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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爷与华谊“撕逼”第二季:索要8000万,神秘“补充协议二”说了啥?

星爷与华谊兄弟的“撕逼”进入了第二季。2013年,周星驰的《西游降魔篇》在内地获得了12.48亿的票房,拿下全年票房冠军,但星爷跟华谊兄弟在票房分成上撕了起来。
2015-04-14 11:25 · 娱乐资本论     
   

  星爷与华谊兄弟的“撕逼”进入了第二季。

  2013年,周星驰的《西游降魔篇》在内地获得了12.48亿的票房,拿下全年票房冠军,但星爷跟华谊兄弟在票房分成上撕了起来。

  两年后的今天,星爷将华谊告上法庭,认为华谊还要支付额外的8610万元票房分成,并且拿出了一份神秘的《补充协议二》……

  我们先回顾一下*季剧情:

  2013年2月,也就是《西游降魔篇》刚刚上映不久,星爷旗下的比高集团就发布了公告,说会取得在大陆地区发行之计算后净收益约70%分成收益;这个公告跟华谊兄弟的说法相互矛盾。

  华谊的说法是:“其他投资方享有取得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10%至30%分成收益”。

  这样大相径庭的表态,曾让华谊兄弟停牌,并发公告,公开了华谊跟周星驰方面的《合作协议书》和《补充协议》。要知道,这些基本上在影视圈都属于*机密,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不会对外发布。协议的公布,让华谊兄弟通过了证监会的那一关。

  如今,第二季来了。

  周星驰将华谊兄弟告上了法庭,并且近期就要宣判。今天上午,北京市三中院向媒体通报了此案的最新进展。

  根据法院通报,华谊兄弟已经给周星驰方面支付了8000多万元的分红,但周星驰认为,自己应该拿到的分红收益应该有1.77亿,华谊还欠他8610万元人民币。

  周星驰方面提出了2个新的说法:

  1、称曾与华谊兄弟董事长王忠军口头商定,若票房收入超过5亿元,华谊兄弟公司可给予原告票房分红;

  2、双方通过往来邮件确认的方式达成了《补充协议二》。

  华谊兄弟则辩称:《补充协议二》由于差距较大,双方最终实际并未签署,所以《补充协议二》未成立、未生效,且即便《补充协议二》成立,其中涉及的票房分红基数应当为华谊公司实际取得的票房收入(不到5亿元),而不是一般社会公众理解的总票房收入(12.48亿)。

  目前法院尚未宣判,谁是谁非尚不知晓。但周星驰和华谊之间应该是彻底撕逼了。

  关于《西游降魔篇》的票房分成争端,小娱找到了一篇当年《南都周刊》的报道,这应该是当时最详尽,最用心的一篇,看完你也会理解国内电影行业票房收入到底是什么分的。

  票房分账那些事

  来源:南都周刊

  上映首日《西游》就以8002万创华语片内地首映票房纪录,继而又在情人节创出了1.2亿元的华语片内地单日票房纪录,成为有史以来*一部内地单日票房过亿的华语片。上映第15天,《西游》票房迈过10亿大关,且比 《泰囧》少用了5天。现在,《西游》票房已过11亿,正向《泰囧》保持的华语电影内地票房纪录12.66亿发起最后总攻。

  《泰囧》火爆的票房带来的“惊喜”还未冷却,《西游·降魔篇》已然再次“大闹”华语市场。

  上映首日《西游》就以8002万创华语片内地首映票房纪录,继而又在情人节创出了1.2亿元的华语片内地单日票房纪录,成为有史以来*一部内地单日票房过亿的华语片。上映第15天,《西游》票房迈过10亿大关,且比 《泰囧》少用了5天。现在,《西游》票房已过11亿,正向《泰囧》保持的华语电影内地票房纪录12.66亿发起最后总攻。

  《西游》之火,超出想象

  《西游》大热,在不少人的意料之中,毕竟有“周星驰”这块金字招牌坐镇。虽然星爷自己没演,但主演阵容依然有看点,文章凭借《失恋33天》成为电影新贵、黄渤又刚因《泰囧》出尽风头,都可谓票房福星,令人期待。不过,《西游》能火到这种程度,客观地说,还是出乎绝大多数人意料的。

  从档期上看,春节档被普遍认为不能算是一个太好的档期,一方面,年底的贺岁档已经将观众的观影热情释放得差不多了;另一方面,近几年小长假档期的票房都不够理想,因为不少观众都有出游、返乡等假日计划,反而会更少地选择看电影。

  而从商业角度考虑,《西游》也是星爷开始执导后,*部自己没有出演的电影。周星驰是一个深受观众喜爱的演员,在表演上具有强烈的个人特色和魅力,一部电影有他出演和没他出演,对观众的吸引程度,差异明显。之前,周星驰在拍 《功夫》、《长江七号》 时,就传出他只想导不想演的消息,不过最后都由于投资方的坚持,而不得不再出来“抛头露面”。换言之,一部没有周星驰出演的周星驰电影,没人能保证一定能大卖。

  事实是,《西游》的火爆也超出了大部分投资方、甚至星爷自己的预料。《西游》由周星驰控股的比高集团、威秀亚洲、安乐电影公司和文化中国传播四家公司联合投资,所占股份为3:3:1:3。华谊付出了8800万(来源于华谊公告),获得该片在中国内地的发行代理权,该8800万即是4家投资方在内地获得的最少收益——业内称其为具“保底”。(注:实际上,这笔收益还应减去部分税费,在刨除影院分账、代理发行费以及其他税费后投资方这笔收益最终约为7410万,比高公告也有披露。)

  与这8800万对应的是,华谊向投资方承诺 《西游》票房必须达到3亿 (该说法也得到了华谊的认可),这“3亿”在业内被称为“保底票房”,“保底发行”也是比较常见的电影发行方式之一。

  保底“3亿”意味着,如果《西游》的内地最终票房低于3亿,华谊也必须按3亿跟4家投资方结算(即支付投资方收益7410万),相应的,华谊除了拿到约为票房5%的发行代理费外,则拿不到一分钱票房分账。以极端情况《西游》票房为零为例,其他4家投资方亏会3190万(制片成本1.06亿,减去此前比高公告已披露的收益7410万),华谊则至少亏8800万。

  如果票房超过3亿,华谊不仅可以回收先期投入的8800万,还能跟4家投资方分3亿以上区间票房的收益。根据协定,华谊这时拿的是70%-90%的大头,因为其余4家投资方先期已有华谊支付的保底利润落袋,相当于总额1.06亿的电影制作总成本(比高公告披露),已回收了约4/5,风险大大降低,相应分成收益也会减少。

  由此大致可以判断,在这项交易里,若《西游》票房低于3亿,华谊比较“吃亏”;若高于3亿,则其他4家投资方比较 “吃亏”。这也说明,至少包括周星驰自己在内的4家投资方,对该片的期待票房在3亿左右。

  11亿背后的利益链

  原本预期票房为3亿的片子,现在卖到了11亿,当然会有人坐不住了。

  本来,分钱这种事情,谁也不愿意拿到台面上来说,加之国内影视行业本身发展时间就短,相对也不是一个很透明的行业,很多从业者也未必搞得明白。不过,随着影视行业近年“奇迹”频出,高票房层出不穷,好奇这巨款背后的利益链的人也越来越多。

  《失恋33天》以不到1500万的成本,博得超过3亿的票房,以片酬入股的导演滕华涛和主演文章,都得到了一笔不小的票房分账,可谓皆大欢喜。成本仅3000万的《泰囧》,狂揽12.66亿票房,令大家同样好奇作为主创的徐峥、黄渤、王宝强能分多少,可惜这几个主创并未像文章那样以片酬入股,按合约只能获得片酬——据成本可知,在百万级左右——这显然和12.66亿票房不太匹配。

  光线影业既作为投资方(约占90%的份额)又作为发行方,票房在刨除影院和院线的部分外,基本都流入了光线口袋。虽然合约里并无分成条款,不过最终考虑到维护关系,光线老总王长田还是慷慨拿出利润的10%给徐峥作为奖金,这笔钱税前大概在4000万左右。这才平息了媒体和网友对于这一“不均等分配”的质疑。

  一般来说,电影产业链大致可以分为制片、发行、院线、影院等4个主要环节;一部电影上映后所回收的票房,也要分配到这4个环节中去,但每个环节能分到多少比例的票房,也不固定,每个案例可能都会不同,要根据具体的协商情况而定。目前,业内比较普遍认可的比例是制片、发行方拿净票房的43%,院线和影院拿57%。

  另外,在实际分账过程中,票房总收入还要刨除5%的电影专项基金和3.3%的税费以及中影数字的代理费(这部分的额度为6亿票房以下部分,按区间收净票房的1%-3%,6亿以上的部分不收),然后才进入制片发行方和院线影院方分账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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