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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的架构与协调: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是两回事

监管的本质应是依法监管,公开、公平、公正,还是要在法律的框架下监管,而不应该有过多的行政的干预。监管更多的是执法的过程,跟短期的波动应该区别开来,货币政策更多的是考虑周期性的因素,微调或者通过刺激,但监管不应该频繁的变动。
2015-11-19 09:20 · 投资界综合     
   

  李扬:银行和信用监管要统一 证券和保险监管保持独立

李扬

  “所谓监管架构的改变与金融体系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的。我们不能说猫和老鼠到底谁在前,这说不清楚,它肯定是互相刺激,相辅相成的。我们之所以重提综合监管的问题,是因为我们的金融体系已经高度的综合经营了” 11月1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前副院长李扬在“《财经》年会2016:预测与战略”上如此表示。

  对于金融体系的综合经营,李扬表示要从两方面看待:一是机构。我们现在有很多的机构事实上是全能银行,有很多机构事实上是金融控股公司。当局也没有给出非常明确的结论。机构层面的混业在中国已经大规模发生了。机构混业,在微观上是混业,若在宏观上保持分业的格局是不合适的。二是产品。中国的一些混业最早是从产品层面开始的。对不同的当局用不同的框架加以监管,肯定会出现过度监管或监管真空。影子银行的发展等等,就会进一步使得混业的格局在产品层面上大规模的模糊。再加上互联网金融,可以有个结论就是在产品层面上已经混业了,机构混业,产品混业在监管方面一定要跟上。

  “监管的框架还需要讨论。”李扬觉得,在做设计的时候,有几个问题要考虑:一是货币部门和金融部门要分开。创造货币的部门和运用货币的部门是不一样的。监管应当有所区别。货币部门是创造货币的,金融部门是将提供到市场上的货币进行有偿的转移,这种转移可以用债券、股票的方式,总之,它与货币创造无关。所谓的影子银行,虽然它叫银行,但它其实是金融部门,它不创造货币。因此,影子银行应该归到金融部门一类。保险,保险是不是金融,理论上也有争论。最近这些年来,保险又上市,推出它的融资功能,做了很多事很令人瞩目,但现在全世界的保险业的发展还是回归保险,保险是一种跨期的金融资源的配置,不涉及到货币供应的问题。我初步的想法,我们这样的分业还应当保持,因为它是不一样的。于是,货币部门统一的必要性比较大的。

  对于货币和金融监管的协调问题,李扬指出,中国谁都不否认它的必要性,但都想协调到自己的架构里来。所以,在中国一个理念如何具有可操作性是很重要的,一定要在理论上搞清楚货币和金融监管是有区别的。

  李扬最后强调,“我们有必要对于银行货币、信用部门的监管统一起来,保持证券和保险监管的相对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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