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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消费金融?

从政策来看,消费金融牌照将是进入消费金融领域的一个门槛,但又不会成为行业垄断的门槛,消费金融将会迎来良性有序的竞争和增长。
2021-02-08 12:17 · 微信公众号:DoNews  文/李昊原 编辑/杨博丞   
   

近年来,国家政策自上而下对消费金融的重视在不断提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坚持扩大内需”提到了“战略基点”的高度,并明确为2021年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的重点任务之一,纳入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针。

虽然扩大内需战略的关键点是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但也要高度重视需求侧管理,目前我国有4亿多中等收入群体,是世界上超大规模的内需市场,近年来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年提高,在2019年提升到57.8%,并且对比发达国家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这一提升空间主要体现在服务性(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和医疗保健等)消费的差别上,2019年我国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为9886元,仅占消费比重的45.9%,远低于发达国家。因此促进和扩大消费,就是要将我国消费结构由生存型向发展型、享受型转型升级,扩大消费的同时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这也就意味着,在中国经济进入双循环的背景下,消费金融是金融创新和推动我国消费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助力。一直以来,“消费金融”是一个容易混淆的概念,可能是一种金融模式,也可能是一类牌照,或者一个行业,伴随着制度和监管的不断完善,这个概念也在不断清晰,中国经济需要什么样的“消费金融”这一问题也得到了解答。

告别野蛮生长,持牌经营时代来临

首先,为什么会有“消费金融”?

传统意义上的消费金融,是指向各阶层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的现代金融服务方式,但由于传统商业银行难以覆盖个人消费贷款,先后出现的借呗、花呗、京东白条等产品,对消费金融的发展都有积极意义。

随着各界对消费金融认知的提升,也让政府对消费金融的监管提上了日程。2009年,中国银监会颁布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2014年1月1日,新版《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实施,2016年,消费金融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在此期间陆续有消费金融公司获得银监会批准筹建持牌。相比小贷牌照,消费金融的牌照门槛较高,获批公司绝大部分来自银行系,但过去几年,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发展,实际上受到了来自商业银行与小贷甚至小额贷款公司的多重挤压。

我国消费贷款市场庞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报告》显示,2019年末,我国消费贷款余额(不含房贷、经营贷款)为13.91万亿人民币,较2015年足足提升了135%,增速远高于其他类型贷款的平均增速,考虑目前扩大内需的政策,这一快速增长还将持续。那么,如何为不断增长的消费贷款需求提供服务,就成了急需解决的问题——显然,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商业银行等一同“抢生意”的状态,既不利于监管,长远来看也不利于消费金融的发展。

2019年,我国开始了对P2P公司的集体清退,2020年11月,《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也被称为小贷新规)同步发布,小贷公司受到监管力度加大,这对持牌消费金融机构来说竞争压力大减。

差不多在同一时间,银保监会办公厅又向各地银保监局下发了《关于促进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明确了消金公司明确与商业银行差异化、专业化的发展定位,对消费金融公司提出了打造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具体要求,并一定程度上对消金公司“松绑”。

其中差异化发展,是坚持差异化、专业化的市场定位,立足行业特色和专业优势;核心竞争力是利用金融科技和微贷技术,提高风控能力;除此之外还有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正确发挥促消费作用,最终达到支撑消费升级、扩大内需、服务实体经济的目的。

对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政策支持体现在适当降低拨备监管要求,拨备覆盖率由150%降低至130%,极大程度释放贷款损失准备金,加大贷款核销力度,提升信用风险控制能力;此外允许消费金融公司在银登中心开展信贷收益权转让,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金融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补充资本,有利于提升消费金融公司的流动性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融资结构。

可以说,在一系列的政策影响下,消费金融牌照的含金量大大提升,也为其发展进一步扫清了障碍。而在新政策迭出的11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发表文章《再论中国金融资产结构及政策含义》,并重点点出金融是特许行业,必须持牌经营。

能预见到的是,在中国经济发展的规划上,中国消费金融这一快速增长的市场,将更倾向于持牌消费金融机构。

我国持牌消费金融机构盘点

2020年,除了出台了相关政策外,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的批筹速度也进一步加快,新增批筹了5家消费金融公司,目前我国共有30家消费金融公司,遍布全国各地,其中上海是消费金融公司注册最多的城市,中银、尚诚和平安消费金融都在上海注册成立。

由于消费金融牌照获取门槛较高,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大部分的股东都有着银行背景,而消费金融由于科技属性较重,其中19家公司也具有互联网背景,多数则是两者兼备。这一特点在2020年筹批的5家消费金融公司中就明显体现出来,北京阳光消费金融和苏银凯基消费金融出自银行系,而重庆小米消费金融、唯品富邦消费金融则来自互联网系。

银行系中,具有全国性银行背景的消费金融公司有中银消费金融、招联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阳光消费金融5家;具有地方性银行背景的消费金融公司有16家,分别为马上消费金融、北银消费金融、锦程消费金融、苏宁消费金融、湖北消费金融、杭银消费金融、盛银消费、晋商消费金融、陕西长银消费金融、包银消费金融、哈银消费金融、尚诚消费金融、中原消费金融、长银五八消费金融、幸福消费金融、小米消费金融、苏银凯基消费金融。

经过多年发展,目前消费金融公司也呈现明显强弱分化的趋势。其中注册资本最高的金融机构分别是捷信消费金融(70亿元)、平安消费金融(50亿元)和马上消费金融(40亿元)。从资产规模上和营收来看,招联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等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明显与其他的机构拉开了的距离。

伴随2020年系列新政策的出台,持牌消费金融机构的优势也进一步凸显,同时随着消费金融公司申请条件的放宽以及试点范围的扩大,除了今年密集新增的5家之外,还将会有更多的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出现,目前有风声传出的就有十几家。

从政策来看,消费金融牌照将是进入消费金融领域的一个门槛,但又不会成为行业垄断的门槛,消费金融将会迎来良性有序的竞争和增长。

市场空间庞大,机构经营规范化

目前消费金融的主要业务收入来自利息收入,在业务结构上可以分为自营业务、助贷业务与联合贷款。其中自营业务以个人无抵押贷款为主,这也是消费金融公司最主要的业务,仅有少数几家消费金融公司开展房产抵押业务。而随着线上模式逐渐成熟,多数消费金融公司的现金贷款,又以线上贷款为主,仅有中银和兴业消费金融公司仍以线下业务为主,由于消费金融线上产品与花呗、借呗等类似,这也是以往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和小贷公司竞争激烈的原因。

中国银行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消费金融公司资产规模达到4988.07亿人民币,贷款余额4722.93亿人民币,较上一年分别增长28.67%和30.5%。通过对各家消费金融公司客户数进行累加,在未剔除重复值的情况下,消费金融服务的客户数已经达到12727.93万,覆盖了广泛的消费者群体。

这些数字虽然不小,但目前在消费贷款领域,我国银行信用卡借贷规模约7万亿元,互联网机构消费信贷余额市场估计存量约在3万亿元左右,而消费金融规模尚不足5000亿元,横向来看,未来在政策支持下,消费金融还有很大的发展前景。

不过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一点,过去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发现相对缓慢,除了来自银行、小贷的竞争外,许多消费金融公司本身也存在不足之处,比如在内控管理、风险控制、消费者保护等方面。随着消费金融牌照价值凸显,对持牌消费金融机构的监管也在加强。不久前,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将对成立时间超过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消费金融公司法人机构进行监管评级。据了解,消费金融公司将由公司治理与内控(28%)、资本管理(12%)、风险管理(35%)、专业服务质量(15%)、信息科技管理(10%)五大维度划分为5级,数值越大表示机构风险或问题越大,监管评级为5级的消费金融公司,或面临合并、收购、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救助计划,甚至退出市场。

不难发现,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与内控成为考核最重要的指标,这也将推动消费金融在研发和管理上投入更多,强调金融科技的价值。比如目前在消费金融机构中名列前茅的马上消费金融,据了解在科技领域累计投入超过10亿,科研人员上千名,也是重庆*家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金融机构。

另一方面,伴随政策的解绑,持牌消费金融机构有了更多的融资工具与资本补充渠道,可以大幅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并实现业务的高速增长,2020年4月,马上消费金融就发行逾17亿的ABS产品(安逸花2020年*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优先A档票面利率仅3.5%,并在半年后顺利落地。

有了更庞大的市场、更规范的监管以及更加灵活的资本补充途径,如果说2020年是消费金融的“开闸“之年,那么2021年就是消费金融的“放水”之年,我们也有望能看到,在经历多年的不断试错和改革之后,中国消费金融领域真正的“水大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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