美国获得量排名前五的公司和去年一样,分别是IBM、三星电子、佳能、索尼和微软,没有一家中国企业。须知,美国商业专利数据库追踪的是涵盖技术发明的“实用”专利,而非美学设计。
在这些公司里,IBM赢取专利的能力最强悍。2014年,IBM总计获得7534项美国专利,谷歌在2014年获得了2566项专利,同比增长逾39%,排名从2013年的第11位升至第8位,首次跃居前10。苹果去年获得2003项专利,同比增长13%,排名从第13位升至第11位。高通专利获得量同比增长23%,排名从第9位升至第7位。
在这个统计里,中国公司2014年获得的美国专利量提升了一倍,但是仅仅占据总专利量的2%。
从国内来看,国内企业的专利申请量在最近三年呈较快增长,其中在即时通讯、移动支付等领域所积累的专利申请和创新实力,在中国市场中已经可以比肩甚至赶超同领域的国外企业。《中国互联网技术创新观察报告(2014)》显示,百度+腾讯+奇虎+小米这四家创新活跃的公司,2014年申请的专利总量大约4000件左右。然而,我们必须承认,这个数字还比不上IBM一家公司,创新能力与国际巨头相比,差距很大。
优秀的中概股尚且如此,何况其他A股同行?缺少技术创新能力的公司,还算是高科技企业吗?他们又如何与海外上市的同行竞争?
但令人惊奇的是,这类公司获得的关注,却远远高于海外同行。更稀奇的是,还有一些以传统业务公司,仅仅因为贴上了一个互联网或互联网+的标签,也迅速的获得了高倍的溢价。我就奇了怪了,这不是泡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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