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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市场化子基金申报指南(2021年)发布

由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安排8.95亿元出资设立市场化子基金,主要投向物联网、工业互联网、新材料、新能源、消费升级等相关领域。
2021-07-21 18:27 · 投资界讯  Lorens   
   

投资界(微信ID:pedaily2012)7月21日消息,日前,《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市场化子基金申报指南(2021年)》发布,按照指南,由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安排8.95亿元出资设立市场化子基金,主要投向物联网、工业互联网、新材料、新能源、消费升级等相关领域。

以下为文件正文:

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市场化子基金

申报指南(2021年)

一、基金定位

省政府投资基金安排8.95亿元出资设立市场化子基金。着重投向物联网、工业互联网、新材料、新能源、消费升级等相关领域。

省政府投资基金在各子基金中合计认缴额不超过8.95亿元。

二、子基金基本要求

子基金包括拟设或已设基金,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

(二)注册区域。江苏省内。

(三)基金规模。单支子基金规模不低于2亿元。

(四)出资比例。省政府投资基金对单一子基金的累计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主要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项目的省政府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可放宽至30%,且不作为第一大出资人。

基金认缴出资额不超过5亿元的,所有GP对基金的认缴出资额均不低于1%;基金认缴出资额超过5亿元的,所有GP对基金的认缴出资额均不低于500万元。

除拟申请的省政府投资基金出资外,子基金只能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募集,并应当明确各出资主体及认缴出资额,同时提交出资承诺函或出资意向函。子基金中省级和市、县财政出资的合计比例应当低于基金认缴额的50%。

(五)存续期限。子基金存续期限不超过10年。其中投资期不超过5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算,投资期届满,进入退出期。

(六)投资方式。以股权投资方式开展投资。

(七)投资领域。子基金主要投向为物联网、工业互联网、新材料、新能源、消费升级等相关领域。子基金投资于主投领域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认缴出资额的60%。

(八)投资地域。子基金投资江苏省内企业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省政府投资基金出资额的1.5倍。

(九)投资限额。子基金(特殊目的子基金除外)对单个项目的累计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认缴出资额的20%。

子基金(特殊目的子基金除外)在单个项目的累计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被投项目总股权的30%。

(十)管理费。子基金管理费综合考虑基金认缴出资额、存续期限及全体出资人意见,原则上不高于下列标准:

1.投资期不超过基金认缴出资额的2%/年;

2.退出期不超过未退出原始投资本金的2%/年;

3.延长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十一)收益分配与激励机制。子基金门槛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6%。各出资人同股同权,并按照“先出资人后管理人、先本金后收益、先门槛收益后超额收益”方式分配投资收益。

(十二)投资限制。子基金存续期内,投资回收资金不得再用于对外投资。子基金不得从事《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市场化子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业务。

(十三)资金管理。子基金应选择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的江苏省内分支机构进行托管。

子基金的投资间隙资金只能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和政府支持债券等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的固定收益类资产。

(十四)项目要求。子基金应当具有一定数量的储备项目,其中江苏省内主投领域储备项目不少于3个。

三、子基金管理人基本条件

(一)已完成中国基金业协会管理人登记。

(二)管理人注册资本或认缴出资1000万元以上,在江苏省内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或在签署基金协议前完成江苏省内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并常驻专职管理人员。

(三)管理人具有健全的投资管理、风险控制、财务管理、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机制。

(四)基金采用委托管理方式的,管理人应与执行事务合伙人有实质性关联关系。

(五)管理团队应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经验或相关行业经验,团队成员合作关系较为稳定。且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六)管理人或其实控人有本申报方案载明的产业领域股权投资经验。管理团队成功案例不少于3个,其中与拟申报方向相关领域的成功投资案例不少于1个。成功案例是指有材料证明满足以下任一要求:

1. 已成功退出,且IRR不低于15%;

2. 暂未退出,但已报会或已成功上市。

四、工作程序

子基金征集工作程序如下:

(一)公开征集。公开发布或印发申报指南等征集文件,申请机构可登陆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官网(https://www.jszftzjj.com/)、江苏金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sfic.com.cn/)自助下载,并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申报。

(二)方案初审。对申报的子基金方案,从材料完整性、内容全面性、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基本要求的基金方案。

(三)尽职调查。对通过初审的基金方案,聘请第三方机构逐一开展尽职调查,主要核查法务、财务和商务等重要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判断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能力。

(四)专业评审。对通过初审的基金方案,评审专家组进行全面审查,结合尽职调查情况,就基金方案涉及的有关问题向申请人进行现场询问,作出综合性判断,确定候选基金方案名单。

(五)结果公示。在省政府投资基金官网上公示候选基金方案名单。公示无异议的,列为入选基金方案名单;公示发现重要问题线索的,组织进行针对性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决定是否入选。

(六)谈判磋商。对入选的基金方案组织基金协议谈判。公示期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各方就基金协议条款未达成一致的,视为申请机构自动放弃入选资格,省政府投资基金有权单方面终止谈判,基金方案入选结果失效。

(七)投资决策。履行省政府投资基金相应决策程序,审议确定最终入选基金方案名单。

(八)基金设立。具备设立条件的,组织开展协议签署、基金注册等基金设立工作。

五、申报要求

(一)公告期限。本次子基金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18:00,逾期申报无效。

(二)申报主体。基金管理机构。

(三)申报方式。申报主体按照本指南所附申请报告格式和要求提供书面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列清目录、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扫描版电子材料1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女士025-86385883、季女士 025-86385882

邮箱:jsfic@vip.163.com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4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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