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瑞幸事件的发酵,向瑞幸索赔,已经在所难免;而后续,一些个人和机构将走上被告席已经是必然的结果。
那么,根据美国的法律,谁会成为被告?
按照《美国1933年证券法》规定,因为错误注册报告书进行索赔时,可以列为被告的人很多。根据国内的《美国1933年证券法》译本,我们看一下在该法律中可以被列为被告的有哪些人。
这些人,主要包括下面五类。
1,每个签署注册声明书的人。
2,所有董事,即每个在提交他已公布的与职责有关的注册声明书部分时,担任发行者的董事(或发挥类似作用、履行类似职能的人)或合伙人的人。
3,每个经其同意后在注册声明书中被列名为或即将成为董事的人,发挥类似作用的人或合伙人。
4,每个会计师、工程师或估价人,或其职业能使某声明书具有权威性的人。因为上述人员经其本人同意,已被指定准备或证明注册声明书的任何部分,或准备或证明与该注册声明书联系起来使用的任何报告和评价。该声明书中的声明、报告或评价都声称是经他准备和证明的。
5,证券承销商,即与该证券有关的每个承购人。
那么,谁会成为原告?
该法律规定,任何一个获得该证券(股票)的人,只要他事先并不知情,那么他都可以根据法律在任何一个具有合法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这样看的话,谁在瑟瑟发抖?我想,与瑞幸有关的绝大多数人和机构,怕是都有可能会被列入被告之列吧?
这时候,我有一个问题:瑞幸事件中有没有一个“安达信”?
安然事件中,有一个不容忽视的角色:安达信!
安达信自1985年开始为安然服务,一共服务了16年,为安然提供审计、内部审计以及咨询服务。
安然与安达信的关系,当时安达信的一个雇员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可以证明:“安达信休斯敦办公室的太多人得到了安然的好处,如果有人拒绝在审计报告上签字,他马上就得走人。”
安然“东窗事发”以后,安达信也不可避免的被牵扯进来,因销毁与安然公司有关的文件,于2002年3月份被起诉。
时任安达信首席执行官贝拉迪诺在国会听证会上承认,“安达信确实判断失误,以致纵容了安然在会计方面进行一些违规操作。”
2002年10月16日,美国休斯敦联邦地方法院对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妨碍司法调查作出最严厉的判决,罚款50万美元,并禁止它在5年内从事相关业务。在此之前,安达信美国公司于当年的8月31日宣布将退出从事了89年之久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判断失误也好,利益之下的纵容也罢吗,总之安达信起了一个很不好的作用。
那么,瑞幸事件中有没有一个“安达信”在起作用呢?
瑞幸的公告称:“内部调查初步阶段确定的信息表明,从2019年第二季度到2019年第四季度与虚假交易相关的总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22亿元。在此期间,某些成本和费用也因虚假交易而大幅膨胀。上述数字尚未经过特别委员会,以及财务顾问或公司独立审计师的独立验证,并且可能会随着内部调查的进行而改变。”
瑞幸的审计机构,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不过,安永在这次事件中是以一个颇为“正面”的形象出现的。之前有报道称,“是安永推动瑞幸披露舞弊的”,“年初,浑水做空报告引起了安永警觉,安永指派一个强大的反舞弊团队介入,发现了舞弊事实,要求瑞幸按美国规定,启动内部调查并督促公司尽快公布调查结果。”
并且,日前有报道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表示,“安永发现瑞幸咖啡部分管理人员在2019年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通过虚假交易虚增了公司相关期间的收入、成本及费用”;目前瑞幸咖啡的2019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此外,基于客户保密原则,安永不会作出其他回应。
假如上述报道为真,那么,安永不像是一个负面形象。我们也可以想象,在发现瑞幸造假后是吓出了一身冷汗的。因为,如果是自己的责任,或者自己有责任,那么这种责任成本将无限巨大。
亡羊补牢,为时晚否?那么,基于其正面作用,安永有可能会逃过一劫吗?尽管安永推动了瑞幸黑幕的曝光,但是,之前“不作为”或者“作为不够”的过失在所难免吧?我很难相信安永能够全身而退。
美国对财务造假的重视程度,加上目前美股的局势,决定了瑞幸在美股的命运。瑞幸事件中有没有一个“安达信”在起作用?随着事实真相的慢慢浮出水面,相信,会有一个答案在等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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