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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人们对抄袭为何态度“暧昧”?

围绕《少年的你》抄袭问题,不少业内人士、媒体与民间主流话语形成了相互对立的两种态度。
2019-11-04 08:26 · 微信公众号:娱乐硬糖  顾韩   
   

与以往几乎一边倒的讨伐抄袭不同,围绕《少年的你》抄袭问题,不少业内人士、媒体与民间主流话语形成了相互对立的两种态度。

由曾国祥执导,周冬雨、易烊千玺主演,改编自晋江作者玖月晞小说《少年的你,如此美丽》的电影《少年的你》于10月25日全国上映。

虽然定档来得猝不及防,近乎“裸播”,但片子还是爆了:上映8天即进入年度国产影片票房榜前十,目前票房突破11亿,豆瓣维持在8分以上。剧中人物与细节轮流登上微博热搜,对流量明星一贯苛刻的媒体、大V,也对两位年轻主演在片中的表现大加赞誉。

但与此同时,电影的原作小说很快被翻了旧账,被网友质疑“融梗”三部东野圭吾作品:《白夜行》、《恶意》、《嫌疑人X的献身》。一时间,网友群情激奋,媒体群起关注,也不乏各种大V下场发声,连CCTV6的《今日影评》栏目,都做了一期专题。

然而,可能正是由于电影与主演的影响力,这次对于抄袭的舆论声讨,有别于以往一边倒的“抄袭biss”,而是演变成了一场对创作“融梗”、IP风险的广泛讨论。

“融梗”究竟算不算抄袭?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或都将成为困扰内容产业的道德和法律议题。而谁,又能拿出一份让各方满意的公论和标准呢。

为什么偏偏是《少年的你》?

IP时代,鱼龙混杂,抄袭IP卖出版权、改编影视的案例年年都有。但以往,都是二话不说直接转发喷起,作者、片方、主创、演员谁都别想幸免。

为何情况到了《少年的你》这里就发生了变化?总不能是大家都收了钱吧。

最直观的原因,之前有名的一些IP抄袭作品——仙侠古偶《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杀马特大戏《幻城》、玛丽苏大女主《锦绣未央》等原本就是明摆着的文化快消品,商业性多过艺术性。

即便不抄袭,这些作品也不过就是四五分、五六分的水准。抄袭不过是与剧情低幼、抠图配音、注水冗长、天价片酬、流量造假等问题并列的“IP大剧N宗罪”之一。

《少年的你》却很难归于这一类。从成片看,导演曾国祥展现了出色的视听语言设计,主演周冬雨、易烊千玺,包括配角尹昉、吴越等,也都贡献了真诚的表演。影片对于校园霸凌的关注反思,甚至带来了不错的社会效益。

不是说改编得好就有了豁免权,但惜才之心人皆有之。这就不难理解会有人提出理性看待,就IP环节的争议不要连坐电影与演员展开讨论。

另外,以往许多案例中,抄袭痕迹比较明显,也有原作者亲自站出来发声、甩锤、打官司。

而《少年的你》,一来东野圭吾没有站出来跨国打假。二来,小说不是抄的某一部作品的主干、或者把大段文字“汉化”过来,而像是从三部悬疑作品中各取一个创意点(明暗共生、校园霸凌、为爱人顶罪),以完善自己原本的这个爱情故事。究竟能够上法律层面的抄袭,还是创作中打擦边球式的套路模仿,判定十分主观。

反抄袭多年,网友自发地把网文中许多类似的现象总结为“融梗”。但对于很多网文圈子之外的人来说,这个词都是*次见,并不是什么术语或通识。许多创作者、学界或法律界的讨论甚至已经脱离了电影本身,而是对“融梗”的界定问题进行探讨。

网文侵权花样百出,判定方式或已落伍

网络文学发展多年,不可否认,涌现出了许多优秀的原创作品和大神作者,但同样也有人为了点击量或者更新频率不顾下限。

需要看到的是,网文市场也是一个金字塔式结构。顶端的大神作者可以卖版权,通过多种方式创收盈利,但仅仅是少数。许多新人或者中游写手还是主要靠付费分成或读者打赏。这就意味着网文是一种高度面向市场的创作,内容要顺应读者喜好,还要保持高强度的更新——*是日更。

即便是天才,恐怕也难以在这种情况下维持每一部每一章的高质量。轻者想方设法水字数;重者,一念之差就可能选择摘抄拼凑。

如《后宫甄嬛传》从《红楼梦》里抄食谱、从《鬼吹灯》里抄民间传说;又如《寻找前世之旅》被指抄袭各类文体的文章六百多篇,都是只言片语洗稿式copy,包罗万象,匪夷所思。

由此引申出的一个问题是:旧有的判定方式、维权机制似乎已经跟不上网文界的各种骚操作。许多行为明显是投机取巧,但只能从道德或舆论上谴责(比如微博挂人、甩“调色盘”),却无法从法理上判定或制裁。

玖月晞《少年的你》融梗,融的是东野圭吾。即将由《陈情令》制作方新湃传媒操刀的电竞言情IP《你微笑时很美》也有融梗争议,融的却是电竞圈真人真事,如何判定?

积年溜粉的《十年一品温如言》,倒不是融梗,而是涉嫌抄袭韩团的BL同人。原型一个是已经黄花残的韩庚,另一个是网瘾中年金希澈,你就说刺激不刺激。而二次创作的同人本就属于灰色地带,其版权是否受到保护,又是另一个完全可以抻长深入探讨的积年话题。

再比如,网文中流行的快穿/综穿、无限流,都是单元结构。一条主线穿起多个副本,如果只有一个故事侵权,也很难搞。

可以作为参考的是2016年的周浩晖诉于正案。2014年于正的《美人制造》是一部单元剧,其中一个故事被质疑抄袭了周浩晖的《邪恶催眠师》,然而最终这一事件是以周浩晖败诉收场的。

但就像许多网友坚持的,虽然法理上无法给某些行为定性,但错就是错,有些事情是无法抹去的。就像白纸上落了污点,不仅无法忽略,还会越想越膈应。

还是以《少年的你》为例,虽然主创团队成功将一个街头少年恋上优等生的青春疼痛故事拔升到了反校园霸凌、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高度,几乎是可以载入国内IP改编史的操作,但有些细节依旧违和感浓重。

在一座类似于毛坦厂的学校里,复读班的学生居然可以带手机并公然拿出来拍照;临近高考没几个月还能照常上体育课;且有闲心集体吃瓜、霸凌同学……是压力太大人飘了,还是教导主任提不动刀了?虽然拍出来从戏剧效果上很震撼,但既不符合国情,也不符合国人性格啊。

可能整件事情最让人觉得惋惜或者讽刺的地方在于:原来我们不是不能拍出这样具有现实批判性的青春片;不缺好的年轻主创与演员;甚至如果真如某一派所说,从小说到电影已经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编,那么我们也并不缺好的编剧。

只是,终究还是要靠一个知名IP才能攒出这样的阵容、获得这样的推广力度。而这个IP和这个作者的人气,却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得来的。仔细想想,这究竟打的是谁的脸?

别让反抄袭成为“狼来了”

为何抄袭与反抄袭的话题在网络上会如此敏感。

从正片到海报,从小说到漫画,从综艺里的游戏,到*镜头或者服装造型,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国内抄不到的。侵权情况猖獗,版权保护却薄弱,维权成本极高,很多事件最终只能不了了之。

《锦绣未央》案当年声势浩大,多位作家联合维权,温瑞安都亲自下场。今年6月终于宣判,12位作家共获得74万元赔偿。怕是还不到版权费的零头吧。

版权意识进步、愿意为反抄袭发声是好事。但另一方面,也要警惕这种情绪被滥用或者利用。

抄袭一事,正因为判定需要专业人士具体分析,费时又费力,所以容易被拿来碰瓷炒作,扣帽子带节奏,甚至成为片方攻击竞争对手或者饭圈狙击“对家”的手段。

就在刚刚过去的暑期档,《哪吒之魔童降世》现象级热映,就有某公司某主创跳出来声称其抄袭了自家的舞台秀,甩出来的证据立不住脚不说,反而很快被网友发现了抄袭实锤,演变成一场闹剧。

一而再再而三的反转、无理性网络口水战、无差别攻击的情感宣泄,难免会让人产生疲倦心理,不会再轻易站队发声。另外,轻易“空口鉴抄袭”,难免令创作者自危,同样有损于创作自由。

总而言之,专业的事还是要让专业的人来做,反抄袭应该有更多业内人士参与进来,建立可靠的鉴定标准与维权机制。

硬糖君更呼吁业界或官方加以重视,针对不同的侵权行为提出不同的惩罚措施(如限制播出、取消评奖资格或黑名单等)。光靠网友的“调色盘”反抄袭,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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